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電視新聞報導』萬事威消費不愉快的心得歷程

woddle99 wrote:
[補充原廠SOP][...(恕刪)


我又仔細看過樓主的原文後
覺得店家的問題實在很大
讓我分析如下


本人在2014/6/6號與一名友人前往萬事威鞋店挑選鞋子,店內當時有一名自稱“小魯”的男店員幫我們服務。我試穿了萬事威自有品牌(委託Julain Boots代工之鞋款)的鞋款(該名店員告知此款鞋現在特價為18000元,原價為26000)。
當時我請求試穿該鞋款,店員拿出US6號的右腳給我試穿,我穿了之後感覺鞋子太小,穿起來太緊,實在不舒服,我告訴店員太小後,他拿出US6.5號給我試穿,因當下我沒有穿襪子,我穿起來之後向店員反應好像偏大(不只是穿起的大小,還有整個人的比例,腳也偏大)。
於是我向店員進一步詢問:若以你的經驗來看,我穿這個尺寸是可以的嘛?會不會太大?因為我沒買這種皮靴的經驗,現在也沒有穿襪子,怕抓不準尺寸。該店員肯定地跟我說:你穿這個尺寸是可以的。
因為陪同前往的友人要將此鞋當生日禮物贈與給我,所以在店員的積極建議下,友人就決定刷卡結賬(隨後店長也回到店裡),店員在結賬前告知了「特價品不得退換貨」,雖然我不是類工作鞋的專家,也不懂太多鞋子的細節,但是基於對該店家的專業與建議,我毫無保留的信任並確定購買,所以當下我也沒有對「特價品不得退換貨」這句話多想。返家後我便穿了襪子穿了鞋子試穿,發現穿了襪子後鞋子還是太大,完全不合腳,並不是像店員所說的會剛剛好。

上面這段的癥結點在於店員肯定跟你說這尺寸是可以的
而消費者基於信任銷售員 而接受建議後購買
可惜回家再仔細試穿後發現店員的意見出了差錯
店員在結賬前告知了「特價品不得退換貨」,萬事威以前搞5000元RW特價時就有這招了,
那時萬事威還會在鞋盒上蓋特價品(團購)不能退換的章
也不只是萬事威幾乎服飾業都喜歡強調 「特價品不得退換貨」
就算是在紳士靴界中口碑不錯的王桑最近搞特價一樣也是強調「特價品不得退換貨」


於是我在2014/6/9號致電萬事威,接電話的正是該名店員。我告訴他鞋子太大不合腳,我想要換小半號,他表示特價品是不可以退換貨的,他當初也告知這點,而我也試穿過了。我強調重點是我根本不能穿,在我的要求之下他打給店長詢問,但是毫無音訊

以上這邊樓主算比較理虧,
因為畢竟你是當場去店裡買的也試穿過了,
店員銷售時也告知過特價品不得退換貨,
東西回家後發現不滿意,有些人可能摸摸鼻子算了,
但這畢竟是18000的高價商品,
若不能買到滿意的商品,想爭取一下的心態是合情合理的,
以消保法來說店家有權可以不讓你退換,但有例外,下面會提到。
(不過台灣店家常會給消費者更多的方便,通常不會這麼死板,
很多時候為了維持良好客戶關係,就算是店面購買,只要商品拿回去保持外觀讓
店家還可以賣給下個人,一般店家都會給客人方便做退換)


於是我再致電萬事威,該名店員說:店長說不能退換貨,不過…你還是拿來沒關係,我幫你換,我再告訴店長就好。

這邊蠻有趣的,店長已經跟店員說不能退換貨了,但店員還可以違背公司的指示,自作主張讓客人換?

所以當晚我就將鞋子拿去萬事威做更換,店員從鞋盒拿出US6號雙腳給我試穿,我當下就發現兩隻腳大小不一,右腳明顯偏小,但我還是試穿了,穿上去感覺右腳非常小,完全不能穿,左腳則是剛好。
我問了店員:這兩隻腳不一樣大…這是同一雙鞋嗎?店員則回答:對啊,這是同一雙鞋沒錯。店員也無多做解釋,我說:這鞋我完全不能穿,你們6.5號跟6號都各只剩一雙嗎?店員回答:恩,都各剩一雙。我說:那意思是我根本也沒辦法換到我正常能穿的,你們6號這雙大小差這麼多,我應該是要穿6號才對,你們只剩大小腳這雙。店員回答:是啊,我覺得你穿6.5號不會太大啊,看起來比例也不會太大。因為我也非這方面的專家,所以我只好摸摸鼻子,又將6.5號這雙我帶去的鞋子再提回家。


這邊蠻無奈的,店家算是給客人一個方便作更換
但店裡卻沒適合的可以換,
這邊樓主可能犯了一個失誤
要是這時候當場要求直接退貨,讓店家退費給你
可能事情也就解決了,
樓主可能蠻喜歡這鞋的,尺寸就算不太合
於是又抱著再試試的想法帶回去穿看看


幾天之後,我試著將新鞋子穿出門試看看,走沒太久,就發現鞋子完全不合腳,套起來已經不舒服,實際穿出門走動的不適感更強。
於是我將鞋子寄給一位在網路上頗具名聲的網友看,在他收到鞋子後,他將鞋子拍了照,做了分析,也仔細的看過,他告訴我鞋子本身的左右腳大小不一,左右腳實際差了一公分以上,除此之外,鞋子右腳的鞋身重心整個是歪的,鞋子的鞋帶孔也是車歪的,所以我把鞋帶綁起鞋帶是歪的,網友把照片跟文章分享在論壇上,眾多網友也給了許多評論之後,我才知道原來穿起來會這麼不舒服除了大小是不對的之外,鞋子的結構瑕疵也是造成穿著不適感的原因之一。

