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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er的錢包(被勸敗成功的下場....)

http://www.ll-porter.com/
這是台灣尚立的網站


http://www.yoshidakaban.com/bag_porter.html
這是日本PORTER的網站



很多大大支持國際標PORTER...說是啥愛用國貨
說是啥要支持台灣品牌..說是啥兩間是完全不同的公司



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
這兩家PORTER的網站上...那一位拿包包的服務生
為啥長的一模一樣



要成為真正的台灣PORTER
請先換標誌吧...還有...那一些仿造日本的TANKER..HEAT..最近SMOKY也出來了...唉...
也請下架吧

做個有格的台灣人
台灣的PORTER沒有不好...只是無恥


MR.RC...你可以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嗎...為啥網站上的那個人長的一模一樣..這應該算連商標都仿冒吧
JUST RUNNING
Mr. RC wrote:
在我的觀察,以Tanker與Heat為主。
那我們這樣假設好了,台灣PORTER在註冊商標時,也因為確定品牌、確定公司,所以把正在代工的產品所有權吃了。
也就是說,於法上,這兩個系列所有權是在台灣PORTER手上的。

另外,台灣PORTER於經營上。
如果不增加創新的能力,只會靠那幾款主打市場的話。
慢慢的也會讓消費者購買意願降低。


這個您就想多了,尚立抄最兇的是TANKER、HEAT沒錯,
不過我不覺得他們有所謂的所有權...
加上他抄的也不只是這些,還有黑標、最近的SMOKY跟FREE STYLE、BLACK PATTERN...等
反正都利用商標漏洞了,也不差多抄襲幾個熱賣款來噱...

另外節錄95/06/5訴訟裁定的一句,要完整的我再貼上來
更未獲日商‧吉田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下生產原同意條款之商品如(TANKER,HEAT..等等)至今.


嵐夜 wrote:
只是他的包包是在日本生產的,所以下面有TOKYO JAPAN的字樣(但是現在很多都是大陸代工)


印象中都是日本製唷,若有實證請提出,以免誤導大家...謝謝
以下為個人淺見:

請各位不要再為日標Porter或是國際標Porter來爭論不休了,是不是仿冒的這個問題原則上都不是由我們來判定的, 就算改天國際標真的判決輸了, 你能規定買國際標的那些使用者不準把包包背出來嗎?認為日標比較優的就去買日標的,不介意買國際標的就去買國際標, 不要有那種"買國際標的很可恥"或是"買國際標的就是支持台灣品牌"的心理.............
a6820 wrote:
經濟奇蹟??你說的是...(恕刪)


基本上,我完全不能認同您的想法
這跟愛不愛用國貨,或崇洋媚外沒什麼關係
並不是買日標 Porter 的消費者比較高尚

一個品牌是不是成功,在於這個品牌所強調的價值能不能被消費者認同
最具體來說,就是產品的品質
況且
不是高價品才有所謂的品牌
一樣有中低價位的品牌成功的在市場上
重點是他的消費族群在購買之後,能夠感覺到這個品牌的承諾

在您批評崇洋媚外的同時,有想過為什麼這些品牌會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嗎?
您以韓國車的例子說台灣人不愛國貨
但在這個全球產品開放競爭的年代
以母國市場作為出發點很難禁的起考驗
Toyota 為什麼在美國熱賣?你能說美國人不愛國貨,不開美國車?
不是吧,是因為他的品質一直在改善,讓消費者一直覺得收到價值遠大於付出的錢

況且,品牌會革新變化吧
當 Toyota 要打高價車市場的時候,不是也推出了 Lexus 嗎?
現在要進攻年輕族群的低價車市場,不是也推出了 Scion 嗎?
他會因為這樣,去瓢竊某個品牌嗎?不會吧

這不只是策略,是誠信問題
品牌是直接跟消費者溝通的
最重要的,就是價值的承諾
你連出發點都有問題了,要怎麼讓消費者相信你是好好的經營這個品牌?

品牌能不能吸引國人注意,我想不完全是愛用國貨跟崇洋媚外的心態吧
捷安特不光靠台灣市場,照樣是全球通行的高價自行車品牌

今天被詬病的,除了國際標的品質
更重要的廠商的心態吧
這跟拿錢擺平是兩碼子事情

同樣是一個袋子
你可以去地攤買
也可以買 Tumi 一個幾百美金的袋子
MP3 也是
你可以買 Apple, Kenwood
也可以買白牌的 MP3
沒有什麼高尚與否,只有各取所需

但是在你今天明明知道這個品牌是代工之後瓢竊,用不好的方式混淆消費者
還堅稱要愛用國貨
這也未免太對不起那些專注於品牌經營的公司了

一點想法
於法.你拿他沒辦法.
於理.那就看你自己 認不認同.

