jesus1748 wrote:
前提是台灣消費者的素質有達到歐美水準
外國的香腸都比較大支??
啊~~~ 不是,
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沒有吧?
退貨成了線上零售商的大麻煩
激情過後...美掀年終退貨潮
歐美沒那麼多奧客?
可能是吧, 因為在他們的觀念裡, 不滿意退貨是理所當然的, 不需要甚麼理由.
商家通常也不會刁難(但不一定是無條件全額退, 看商家訂的規則), 所以沒有甚麼奧不奧客的問題.
我們有些人退貨可能還會不好意思, 還要想半天該怎麼說;
他們是大喇喇的退... 理所當然的退...
應該可以這麼說,
『退貨, 已經成為他們生活中的一部份』(大誤

其實多看看 60 minutes 之類的節目, 你就會知道美國人不止會貪這種小便宜.
他們的醫療, 社會褔利, 保險, 法律... 各種漏洞都有人鑽.
而且他們還玩很大, 會直接開公司, 或當顧問, 做著各種看來根本就是詐騙的勾當, 大賺特賺.
甚至跟政府對著幹, 政府還拿他沒辦法.
最直接就是看次級房貸跟希臘的下場, 就知道美國人玩得有多大多賤...
( 就像鄉民常說的, 你被賣了還要幫忙數鈔票 )
回到樓主的問題.
我『個人』是不認同單純地因為商品不如想像就退貨, 因為換作是你也不想拿到別人的二手機.
但事實是, 提高消費者權益是世界趨勢, 所以樓主的行為不應該被責怪, 尤其是 PCHOME 本身就容許這樣退換貨的.
( 至於刮到的問題, 現在沒証據, 只能各說各話, 講再多也沒意義 )
所以這是規則(或政策)訂定的問題.
我很歡迎商家提供這樣的退換貨服務, 但我反對政府立法規定商家『必須』提供這樣的服務.
因為這看來有違買賣雙方的公平性原則, 尤其是那種不問商品種類, 齊頭式的法令.
回顧之前北市跟 Google PLAY 對上就知道這有多可笑.
再說這種法律真的有利於消費者? 想想看那些多出來的成本最後會轉嫁到誰的頭上?? 還不也是消費者!?
ps.
台灣搞了很多年這種法律, 現在才剛修法:
容易腐壞、可複製…商品網購無7天鑑賞期
kaworuweb wrote:
外國的香腸都比較大...(恕刪)
要扯到外國可扯不完
可不只有網購這部分而已
你今天因為產品瑕疵拍照寄回去,我不相信Pchome會不給退
我也退過幾次瑕疵品,都有拍照存證
辦理退貨流程,隔天就來收了
如果今天樓主不是以"螢幕太鮮艷"為由,而是因"產品外觀損傷"退貨
或許也不會有這篇文了
xanzai wrote:
雖然我是路人,但看...(恕刪)
你的國文老師應該會更難過

因為你連基本的反諷都看不懂
快去報名成人作文班吧~
jesus1748 wrote:
要扯到外國可扯不完...(恕刪)
問題不是因為用「螢幕顏色太濃當」理由退貨
我還用過「不喜歡」當原因勒~
還不是照樣退成功
要質疑的人先看一下PCHOME的說法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PChome線上購物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退回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訂。但已拆封之電腦軟體、程式、錄音帶及錄影帶、CD、VCD、DVD、食品、花卉商品、衣服、包包及耗材,以及商品銷售網頁特別載明之商品,均不接受退訂。
他的問題在於「退貨時物品已經有瑕疵」
但他又沒有像你一樣在收件時先回報說寄來的東西就有瑕疵
那當然就會判定是購買者所致
後面再說你多小心
一定是東西原來就怎樣怎樣的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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