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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線上購物退貨須付費:國際牌麵包機(SD-BMS105T):廠商允諾全額退費,詳見補充


jack185 wrote:
PCHOME通知,國際牌同意全額退費,PCHOME會在三天內完成退費手續。

關於本人訴求:按照說明書流程,材料,ONE TOUCH做出與說明書所附照片類似的蛋糕成品外觀一事,國際牌不回應。

本人亦撤回消保官申訴,本案結束。..(恕刪)

恭喜樓主圓滿解決

oneallpass wrote:
如果有人做出和照片類似的蛋糕,樓主如何處理?(恕刪)


如果有人用該廠該型機器,按照說明書所載材料,流程,製作出與說明書所附照片"外觀相似"之蛋糕,請通知我,那台機器我買下來。
youtube 有影片

但是您相不相信,就不知道了

範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FYDFcsKIUs
這根本是仗著啥事都找消保官一定最終會退費,
再不退就找蘋果爆,不管怎樣就是要魯到廠商退錢就對了,
廠商不想為了一顆屎搞壞整鍋粥,只能勉為其難的吞下來,
我也有買這台,麵包是越做越好吃,從用人工酵母到自己培養天然水果酵母來做,
越做越滿意,樓主自己根本就不用心,只想著照書本講的丟下去做就會自動跑出跟圖片一樣的東西出來,
成品跟材料好壞也有差,你用便宜的麵粉和配料想做出高檔的麵包是不可能的,
結果成品出來不符合自己心願就一律推給都是機器的錯,
全都不是自己的錯,因為機器做不出我想的成品,所以我要退貨不買了,
台灣會越來越爛,就是因為這種人越來越多,全都自私只想自己,完全不顧別人
linyujia wrote:
但是這種無良的店家真的應該要抵制才對~~~~~

我朋友說我大概被賺了1萬跑不掉.....我買一台相機買了快30000被賺了1萬

這"國際牌麵包機"故事,最後這樣的結局,
也算圓滿落幕了。

比較起來,
這位也是沒做功課的相機買主,
勇闖博漢特區相機街的「黑店區」,
被坑了1萬....
真是冤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5&t=4173432&p=1
如果廠商有要求合理的整新費而樓主也同意支付的話,
這會是個很有網購退貨教育目的的案例.

可惜最後廠商全買單,而樓主一貫的主訴以此為產品為瑕疵而達到預期設定的訴求.
看起來終究還是民粹的消費者最大意識勝出.

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北消小字第8號,可以參考看看

鑑賞期.試用期這些文字遊戲其實就各自解讀,本來就沒有一定的對錯;
但整新費的應當支付,這就牽扯到道德素養跟成本觀念了.


總之,還是要恭喜樓主的訴求圓滿達成.

希望日後網購時不要再買到非預期成效的所謂瑕疵品了.

vic2000 wrote:
如果廠商有要求合理的整新費而樓主也同意支付的話,
這會是個很有網購退貨教育目的的案例.(恕刪)


其實與國際牌客服溝通的時候,本人就明言:只要機器按說明書所載材料,方法,製作出外觀類似的成品(是蛋糕,別再跟我扯麵包,哪一樓哪一句本人質疑過麵包了?),廠商要怎麼處置(不退,整新費),任何方案我都接受。

整件事消保官並未受理,本人在18日報案消保官,23日收到通知,原來消保官必須等到消費者與廠商進入協商,滿20天都無法完成協商後,才會接受消費者提出的消費爭議申請。

本人於11月5日退貨,算起來11月25日後才能再報案,但26日PCHOME通知退款,故未再報案。

個人找不到大大所提100年度北消小字第8號的判例,或許是個人比較笨,GOOGLE大神不會用,倘若方便,可否提示關鍵字或哪個地方可以找到該判例?

jack185 wrote:
100年度北消小字第8號


我剛才找了司法院的找不到
從法源法律網的裁判書查詢

不過兩件恐怕不能拿來相提並論
他那個網路電視盒的序號已經被註冊了
所以被扣了490「回復原狀」的費用
奧客就是奧客,永遠不會承認自己是奧客,
總是有理由為自己辯解,
真希望不要把你這種壞榜樣教給你的下一代

jack185 wrote:
事由:本人於民國10...(恕刪)


不會做還怪機器

我還用這台做巧克力重乳酪蛋糕呢,拿給同事吃都說好吃

做各種土司也是非常成功,而且很難失敗

你沒有料理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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