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本人平時以烤箱製作不添加泡打粉之蛋糕,難免收拾麻煩,該商品廣告可將材料放入機器後,一鍵完成蛋糕製作,故採買之,未竟多次試作(依所附食譜74頁載明之全蛋蛋糕製作),皆無法製成"蛋糕",成品僅能說是較糊,較軟的麵包,與所謂"蛋糕"相去甚遠。
麵包機廣告,內有可製作蛋糕之標題
於是本人於11月5日按退貨程序退回該麵包機。

時至今日,PCHOME平台2次於本人通話,告知廠商不接受退貨,故扣押款項,待廠商決定要扣多少費用後,再辦理相關事項。
本人同時將訴之消保官,請求仲裁,並於此留下紀錄,以昭公信。
補充說明:
11/18
到目前為止,都只有PCHOME與本人聯繫,國際牌的態度為何,本人並不清楚,廠商要求損害付款,也是PCHOME說的,所以倒底是誰卡住,我也不想知道,反正錢是付給PCHOME,現在被PCHOME扣住,而我要求退款,就這樣。
11/19
國際牌客服來電,簡單討論後,本人只要求,以退回之麵包機,按說明書74.75頁之做法,可以做出接近所附食譜照片的"蛋糕"外觀之成品,本人無條件接受該公司麵包機相關處理,否則退費。
11/20
感謝目前為止,眾多網友討論,爭議點有三,而且這三個爭議點沒有對錯,每個人都可以堅持自己的論點,也請在相關議題上勿流於文字攻擊:
1.原廠所附"蛋糕"成品圖片是否等同麵包機功能保證,也就是"廣告"與"實物"的等同價值,對每個人而言,各有一把尺,認同廣告等同實品,或是認為廣告本來就可以不等於實品著,請說明立場即可,勿攻擊另一方。
2.電器使用過後,"能不能退",與"應不應該退"是兩碼子事。
前項是法律規定,這方面由消保官認定,感謝各方熟稔法律的大大提供意見,不過,最後的判定應該不是爾等說了算。
後者是道德觀,各位可以依廠商會賠錢(東西不能再賣,形同損失),或消費者應有監督產品的精神(健全買賣雙方正向發展),都OK。
3.本人是否是"奧客",嗯,這個就真的是您說了算,我沒意見。
11/25
由於本討論串有些回應細節,我沒看清楚,導致討論上有誤差,特此釐清:
1.下圖是廠商所附蛋糕照片(名稱不重要,吃起來怎樣也無所謂,這些都太主觀而失去討論基點),與本人根據說明書所載明之材料,重量,ONE TOUCH所做出來的成品,本人只要求兩者外觀"接近"即可,此一論點載明於11/19日之補充。


2.本人曾抱怨蛋糕成品的口感,但在與PCHOME溝通,或國際牌客服討論時,本人皆以"說明書所附圖片與成品外觀是否相似",做為裁判標準,不知網友留言討論"做不出理想蛋糕口味又退貨"的論點何來,所以就不予以回應。
11/26
PCHOME通知,國際牌同意全額退費,PCHOME會在三天內完成退費手續。
關於本人訴求:按照說明書流程,材料,ONE TOUCH做出與說明書所附照片類似的蛋糕成品外觀一事,國際牌不回應。
本人亦撤回消保官申訴,本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