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igil wrote:
1.沒指名道姓 毀謗...(恕刪)
都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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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部分內容:
被罵的男子看了留言不甘心,認為遭到人身攻擊提告,但挨告的網友更不滿,表示又沒有指名道姓
被告的也只是後來人肉搜尋找到當事者後
參加討論而已
你說帳號被盜用,你來到這邊就會留下瀏覽痕跡
從你使用的ISP業者就可以查到,你個人是無法刪除的
再來去調查發生事情你人在哪裡
所以~你覺得這理由OK嗎?
那天無意間看到這新聞
這是一個給很多認為躲在螢幕後罵人就沒事的一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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