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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er的錢包(被勸敗成功的下場....)



下三濫的商業手法哪都可見,如果你認為他犯法,拜託去告好嗎?

大家都強調目前是法治的社會,在沒有確信他犯法時,他都是無罪。

>>沒錯 話說我也認為......王又曾是無罪的

那請問如果他真的抄得這麼凶,那日本吉田在幹嘛?自己的權益都不會維護嗎?

>>如果他黑錢黑的這麼兇,那台灣政府在幹嘛?第一家庭的權益都 不會維護嗎

用道德去批評、去看,我想你會看到這世界有多醜惡。

>> 對是非不分的人,道德標準不適用在他身上(請參考台灣的教育部長)

你可以是品牌的支持者,但是你沒有必要因為自己的支持去排斥別人所選的品牌。你可以有你愛的,別人不可以有?

>>說的太好啦 盜版萬歲啦


大家都知道殺人是很可恨的,但是他在判決出來之前,他有罪?

他利用他的權勢、技巧去獲得無罪開釋,請問他到底有沒有罪?

>>無罪+1,話說 九品芝麻官的常威也是無罪的,Mr. RC不愧
為現代的方堂鏡

我女友如果看上台po的東西,我也會去買給他。

>>支持+1啦,女友缺錢要你去搶,也是要去的啦


士農工商,為什麼商要放最後面,想想吧。

>>沒錯沒錯!! 就如同禮義廉恥 為何 恥要放在最後面






a6820 wrote:
經濟奇蹟??你說的是...(恕刪)

抱歉,原本不想促進這類討論的筆戰~但是看到您的回應有些事想討論~

沒錯,韓國人真的很團結,團結到有點機車的地步。
所以他們國力越來越強。
但您提到國產車一事,恩,就我認識的很多韓國人來說,他們也並不是自己愛開國產車。
之前是因為政府不開放外國車進口。
現在是規定進口車課重稅,且有一定比例。
所以呢,你現在去韓國如果看到外國車(包括TOYOTA之類的),都算是有錢人~(笑)
慢慢的,現在韓國也有不少外國車廠了。

你說要愛買國貨,我贊成!
但是我們自己都很清楚,我花了錢,就想要得到品質好的東西。
但是有多少國產品是品質叫好又叫座的? (恩~大同電鍋讚!)
所以,花錢的重點是賣到自己想要的,喜歡的東西就好了。

另外有個邏輯怪怪的。
您說國際標的自創款不熱賣是因為大家都喜歡日標款?
喔~您太看得起消費者了。
至少就我自己而言,我一直到最近才知道這兩家不一樣 = ="
而我個人常常因為在網路上看到PORTER包,然後到櫃上(國際)找卻找不到!
最近才知道~啊~原來啊~!
我想主要大家花錢就想買到自己喜歡的東西 (就跟樓主一樣 ^^~恭喜!!)
如果喜歡日標的款,乾脆就買日標就好了,畢竟價格一樣不是嗎?
(還是您覺得會因為愛國而硬要買國際標的人佔大多數?!)

我很贊同台廠要獨立創業的精神,但是一開始就取名PORTER且又用同款包包,價位也一樣,的確是其情可議。
(至少我之前一直以為是一樣的東西@@)
如果今天他打個PORTER代工廠的名號,另取商標名,再自創些好看單品,那我給予完全的肯定!
(當然最後要不要購買還是取決於款式)

總之~我覺得大家分享的意義在於買到自己喜歡的好物!
就不要一再繞再同樣的話題上打轉了吧!?
日版PORTER都沒意見了,大家何必呢?
只要有你喜歡的款式,價格你願意接受,管他台標日標什麼標,秉持的01精神,衝下去就對了啦!!
然後記得再上來跟大家分享嘿~~嘻嘻~~~
Robyn wrote:
日版PORTER都沒意見了,大家何必呢?
...(恕刪)



其實日P不是沒有意見 打官司的下場是 沒法上訴了

當然 台P 當時能產生 也不是笨蛋 不然怎被封為盜版王國
怎敢先把別人沒申請專利的 拿去申請專利呢


但是 這社會 正義不一定能彰顯的
不能因為明明知道有錯 就容許 它

我是路過的
我前幾天生日女友買了個跟樓主一模一樣的
我記得是2700
為何這價位還買 因為是真皮的
如果脫線了可以拿回去修 要付工本費

對我來說 如果是真皮的話 這個價位我還可以接受

但如果那個商標真如板上大大說的那樣
不免有些失望

因為我以為專櫃的POTER是舶來品 代理進來的
如果是台灣設計的話
那真的有被騙的感覺耶....
想問一下大家對對岸許多產品的看法

像是最夯的Wii改成Vii
最夯的Sony改成Soony
還有許多手機 MP3等等都被對岸改抄襲成自有品牌的產品
對對岸的手法真的很佩服
要是他們可以好好的用這些手法來做自己的產品
真的不是那些歐美大廠牌能比的

