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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線上購物退貨須付費:國際牌麵包機(SD-BMS105T):廠商允諾全額退費,詳見補充

主觀意識非常的強烈且無法接納他人建議。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jack185 wrote:
26樓有PO原廠食譜...(恕刪)


你去查一下
"磅蛋糕"
麵包機就是做這種蛋糕

不是你所謂軟綿綿蛋糕
蛋糕那麼多種,先搞懂他是做啥蛋糕

不然別人也能喊說怎做不出精美生日蛋糕,還塗上奶油?!
哪真的啼笑皆非


豆漿機做不出外面的口感,可以比照退貨?


(以後有人敢在網路上賣豆漿機嗎?)


CcCManCcC wrote:
你去查一下"磅蛋糕"...(恕刪)


請自行查閱本討論串26樓與46樓的照片,單就外觀差異(口味太主觀),再來論述。
jack185 wrote:
請自行查閱本討論串2...(恕刪)


食譜內有寫泡打粉,你加了沒?

照片上實際就是麵包機做出來的,看到那凹痕沒?

而且麵包機光是做麵包,就會因為氣候因素,有時發的好,有時發的差

能每次都照書上做出同樣東西?!
那烤箱一堆漂亮烤雞我做不出來怎辦?!
一堆鍋具外面給我漂亮照片我也炒不出來怎辦?!

我也有一台105T..那說明書我早有了
蛋糕我也做過幾次,口感就是粉粉的,我照樣有去問家族怎回事
家族有告訴我那是磅蛋糕,我就沒在做了...

天阿...你老兄幾歲人阿..
stec wrote:
"難不成買瓶飲料喝一口不合味口也能退嗎 ?"
別懷疑,在costco還真的就可以,美國可以,臺灣也可以。
當然若你濫用這種權利,無理多次之後,就會被廠商列爲拒絕往
來戶。畢竟廠商不是傻子。
臺灣廠商多數視消費者爲無物,廠商吃好穿好,佔消費者便宜,
還要教育消費者效忠他們,消費者還會爭先恐後,主動替廠商說
話,奴化得很成功。 爲何如此? 第一是臺灣市場小,所以政府
鼓勵資本家建廠提升就業率與降低進口依賴,還可以培植自主工業。
假如臺灣像美國像歐盟那樣龐大消費市場,你看那個廠商,敢不把
消費這當爹娘看待

我覺得向Panasonic直接交涉比較簡單,因爲大廠比較愛護商譽,
經不起欺負小小消費者糾紛。 PCHOME是電子商務物流商,比較
有撇責任的機會與空間。
消費者要覺醒,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着了。


歐美西方人也沒那麼神啦,
多半都是慷他人之慨,
也就是要上游廠商(多半在製造業重鎮的亞洲廠商)吞下去,
台灣一家家電廠就這樣被搞完蛋了!

但想看看,
在美國,
可以跑去通用汽車(GM)買部汽車,
開了一兩周後開回經銷商處,
說本大爺開了覺得不太滿意(但車子無瑕疵故障),
而要求退貨,
叫經銷商返還全額嗎?

或者,
在美國餐廳點了一瓶可口可樂,
喝了兩口後,
跟店家說這可樂的味道我不喜歡,
所以我不付錢?

如果上述兩個例子,
在美國都可以『以消費者主觀意識為尊』,
提供滿意保證,
返還消費者全額金額,
那才真的是把消費者當爹娘看。

dulinsu wrote:
或者,
在美國餐廳點了一瓶可口可樂,
喝了兩口後,
跟店家說這可樂的味道我不喜歡,
所以我不付錢?

我喝完可樂後,都沒有辦法像廣告,有這麼Hi的表情耶~~
johnny_wu wrote:
我喝完可樂後,都沒有辦法像廣告,有這麼Hi的表情耶~~


去知名速食店買漢堡,
也跟廣告上的漢堡有差異。

看看歐美地區如何把在速食店購買的漢堡,
美化之後拍廣告以吸引消費者吧:
漢堡


怎麼感覺這場景在哪裡有看過??
這是否叫做"廠商給付蛋糕不能"??
個人在美國待過一小段時間,略微瞭解美國消費狀況,
雖不是所有廠商都有着客人至上的觀念,但是譜遍來說
是比東方世界要好很多,(連日本都比臺灣好),爲何?

因爲人家的政府夠力,夠剽悍,所以廠商多數不敢肇次
,不能說百分之百,但美國是消費者購物天堂,這說法
不是空口說白話。 當然美國白人也是有奧客,投機取
巧也是有的,但是人家市場大,這些情形的損失可以彌
補回來。

以樓主這個情形,在美國退錢的機會是很大的,因爲
100%滿意,是很多(沒有100%)大廠的自信與承諾,
之所以站在樓主這邊,是廠商廣告多少有誇大成分以
及糢糊的地帶。


假如你要求美國市場都要滿意足你舉的兩個例子? 可以
再回頭,看看臺灣的市場,有幾家廠商能滿足? 都已
經教育成了廠商的奴僕,要回頭向廠商要求保證,根本
是犯了天條一般,當然不可思議。

姑息如此不負責的商業道德環境,養出一堆黑心商人,
慢慢蠶食國人健康,以及我們國家未來主人翁,這是結果
是理性產物還是無知所致?



ps:

客戶100%滿意,是很多大廠的自信與承諾,此爲自主承諾,
無國家或是聯邦等法律規範。



dulinsu wrote:
歐美西方人也沒那麼神啦,
多半都是慷他人之慨,
也就是要上游廠商(多半在製造業重鎮的亞洲廠商)吞下去,
台灣一家家電廠就這樣被搞完蛋了!

但想看看,
在美國,
可以跑去通用汽車(GM)買部汽車,
開了一兩周後開回經銷商處,
說本大爺開了覺得不太滿意(但車子無瑕疵故障),
而要求退貨,
叫經銷商返還全額嗎?

或者,
在美國餐廳點了一瓶可口可樂,
喝了兩口後,
跟店家說這可樂的味道我不喜歡,
所以我不付錢?

如果上述兩個例子,
在美國都可以『以消費者主觀意識為尊』,
提供滿意保證,
返還消費者全額金額,
那才真的是把消費者當爹娘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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