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能真正和自己的愛人坐下來,共享一頓晚飯的時刻,有多少?或是說,你經歷過嗎?
大家好,我是一個孤獨的肥宅。
夜深了,我好餓,我想要往我的胃塞點好吃的東西。
麥當勞的宵夜,堪稱一絕,
若今天是個加班的夜晚,你可以犒賞自己,把薯條可樂都加大,爽吃一頓。
或是,同事今天中午買麥當勞坐你旁邊,她問:「你想不想來根薯條?」
或者你也可以肥宅如我,沒了炸機跟薯條,我雖然會堅強的活下去,但會流著淚。
我的天啊,每個套餐都像晚上的信義區街燈般對我伸出手,我快抵抗不了誘惑了。
我搖搖頭:「真拿你們沒辦法!」
今晚,可能還是得被麥當勞征服了。
「我要一份麥脆雞餐,搭配薯條跟可樂,謝謝。」
肥宅,就給我喝可樂。
過沒多久,就在我PTT看得科科笑的時候,
「344號,麥脆雞餐好囉!」
我就像孩子剛出生的爸爸衝向領餐檯,
拿著餐點的每個動作都是那麼小心翼翼,深怕弄倒或弄掉了我的宵夜。
餐點上來長這樣,其實原本也不是這樣放,是我調整過的,
我已經盡肥宅所能試著將網美照的排版基因加入這張圖了。

這次的薯條並不是現炸,事實上我不喜歡剛炸起來的薯條,因為太燙了,
像這種放了約5分鐘的薯條,保有餘溫,再加上不會過硬的口感,我喜歡薯條這樣。

你看看你看看,薯條、炸雞(還兩塊),加上一杯冰可樂插著一根環保紙吸管,
多麼邪惡又迷人的畫面,我要先來擠點番茄醬。

在這邊想突襲一項調查,不知道各位在吃麥當勞的時候都喜歡先吃薯條還是先吃主餐?
肥宅我是薯條派的,在我吃完薯條之前都不要吵我,我會跟你拼命。

身為一個肥宅,講到炸雞就不能有所不知了。
一塊好的炸雞,分為外觀以及吃起來的風味,這大家都同意吧?
麥脆雞的外觀中規中矩,非常標緻,就像Google搜尋“炸雞”圖片第一頁第一張會跑出來的那種。
整體拿起來,我需要用到左右手食指、拇指、中指來抓,算是不小塊。
感覺吃完會很飽,外觀這關,我給過。
湊近鼻子聞聞,咦,這是什麼味道?
我抬頭一看,馬上解決了我的疑惑。
原來麥脆雞是經過「先烤後炸,高溫鎖汁」的首道工序,
才會在香味部分留下一個特別的記憶點。
我毫不猶豫地咬下並撕裂這塊大腿肉。

我的媽呀,我突然發現世界很美好。
這塊大腿的皮吃起來非常有層次感,而且並不會過度分散,
像是沒有好好裹粉,炸出來的皮就不緊密,口感也並不會那麼扎實。
我問店員:「不好意思,請問為什麼你們的炸雞,光是皮吃起來就像一對翅膀一樣,帶領我飛入一層又一層不一樣的世界?」
他回答我:「那是當然。我們家炸雞入油鍋之前,先經過『三道裹粉,五道翻滾』的程序,就是為了滿足你們這些炸雞老饕挑剔又貪吃的嘴。」說完,她用手指在我的嘴唇上抹了一下,笑著走掉。
而肉的部分,麥當勞使用在地嚴選的帶骨雞腿,整隻麥脆雞腿的油脂部分拿捏得恰到好處,
我認為,一隻雞腿,雞皮與肌肉之間的油脂處理最為關鍵,
這隻炸雞腿的油脂,就像為炸雞表皮與雞肉搭起了一座友誼的橋樑,
使得他們完美配合,拉手、跳舞、融合。

至此,我已經無法思考並低頭狂吃,
這塊炸雞是有備而來的,它是狠角色!
吞下最後一口之後,
麥脆雞,你真的厲害。
太黯然,太銷魂了。
後來我光顧著吃,忘記拍其他照片了。
不過我想大家也不會想看到有肥宅齒痕的炸雞剖面圖才是。
美食可以促進人類腦內啡分泌,好的美食,從來不缺那些爭相品嘗的人們。
就像麥脆雞,喜歡它的人,一定是從未知開始,一點發現,一滴探索,最後發現它的好而無法自拔。
它的脆,它的嫩,它的爽……
我可能沒辦法忘記了。下次,一定還有下次!
-----------------------------------------------------------------------------------------------------------------
這篇開箱文&食記就到這邊,
我是肥宅,我已準備好今晚夢裡與麥脆雞相遇。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