還有這個月才結束的CeBIT展
可以看到對岸跟台灣還有德國的一些廠商被約談
就因為許多產品被當地的廠商控告抄襲

我想時尚產品也一樣吧

vanson5917 wrote:
我是路過的我前幾天生...(恕刪)


脫線可以拿回去修阿 哈哈

想當初我的第一個PORTER包也是被這樣的"保固"給吸引

當時花四五千買個包包就掙扎許久才買的下手

背了一兩個月左右

脫線 線頭越來越多

想要拿回去送修

那小姐拿出剪刀幫我修剪整理

並且說........

你送回去也是這樣處理而已

我承認我是比較龜毛的客人

但是以包包的耐用度 光是HEDGREN都比他好上許多 再加上服務態度 以及類似海盜的行為

就讓我拒絕往來了

Mr. RC wrote:
現在才看到Orz.....(恕刪)


下三濫的商業手法哪都可見,如果你認為他犯法,拜託去告好嗎?

大家都強調目前是法治的社會,在沒有確信他犯法時,他都是無罪。

>>沒錯 話說我也認為......王又曾是無罪的



那請問如果他真的抄得這麼凶,那日本吉田在幹嘛?自己的權益都不會維護嗎?

>>如果他黑錢黑的這麼兇,那台灣政府在幹嘛?第一家庭的權益都 不會維護嗎



用道德去批評、去看,我想你會看到這世界有多醜惡。

>> 對是非不分的人,道德標準不適用在他身上(請參考台灣的教育部長)



你可以是品牌的支持者,但是你沒有必要因為自己的支持去排斥別人所選的品牌。你可以有你愛的,別人不可以有?

>>說的太好啦 盜版萬歲啦


大家都知道殺人是很可恨的,但是他在判決出來之前,他有罪?

他利用他的權勢、技巧去獲得無罪開釋,請問他到底有沒有罪?

>>無罪+1,話說 九品芝麻官的常威也是無罪的,Mr. RC不愧
為現代的方堂鏡



我女友如果看上台po的東西,我也會去買給他。

>>支持+1啦,女友缺錢要你去搶,也是要去的啦



士農工商,為什麼商要放最後面,想想吧。

>>沒錯沒錯!! 就如同禮義廉恥 為何 恥要放在最後面

看了一些文..
我想說分享是好的 , 但是導正視聽也很重要
如果是衝著porter知名度買的朋友當然不希望買錯囉

n年前我買過的第一個porter夾是國際標,個人覺得還蠻耐用
那時還沒那麼多資訊,但後來知道不是日標porter後就去買黑美了...
gricetom wrote:
>>沒錯 話說我也認為...... (恕刪)

只是好奇,

同樣的一段話, 您過了四天又照本宣科重播一次是為了啥?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
他只是想要引我出來戰。

之前就看到了,但是看到他扭曲我的原意,又用一些怪例子來回,根本懶得理。(光王又曾這邊我就Orz了)

反正日本與台灣這邊都可以和平相處,台灣還代理他的東西來賣,我想就已經有個結論了。

裡面有許多原因是我們不了解、也不清楚的,我們只能用我們所了解的來推斷。

反正,兩者官司看起來是已經到一斷落。兩邊都有他的支持者,要說他抄襲也好仿冒也好,那是他們的權利。

不過告一段落,也看不到台po有啥罪名成立。所以也請體認他是一下合法公司。

對於買他們家產品的人或分享的人,也請保有基本的格調。別再那邊說別人用仿冒品怎樣的。

仿冒與否,你可以有個人看法。但是這家公司是否真的屬於仿冒品,請看法律怎麼判定吧。

我想尊重別人是一個基本的禮貌,對於事情我們也都講理、講法。

上來討論並不是要辯個輸贏,只是想讓某些人知道不同觀點與現實。

如果你不能接受,那就不用接受吧。

但是請不要用一些怪異的例子、扭曲原意,來反擊我的論點。這樣似乎是無意義。



Mr. 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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