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為什麼不能抄? 有專利?有商標?沒專利、沒商標,自然是你能用我也能用同理,一樣可以做出漏屁股、露胸部開發個 a cup b cup c cup f cup 的包裝麵包吧只是單純的『行銷』失敗 ex:先去電和對方打個招呼~~ 後面的這些問題就少了
ATB wrote:包裝設計概念抄襲硬說成食譜抄襲,只不過再怎麼帶風向也沒辦法改變包裝設計抄襲的結論!你應該說中國在習包子帶領下,智財是個屁!喬丹都可以是中國廠商的品牌,什麼設計包裝抄襲的在中國完全不犯法! 這就是為反而反,為鬥而鬥,又不讀書的悲哀(但不值得可憐),你知道甚麼叫做智慧財產權的屬地主義? 甚麼叫做註冊登記主義嗎?
這樓裡每一篇用的文字都是"中文",是不是"舔中"?話說白人,尤其是Anglo-Saxon族,就是希望亞洲、東亞、華人圈自己打來打去,米國要台灣建軍200萬,最好你們互相仇視、互毆到兩敗俱傷,一群蠢蛋也不看看現在到底是誰在世界到處引火搞事,就是要你家破人亡,經濟凋敝,哪天沒搞頭了就扯風,留一句"你家的事"。
一堆小粉紅腦迴路的駐台韭菜跑出來洗地板了整個企劃包裝專案就是近乎100%的抄襲還在扯什麼專利吳寶春早就被參賽戰友質問過還記得當初的麵包味道嗎?台灣人講究吃人一口還人一斗食果籽拜樹頭食米飯拜田頭啉好水拜井頭舔中不會有好下場的因為會去舔中的人格特質通常不脫見利忘義&忘恩負義就是台灣人最痛恨的背骨仔
無聊,他只是個小商人,不斷地用一中的方式去攻擊他,這感覺就是眼紅、嫉妒他的成就。 可憐的小商人跟以前的htc一樣,因為環境的迫害,不只被外國人欺負,回到自己的國家也被欺負~ 我以為台灣人的包容度會更高一些,會更理解台灣的企業出去時可能遭遇的委屈~至於這個腹肌麵包,包裝的確是滿類似的,但是也沒有人規定不能copy別人吧? 這麼多手機公司也copy iPhone,早期asus出了一個zen系列的筆電,與macbook也超級像的。 就算是copy,有什麼大問題嗎?如果這樣的包裝有問題的話,烏克蘭的那家公司應該跨海來告看看....
一堆護航的實在讓我長見識,抄襲就抄襲,還扯一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即使沒有法律可以規範,但總有基本的道德素養。只能靠法律來自律的人,大概不懂啥叫禮義廉恥,因為無禮、不義、無羞恥心都不會有法律問題,自然也不覺得抄襲別人的創意跟行銷模式是不道德的。跟某些渣男一樣,劈腿再劈腿,法律上完全沒有違法,但改變不了本身渣男的本質,結果還在罵罵叫說不准說他渣男,因為沒犯法?真是不可思議,我覺得台灣應該都有念過生活與倫理之類的,基本人文素養應該是有的,怎麼還會有這些無底線的護航,還叫囂叫人家跨海來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