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yo 胡 wrote:
運氣問題...被小偷盯上
但不知道什麼案子
開庭看他手足無措,因為那是刑事庭
這段時間給他的煎熬也夠了
通常來說有營業的車輛車上為了自保的行車記錄器至少會有前面影像後面沒錄影至少有聲音,第一時間到警局他就不敢提供
到偵查庭胡說八道一通,
爭執點,為何爭執?
(他90度大迴轉到我都倒了需要拉扶手
東西掉出來我當下沒注意,後面到目的地我很氣要開門下車,就是當時要拿錢找皮夾,他急著連錢都不拿趕我下去)
因為沒有切確證據證明,只有間接證據,就算不起訴,至少給他留個紀錄曾經被因為侵佔案提告
至少他下次要故計重施之前會考慮一下

這種人一定要給他教訓,當成上他車隨他宰割嗎?
姑息養姦以後還有別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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