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網址
貨到付款3450加運費共3600
4/26號下午貨到我公司
回到家開箱時發現鞋舌旁黑色布料竟然脫落
馬上拍下來傳賣家的LINE


客服表示為尾單號故有此瑕疵
此貨品含國際快遞和派送費
如要退貨需負擔一千元
我整個傻眼
所以上網搜尋
發現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明定:「郵購買賣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因此,消費者在網路上向網路商城類賣家買東西時,享有7天鑑賞期外,辦理退貨不需要任何理由,更不必負擔任何費用,賣家不得要求消費者自行將商品寄回、吸收郵寄費,或銀行退款手續費…等。
我也說如果要退我頂多付150運費
賣家無法接受
我只是說那我只好申述了
賣家馬上說 申述有意義嗎?為什麼不能好好溝通?!
又說他只是小小客服無法決定要問主管
4/28晚上說要問主管
我說4/29給我答覆
4/29晚上賣家又說主管要問老闆再給我答覆
我跟賣家說如果明天白天無法給我答覆
那我只好申述X拍及消基會
賣家客服又在說啥:申述你能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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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