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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er的錢包(被勸敗成功的下場....)

deer wrote:
至於光碟片的問題.如果你只是換了個套子.那當然還是違法的.別說開公司就連拿到街上賣
你都會被請到警察局

因為裡面的內容.不是你做的.這是盜竊別人的作品
但是如果你今天找一的的場景.演一樣的劇情.找一樣的演員.從新拍一次.那麼.他就是合法的


這個部份要看原著作的版權是否開放....
不要自己隨便下定論

隨便舉個例子
無間道西洋版,是跟原港版無間道的著作權持有者申請通過之後才能夠開拍的
不是說他想拍就能拍
你找一樣的場景 演一樣的劇情 找一樣的演員 重新拍一次 那他就是違法
因為你已經侵犯著作權了

就算是莎士比亞作品,除非你是自己將原著翻譯過來,那沒有著作權問題
如果你是拿市售的來做修改,請參閱著作權法相關條例規範
超過一定比例的未經授權的引用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人家不花錢,不花時間,不花精神去對某人/公司提出告訴,並不代表某人/公司所做事情都是對的
鑽法律漏洞就是鑽法律漏洞
商場黑暗面?這整個世界都有黑暗面了何況是商場有黑暗面...用這種理由來搪塞?別鬧了...

最後...沒有人要找你麻煩,是你老愛自己挖洞給自己跳
黑暗面....

來賣 Apple International iPod 如何?
daiki wrote:
市面上包包的樣式
都大同小異
差別在LOGO吧
LOGO決定它值多少


今天如果LV或是GUCCI出幾款爛包的話
我想就算有LV或是GUCCI的LOGO也是一下子就會砸了自己招牌
江山代有才人出,現今品牌也是非常競爭的

至於材質/剪裁與車縫做工精緻度
如果不是碗豆公主般的敏感人士
我看也是憑著價位得來的心裡感覺而已
哇~~這篇討論到現在呀~
"走路標"跟"日標"我都有比較過,確實在日標比走路標工來的細,這沒什麼好談的。
再來就是..相同價位,沒有道理去買工較粗的porter,所以我選日標的porter來買。
除了用不恥的商業手法,我實在是找不出走路標憑哪一點能跟日標平起平坐的。
就一個消費者而言 以上!

tn910127 wrote:
大家沒有說買國際標就...(恕刪)

認同+10




chouyuen wrote:
我並不認為第一...(恕刪)

認同+10

從某幾頁都是那兩位版友的回覆,看的我直搖頭,專打迷糊戰,扯東又扯西,根本說不過去。
一字螺絲跟十字螺絲→二者形狀不相同,LOGO也不相同。
賓士車跟後面出的家用車→二者形狀也不相同,LOGO也不相同。
日標porter跟走路標porter→二者形狀相同,唯讀LOGO不太相同。

前二者產品是加入一些巧思讓產品更好,而走路標porter是加入什麼巧思讓產品更好??
拿這來比喻porter還真有你的

那二位的"勒佛"還真高,是我們所不及的

我覺得那兩位版友蠻適合去大陸上班的,可以將他的才能完完全全的給發揮出來。
那邊都是同等級的"勒佛"。


相信再不久的將來,能看到你們發表的自創品牌"法拉力車系"
有錢我可能會買唷
今年四月我準備買一個手夾包,上網看了好久,發現了porter這個品牌,之後慢慢了解才發現yoshida 和 international 之間的恩恩怨怨,我為了買這個包,實地去international的專櫃看貨,又去香港yoshida專櫃看,才決定在香港入手yoshida。我是網路購物迷,很少這樣大費周章去看實體的物品,之所以如此,因為我要看看我的國家做出來的東西和別人差多少,又為何和日本公司發生這麼多不愉快,還去抄人家水貨商的店。商場上,本來就是赤裸裸競爭,但是不該用不合法的方式。堂堂一家公司,商標為什麼要弄得和別人一樣,英文字型那麼多,為何要弄得和別人一樣,一家企業一開始就要攀附別人,我覺得你一點志氣也沒有,對自己的產品也沒有自信,怎麼可能可長可久? 台灣社會炒短線的風氣太盛,一般人早已積非成是,只以成敗論是非,不以是非論成敗,凡事只問結果,不問過程。看完版上一些人的發言,心裡真是感慨!
DIESEL001 wrote:
哇~~這篇討論到現在...(恕刪)


我突然後悔回了那位業界黑暗面大師的文章2次.....
看他扯東又扯西~從古扯到今~又扯不出個所以然來...
我們在認真個什麼勁?
或許他跟本就是失眠...大半夜睡不著在那狂回文章...



公道自在人心
對就是對
不對就是不對

對的行為
明眼人 看就知道
也不需要去多做解釋

錯的行為
就算經過看似合理的理由去使它正當化
但是
它始終是個錯誤的行為

另外
這篇分享文討論者的發文已經違背了樓主的原意
建議
"刪文"
大家只是告訴原po買錯了

Mr. RC幹麻自己跳出來幫台灣porter護航

//台灣PORTER只是用商場上的手段,你要說他不法?

//他並沒有不法。

官司都輸三次了 拖時間而已 還說沒有不法= =

//你要說他無恥?

//他只是想讓自己經營的公司壯大、擺脫代工的窘境。

國小無恥怎麼學的 原來換個說法就不是無恥了

好險您不是教書的 不然無恥可以廢了

您無恥雖然學不好 用的倒是不錯
//在你怪台PORTER時,為什麼不怪日PORTER經營的疏忽、遲鈍?

//他請台灣代工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阿?怎麼沒人看到這點?

我的媽阿

所以女孩子被強暴是自己的錯 誰叫你沒事要穿短裙,熱褲 誘人犯罪?

我很佩服你有勇氣發出這麼可笑的文 在別的地方早被戰死了吧
看完這串分享文後
我覺得只是其他大大提醒樓主買的跟大家勸敗的品牌是不一樣的而已
一邊是不齒台PO公司的所作所為
而另一邊在罵為何要破壞樓主分享的美意
兩邊所針對的事情不同 怎麼還能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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