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現在賣吃的生意這麼好 連店家都高掛免稅

如提
店家很喜歡付錢上電視節目 生意這麼好 為什麼國稅局沒有去町他 替國家多點稅金呢
路邊攤生意這麼好 也可以扣稅阿
2012-08-02 16:09 發佈
小吃店營業額20萬以內或是特種小吃無須報稅
這是依法有據的部分吧

從事任何行業前 可以自己衡量評估一下
利弊得失 真覺得店家有賺很大
不妨也可以出來創業拼拼看

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
就是領薪階級註定是被政府跟資方
壓榨的一方

如果不甘心被壓榨
就要有勇氣 跟老闆說不
老子不幹了

公平正義並非絕對
而是只有法律審判面前公平而已




小強二號 wrote:
如提店家很喜歡付錢上...(恕刪)

我看你是眼紅吧!人家在路邊擺攤的辛苦賺錢,你能嗎?有的甚至過年都在做生意,多多體諒人家賺錢不容易,現在如果他們查稅查到沒辦法做生意,我看以後大家就永遠吃那幾樣東西
有賺錢就應繳稅

我家附近有一間小吃店 就不說賣什麼的

剛開始不想繳稅 就三個月繳一次那種稅 一次三五千塊左右

國稅局就笑笑跟他說 你生意好是事實 因為有人舉報了

就配合一下一年繳個一兩萬 他們也好交差

不然派個稅務員 躲在附近拿馬表 看個一個月 就大概知道要繳多少了

絕對比你一季繳三五千多上很多.....

後來該小吃店 就配合繳了一年一萬多的稅 自此相安無事

你覺得他營業額超過20萬以上..有證據的話

你可以去國稅局檢舉啊...有證據的話..國稅局自然會派人去查看

總比你在這嘴砲讓人說你眼紅來的好

嘴砲不用證據不用負責...所以鄉民都愛嘴砲

這種事情就是看要不要去抓而已
你知我知就官員裝做不知
基本上這要看店家的營業成本結構,有的店家生意不惡,店面又是自家的,利潤比較有保證。
之前師大夜市某些小吃業者被檢舉,稅捐處也是去查,但得知店租高達一二十萬,
實際上店家沒虧本但也沒賺那麼多,所以稅捐處也是放過。
其中最重要的是舉證,你能提出證明,政府也不是不講理的。

有的便當業者一到中午或晚間,店裡幫忙的歐巴桑就是一二十位,
當被人檢舉時,稅捐處就會去查,只要提不出證明還是會被派人站崗直到肯開發票為主。
所以生意好不好、真的有沒有賺那麼多是有跡可尋的。

由於近年瓦斯、水電漲價,實際上很多小吃店獲利都縮水,
倒是賣冰受影響較小,因為他們只是重度用電,瓦斯或食用油脂很少用,
所以物料上漲的壓力不大,一來一往就差很多。
我建議樓主還是要去區分人家的營業型態,也許真的有人私下賺不少,但慘淡經營的也所在多有。
還有一點是工時的問題,我同學家裡從祖父時代就開設虱目魚店,
到他老爸每天三點多要起床等魚商送新鮮虱目魚,從殺魚、片魚一直忙到早上五點半開店。
他父母和舅舅在店裡幫忙到中午過後,然後他與弟弟妹妹接手生意。
他父親傍晚到家還要煮魚高湯到晚間十點睡覺,隔天早上又要開始忙碌。

我同學原本在傳產工作,月薪有五六萬,因為擔心父母身體才回家接手。
這幾年常常遇到風災或冬天的寒害虱目魚產量就減少,自然進貨成本也拉高,
常常這兩個月賺錢,下個月獲利就少很多。
幾年結算下來他父母實際上根本不從帳面上拿錢,工作所得都給幾個兄弟姊妹養家。

你說他們賺得快樂嗎?才怪,只是圖個溫飽,幾個小孩有穩定工作而已。
他們不是沒賺錢,至少房子、車子貸款繳得起,生活過得下去罷了。
國稅局也並非不通情理

小時候家裡也被檢舉正業生意興隆
所以國稅局派人來查稅
但稅務員一到家裡才發覺
家裡正在準備副業小小麵攤的食材
稅務人員也知道
要是正業生意興隆
何須搞副業?
就聊天一下就離開了

生意很好就去檢舉
賺錢本當繳稅
如果只是餬口
稅務員也不會刁難

檢舉電話打過去就對了

國稅局阿國稅局~
還不如想辦法從房東身上抽點稅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