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小弟一開始就沒打算上法庭,因為這種事情開庭是浪費我自己跟社會的資源。只是到我拿回包包要離開的時候,老闆一直嗆說去告他沒關係,再加上小弟看到傷口,才決定報警處理。
看了一些回應,怕之後的回覆會偏離我分享的主題,所以還是把文刪了,只是小弟再次聲明,我沒有要取暖,也沒有要出名,發文的原意,只是怕有人再到此經銷點受氣,所以我盡量把過程寫的公平,把我自認為沒有處理好的地方也寫出來(如果要取暖有人會這麼傻嗎?),但今天若不是我老婆機警拿手機作勢要攝影,真的老闆已經出手了,我知道廠商有廠商的sop,老闆可以堅持,但總不能因為客人講話急了點大聲了點,就要武力解決吧?我想在他沒有用手不禮貌指我之前,我的音量都沒有大到去影響客人,因為我旁邊的客人還是在看他們的東西,也都還沒有異樣的眼神在看我們爭執什麼事,無論如何,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