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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線上購物退貨須付費:國際牌麵包機(SD-BMS105T):廠商允諾全額退費,詳見補充

很多消費者都不知道自己其實已經當了一個奧客。
消保法規定的七天猶豫期,是指消費者經由網路購物取得商品後,可以未拆封保留,在七天內決定要不要買,
若是有拆封使用過後,除非商家有特別同意有一定期限試用期,否則就是視同購買,沒有退貨問題。

您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內規定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民法第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Pchome 的標示說明



至於商品做出來"蛋糕"還是"麵包",是瑕疵 還是 不符合心中的期待標準。
希望您能在網路平台業者、商品製造廠商,得到得到一個兩全其美解決的方法。

以上給您參考~



補充:

官方網站下載之說明書

cdeftwo wrote:
以褲子穿起來不夠舒服(爽)
要求廠商以廣告不實無償退貨(恕刪)


在商言商,退貨確實是賠錢的。

根據法令,網購郵購(非實體店面實際接觸商品)的交易平台,就可7日退貨。

所以,商家可以視市場,消費習慣,乃至於商品本身的特性,決定是否將商品在網路平台販售,而不是為了擴大行銷面,在網路平台上架後,再訴諸消費者的"道德水平",要求大家"有品一點"。

做生意沒有保證一定賺的,敢保證的,都是無良黑商。

如果要將用過的東西辦退貨,目前應該只有好市多可以這樣做吧...
都已經開封使用過的機器,建議樓主自己去露天拍賣再賣掉就好了,
辦理退貨實在是沒有立場啊...
而且蛋糕這種東西,本來就是直接用烤箱才烤得出來的,
麵包機的攪拌功能是沒有辦法打出蛋白霜的,
所謂麵包機可以做的麵包,通常都是用泡打粉做出來的磅蛋糕,
戚風真的不太可能可以用麵包機做出來...

剛才看了樓主提供的那份食譜做法,那位部落客也是先用電動攪拌機打出蛋白霜後,
和蛋黃糊混合後再放進麵包機去烘烤而已...並不是one touch做出的蛋糕啊!
這樣是有多廣告不實啊?我相信國際牌廣告所說的蛋糕,應該就是用泡打粉製成的磅蛋糕

殺人熊 wrote:
請國際牌自己來"處理"....(恕刪)


謝謝您的建議。

不過,東西是在哪買的,流程就在哪逆走回去,消費者無須去替通路"追根究柢"。

舉例來說,統一泡麵的油包含餿,我們就將泡麵拿回販售地點退貨,而不是找頂新退。

現在是通路為王,通路所占的管銷成本很高,講白了,PCHOME在每一個商品販售中,都有獲利,拿錢辦事,天經地義,不是嗎?
既然寫了 one touch, 又寫了可以做蛋糕, 但是卻不能 one touch 做蛋糕?
那麼就應該要標示出 one touch 不支援 做蛋糕 這個項目.
網拍頁面無法把全部功能細節標出, 所以看說明書最準.

如果說明書清有楚標示: 樓主硬要做做看而失敗, 樓主裡虧...
說明書沒標示: 廠商標示誤導, 這算是功能瑕疵.

如果是瑕疵, 廠商要收處理費就不合理, 因為沒用過怎麼知道是瑕疵?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人家是麵包機.你拿來做蛋糕做不好要退貨

東西試用過了就付點錢給人家收拾善後有這麼難嗎
爭來爭去.下輩子還不是要還

況且你也早就知道蛋糕做出來會怎樣了
做不好只是推託之詞罷了

不如老實認了我就是不滿意這台機器的表現
還比較有英雄氣概
牽拖不是個英雄好漢的行為

這年頭喔~~~越來越看不懂了
wangsam wrote:
民法第259條...(恕刪)


就法論法。

本人引用消保法第19條。

商家要引用民法第259條,OK。

本人主張,企業公告與法律牴觸無效,個人同意該公告與否與法律效力無關。

至於民法259條與消保法19條的無效約定,請仲裁單位處理,再不行,申請行政仲裁,讓法院裁決。

台灣的法律判我輸,該付多少,我一毛不欠。



yeng131 wrote:
我相信國際牌廣告所說的蛋糕,應該就是用泡打粉製成的磅蛋糕(恕刪)


由於事初並未料想會走到這種地步,所以並未拍照存證。

國際牌麵包機說明書後附食譜(第74頁),內有全蛋蛋糕(需加化學泡打粉)之做法及照片,閣下可到實體店面翻閱查證。

此篇經過修改,原文為"內有健康全蛋蛋糕(不需加化學泡打粉)之做法及照片",因說明書已隨商品退回,錯誤敘述之處,在此道歉。
jack185 wrote:
謝謝您的建議。
不過,東西是在哪買的,流程就在哪逆走回去,消費者無須去替通路"追根究柢"。
舉例來說,統一泡麵的油包含餿,我們就將泡麵拿回販售地點退貨,而不是找頂新退。
現在是通路為王,通路所占的管銷成本很高,講白了,PCHOME在每一個商品販售中,都有獲利,拿錢辦事,天經地義,不是嗎?

我曾經買過一台健身椅, 要組裝, 非常難組裝.
組完發現很鬆, 在上面舉啞鈴很晃超危險會死人, 於是我就找網購商處理.
網購商說他們無法判定是瑕疵, 如果要透過網購商退貨, 我就是要拆回去裝好, 不然要收處理費.
不然就請我聯繫廠商判定, 如果是商品瑕疵廠商會自己維修或是找技師來回收.

我想想也是合理, 好比 7-11 店員怎麼可能知道每張遊戲卡怎麼開通,
你不會開卡, 店員也不會開卡, 所以這張卡就是瑕疵? 有問題還是問遊戲公司最準...

後來就找廠商, 我拍幾張照片, 他們就找技師來換零件囉...
如果我當初向樓主一樣堅持要往購商處理, 我相信一定會處理更久...

而且國際牌這種大廠, 既然敢亂標功能, 自己應該就吃的下去才對...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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