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消息] 傳布魯斯威利告蘋果事件引發對數位內容權利的關注
2. 承上題,為什麼?
滿好的議題,
為什麼消費者要[重覆]的付費在[同一件]的[數位內容]上?
而不能[合法]的轉移?
是因為只有[使用權利]!
而[無][合法轉移]的[所有權]?
小惡魔情報員 wrote:
為了慶祝Mobile...(恕刪)
問題:
1. 最喜歡的一則外電消息是哪一則?請附上文章連結。
[外電消息] 蘋果發出媒體邀請函 9/12舊金山見
2. 承上題,為什麼?
想換個蘋果產品用用,注目的當然是iphone5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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