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hen07 wrote:
歐美國外的購物網站...(恕刪)
前提是台灣消費者的素質有達到歐美水準
COSTCO白吃白喝事件、還有婦人跑到賣場退穿過的內褲
呃.....
bonet wrote:
是啊~台灣沒開化的賤民
居然敢肖想跟白人享受一樣的服務
也不撒泡尿照照, 你說對不對?
bonet wrote:
歐美買了用完就退貨又不是沒有
講的好像歐美零犯罪率一樣
服務就是服務
辦不到就不要說你有這種免費服務
國外太過分也是有被拒絕續會員資格的
不過網路買只要不是未拆封的
馬上申訴退貨才是王道
不然機子有甚麼問題都不知道
爸爸不要來 wrote:
因螢幕顏色這點就要求退貨或許是友人沒有考慮好,因為友人以前買網購商品都是收到包裹第一時間馬上檢查,有不滿意的地方24小時內就提出退貨申請,像這次與她原本認知不同的狀況不算能退貨範圍,這概念她也是才知道,我也再次把這個觀念傳達給她了。
爸爸不要來 wrote:
但我個人的想法是,廠商可以收到退貨告知客戶七天猶豫期不等同於試用期,只要客戶把東西拆封了這種情況是不能退貨,除非有瑕疵,假如對方用這樣的理由告知我們,我相信是可以接受的,而非用平板有刮傷,棉布有折痕等奇怪理由拒絕退貨,我們可以保證平板不是我們刮的,我們不是不講理的消費者,用這種誣賴的方式誰可以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