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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肉終極神器‧豪華烤肉大會(7/22新增回覆在7頁)

真是好棒~~ 可以請問豬腳的醃漬調味料, 有醬油嗎? 看照片中那一碗好像是有醬油,可是文字上又沒有耶~
公園可以烤肉?

公園可以烤肉?

公園可以烤肉?
我家也有一個一模一樣的烤肉爐,COSTCO買的,遺憾的是去年買的時候一個3199元,現在已經降成1799元,只用過一次,在去年的中秋節前後

加上無煙木炭,烤起來真的沒有甚麼傳統烤肉的煙

這個裡面也是用炭,所以基本上烤起來跟一般烤肉沒有什麼差別;只是多了個蓋,可以有別的用途

兩個烤肉架都是不鏽鋼的,底下有盆可以裝碳,也有盆可以放水,說明書還提到想要有特殊風味的可以去購買特別風味的木柴(還附了一包小小的樣品)

不敢用那種一次即丟的烤肉架
喜歡烤肉,又不想花太多錢買上萬塊烤肉爐的,這個算不錯的商品

sweet doremi wrote:
  【warning...(恕刪)



這張很詭異...
Why so prestigious?
這這這~~ 太過分了啦!!
我好餓喔~~ 真不甘心要到7-11買宵夜!!
樓主烤出來的東西看起來真是好吃呀~~
烤肉最討厭的就是弄得全身都是煙味 看來這台有可烤得很 清爽 不知道好清理嗎?
這種烤爐通常是拿來做煙熏的bbq啦,美國烤肉(Grill)還是跟台灣差不多是下面燒火炭,上面有烤焦的肉。
你這一種大部分是用低溫火長時間來把肉質變嫩跟美味。基本上都是以小時算時間的。
大部分的人是不太在乎,可是美國東南部,BBQ 跟 Grill 是很大的差別哦。
不過我看到你的烤肉,我還是想吃!!


Grill 大火燒,時間快
BBQ 小火熏,時間長


Grill 我還是喜歡這種的
這算自首嗎?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http://pwbmo.kcg.gov.tw/07/07_03_08.htm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兜售商品或乞討。
二、赤身露體。
三、隨地吐痰、便溺、拋棄果皮、紙屑、菸蒂或其他廢棄物。
四、在水池內游泳、沐浴、洗滌、垂釣。
五、曝曬衣物、烘焙烹煮食物、餵食流浪犬。
六、喧鬧滋事、妨害公共安寧或秩序。
七、妨害風化或賭博之行為。
八、攀折花木、損壞草皮或各項設施。
九、在樹木及設施上塗畫或書刻。
十、張貼或豎立違規廣告物。
十一、不依規定使用園內設施足生安全之虞。
十二、私設神壇、桌椅、電動車、吊床、伴唱機等或擅種植物或擅設
   硬舖面。
十三、燃放鞭炮。
十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
違反前項規定,經制止或命其離開而不從者,得為下列之處罰:
一、違反前項第一款、第五款、第九款、第十款或第十二款者,處新
  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二、違反前項第二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十一款或第十四款者處新
  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前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四、違反前項第十三款者,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
  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五、違反前項第八款者,依高雄市樹木花草及公共設施毀損賠償自治
  條例辦理。
這款烤爐烤出來的東西吃過幾次~
只能說。
如果這樣就叫做感動~那...

其實大部分是用『燻』的~也就是靠冷溫度的方式慢慢把食材燻熟。
少了『烤』的感覺!也少了那種焦香味。
而且~每次用都得下好幾包的木炭!
對於人數比較少的烤肉派對來說~並不實用。
再者,花的時間跟傳統烤肉比起來也等太久...
肚子餓的時候還真的很難熬!
所以我把他歸類為洋人的『桶仔雞』專用爐...

至於CP值,不高!
多用幾次你就會知道囉。

aloha wrote:
Grill 我還是喜歡這種的




請問這隻是博派變形金剛嗎??在哪入手的啊...超酷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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