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包米是過年人家送的
後來才發現我直接忘記它了
他現在已經過期1星期了
想問拿它來煮的話
會有什麼健康的疑慮嗎
還是建議直接把它拿去丟掉
但感覺有點浪費...?
以同樣過期來說,含水量高的食品安全食用期會遠短於含水量低的乾燥食品。
當廠商遵守法規生產食品時,為了避免預期外的食品中毒事件,保存期限不可能訂在臨界點,而是考量在各種保存、運輸條件下對食品保鮮期的加減影響,訂出客觀條件下不至於造成變質的安全範圍。
基本上,在包裝無損的情況下,符合衛生法規的食品不會一過期就變質,但能忍受過期多久,就要看食材種類和保存環境。
以本文發問主角而言,包裝米因水份含量低,在沒有存放於高溫環境、失去真空的條件下,就算超過二、三個月也不會造成健康危害,過期一週和保存期限的最後一天,在品質上可以視為無差異,但不符合衛生法規,仍必需禁止販售。
氣候即將進入典型夏季,真空包裝米無論有無過期,拆封後若短期內吃不完,以冷藏保存最佳,其次有預算的話也可用防潮箱或真空罐搭配乾燥劑存放常溫。
若是水份含量高,過期後多久還能吃,主要取決於溫度,例如開架麵包出爐當天沒吃完就冷藏,可多放1~2天,若需要保存更久,建議放冷凍;低溫保存麵包,附加優點是能增加緩和血糖波動的抗性澱粉,缺點是麵體口感會下降。
如果是無良企業將過期商品回收竄改日期後重新販售,則不在討論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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