而商品間的相互抄襲.一直都存在.包括porter 也一樣.舉例TOTE 包好了 這種包型已經問世超過兩個世紀了! 誰抄誰?誰沒抄誰?

至於光碟片的問題.如果你只是換了個套子.那當然還是違法的.別說開公司就連拿到街上賣
你都會被請到警察局

因為裡面的內容.不是你做的.這是盜竊別人的作品
但是如果你今天找一的的場景.演一樣的劇情.找一樣的演員.從新拍一次.那麼.他就是合法的

置於成衣業.你細看,只要街頭那家衣服賣的好.不用一個禮拜.街尾也會賣一樣的東西.
你可以不削,可以不買.但是.賣的人不偷不搶.買的人光明正大,為何要認定別人買錯東.買到"仿冒品"



一球 wrote:
好奇之下,收詢了DE...(恕刪)


我的立場.與我對DEER的看法,作法相同! 但在此就事論事,免得有在此炒作
之嫌
跳出來談論篇文章的初衷.是我認為:沒必要為了.商業的利益糾紛.來否定他人的價值觀

拿黑心食品來比喻....真是文不對題




rivenM01 wrote:

反正DEER都自己...(恕刪)
.

說什麼都好.歡迎賜教 只是別在這免得被鎖文


account wrote:
不了解Mr.RC老是...(恕刪)


可以阿,在這裡沒人阻止您去買日本標 還是虎頭鏢.現在是有人要別人不要買什麼什麼標的
高興買什麼就買什麼.幹麻阻止別人 是吧!



glavinec.tw wrote:


您可以不了解別人...(恕刪)


如您所說.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價值觀.但沒必要否定別人的吧!



chouyuen wrote:
我實在很不喜歡有人把...(恕刪)


我一直都很合合氣氣的阿,倒是您似乎蠻氣憤的.
有必要嗎?大過年的,討論嘛 .就是有觀念有出入才來討論不是嗎?

至於 會加上一句 "多多包含"那是因為我了解到我的言論.一定會有人認同,有人不認同.
所以對不認同的人.(如血氣方剛的您) 我會希望他們多多包涵.

因為我的立場並不會因為您不認同或者因為覺得你暴跳如雷.我就不說.
同時這也是我對你的尊重.這樣你懂嗎? 這社會缺乏對他人的尊重.
連說句.〝如不中聽還請多包涵〞 您也有意見..還是一句.請多多包涵


小酒蟲 wrote:
說真的,就算當下在臺...(恕刪)


酒蟲兄 您說的沒錯.誰也阻止不了他人對你的認定.如您要怎樣認定我.都OK
就像我可也已認定.街頭的黃媽媽. "仿冒" 街尾的李媽媽一樣都 生了個兒子

但何必急著否定別人的價值觀呢?

我還是要再說一次.在這裡跟大家論的.

不是台灣還是日本.PORTER 是對的(干我啥事)
或者是誰的品質比較好.或者我們應該支持誰?

嵐夜 wrote:
Porter在日本正...(恕刪)


說真的要為這兩家公司上街頭.我倒寧願您參加紅軍或者綠軍上街頭.比這有意義多了
多POST了一篇 自刪 免得佔版面
愛慕虛榮 是很多人的特有,包括我也在內!
台灣是全世界nb的代工大本營
如果每家代工廠都自己貼sony出來販售
只要說東西原原本本100%就是我生產製造的啊
就一樣4個字而已.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智慧財產權的定義一般通常有很模糊的界線
但還是有一套可以遵循的法律和標準
台灣人在這方面的認知非常薄弱
這也是永遠走不出自己的路的問題之一
真的有辦法就自行完全獨力開發生產
不要繪聲繪影的

要別人認同自己.先自己認同自己
台灣加油!!

兩家公司的事與我何干,您愛買哪家就買哪家.要支持要不削.大家都得尊重不是嗎?
還想討論的歡迎 PM 來吧! 不回版了
http://store.pchome.com.tw/jimmyzone/M00527454.htm

連米老鼠都下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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