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平布幕 wrote:
這點其實是有點疑慮的。
就我在佳樂福看到的情況,如果是它解凍販賣的肉品,像進口雞腿肉跟全雞,它會標示請勿重覆冷凍,但在進口牛肉上沒看到這標示。
以銷售模式來說,店家實際上沒有必要解凍後再賣,正確的解凍肉品是很花時間的,而且一旦解凍,保存期限迅速縮短,庫存管理也麻煩,這樣遠不如直接賣冷凍分切肉,由顧客自行決定解凍時間,這樣對銷售比較有利。
很多商家使用冷凍肉主要是因為保存期限的關係,原裝的冷藏肉(0~2度C)的保存期限只有90天,冷凍的原裝肉可達6~12個月。所以只有較高等級的肉,是坐飛機來,在3~4天的時間就來到臺灣。另外有些高等級的肉品是走海運的路線,但要配合船期,大約2週會到臺灣,再加上進關、進口商、零售商層層運送,最後剩下的保存期限已經不長,所以很多肉品是以冷凍保存,以減輕損耗的壓力。有些甚至是冷藏進口,處理後再冷凍保存。
當然也有可能在賣場買到全程冷藏的牛肉,這就看每家賣場他要賣什麼樣等級的肉,只是就算是全程冷藏的牛肉,經過分切包裝上了零售的架子,再加上消費者購買回家時已經離開0~2度C的冷藏,保存期限就變成只有3~4天,就算賣場沒有特別標示勿重複冷凍,也不適合再冷凍了。
所以我認為最好政府能要求肉商提供生產履歷,這樣消費者購買時才能清楚知道肉品來源、等級、運送時保存的方式及溫度,才不會買一塊牛肉,根本不知道是多久以前出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