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娃 wrote:我想送Arnold ...(恕刪) 看個人吧當初陳冠X先生代言LEVIS的桃紅色包包超好看買來之後,跟自己完全配不上...很噁心只好送給閃光當禮物..包包看人背,感覺買運動系品牌NIKE會比較剛好,個人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