重點來了,一般鞋子稍大半號其實可以穿厚襪子或是用鞋墊來調整
但這邊好死不死因為樓主穿著感到不適
經過L大仔細檢驗後發現鞋子有結構上的問題,
所以這雙鞋本身有瑕疵的問題(將來上法院或消保官處理的話
這個"瑕疵"要怎麼舉證,會成為整件事的關鍵點)
特價品雖然不能退換貨,但若物品本身有瑕疵則店家有解決的義務,必須負起責任


於是我在2014/6/18再次致電萬事威,接電話的是店長,我告訴他鞋子我真的無法穿,而且有明顯的瑕疵問題,也可能導致我受傷。店長說請我把鞋子拿去店裡,他會幫我解決,隨即我拿去店裡,店長則是拿出一樣的鞋款,6.5號跟一雙不同款,較高單價的6號,我穿起了6號是剛好的尺寸,但穿6.5一樣太大,我告訴店長我上次穿六號結果大小腳不一樣的問題,他則回答:因為有時候客人試穿很多雙,都會亂放,店員也沒多檢查注意就收起來了,大小腳那雙6號是因為上次有個馬來西亞的客人拿錯了,所以那雙其實是不能賣的,而且我們這鞋款不是只有一種楦頭,所以是不一樣楦頭的六號。
後來店長給我試穿的鞋,不是太大,就是價位太高,所以在我的要求之下,店長同意退款給我,

以上這段,店長出面了,
這邊店家的處理方式算不錯,願意給樓主退貨退款
畢竟鞋子樓主也穿過了,店家也不能回收當新品再賣
得自行吸收這部分衍生的成本


店長並補充說:你那個時候要換尺寸,我就有跟小魯說過,看你要怎麼處理都幫你處理,店員就是因為有抽3%抽成,所以他那時候才不讓你退,其實你要退貨也可以,想退就直接說,不用特意去挑一堆鞋子的毛病,如果真的要挑,這種鞋子可以挑出一百個毛病。
因當時是友人刷卡付費的,需要刷卡單跟發票才能刷退,所以店長請我隔天帶著朋友再來店裡刷退,明天是該名店員值班,他會再跟他說讓我退款,於是我就先把鞋帶回家,打算明天在前往刷退。

這邊又非常有趣了,之前店員說"店長說不能退換貨"
現在店長卻說"我就有跟小魯說過,看你要怎麼處理都幫你處理"
兩個說法自相矛盾互打嘴巴,到底是店長擺店員一道,還是店員之前說謊呢?
如果特價品店家的態度本來就可以讓消費者退,
那又何必一直要店員強調「特價品不得退換貨」呢?


隔天下午(19日),我接到店長的來電,他明確告知我,因為他看到網友在論壇上發表的文章,表示除非我要求該網友修改文章中的兩點內容:一.鞋子並無大小腳的問題,也不是瑕疵。二.鞋頭前方的皺摺是我穿過之後才形成的(網友在鞋頭皺折上並無多做討論)。否則將無法讓我刷退,也無法退費給我,並表示因為公司內部現在看到文章後,把收銀系統鎖起,他沒辦法幫我刷退。

這邊更好玩了,昨天店長說可以退,
隔一天又說不能退,明顯出爾反爾,擺了樓主一道
還出現了要修改文章的但書才能退,
而且還有公司內部把系統鎖起的講法(我個人覺得這個說法非常好笑)
不管什麼講法,我都覺得店家這個動作非常糟糕,等於耍了樓主
先不管所謂的"公司內部"是不是真有其事
會做出這樣要求舉動的"公司內部"也很有問題


對於他的說法我感到不可思議,我將鞋子寄給網友是6/12號的事;第一次致電去給萬事威店員小魯的時候則是6/9號,說法明顯有出入。但我沒多說什麼, 掛了電話後,萬事威再也沒與我聯絡,令我不解的是,店長跟店員的說辭都相互矛盾,從頭到尾避重就輕。我當初相信店員、相信萬事威,但是鞋子本身的瑕疵也是確實存在,網友發表的文章也無不實,店長卻出爾反爾,甚至要求網友修改他敘述事實的文章內容才給予退貨。
一雙鞋子18000元並不是平價的商品,但卻換來這樣的不對等的購物經驗跟服務品質。


個人的結論就是本來事情可以好好解決,
就因為店長(老闆?公司內部?)的出爾反爾,
擺了消費者一道,讓事情變成要對簿公堂
而鞋子本身就之前的文章看來也是大有問題

鞋子如果有問題,不管是不是特價品店家都要負起責任。
鞋子如果沒問題,店家就算本來給了方便要讓消費者退款,
原本是好意的事卻被店長(老闆?公司內部?)出爾反爾的態度給糟蹋,
都已經開業十幾年的店了(這店長也幹了十幾年了喲XD),遇到這種問題應該不是第一次,
還這樣處理,怎麼看這家公司都很有問題。
所以本人支持樓主,希望事情能得到完滿的解決




woddle99 wrote:
主題:『我不推薦』萬事威消費不愉快的心得歷程

[補充原廠SOP][道歉開箱] Mansway 55665 by Julian boots offen defected

我就是這篇文的當事人



本人在2014/6/6號與一名友人前往萬事威鞋店挑選鞋子,店內當時有一名自稱“小魯”的男店員幫我們服務。我試穿了萬事威自有品牌(委託Julain Boots代工之鞋款)的鞋款(該名店員告知此款鞋現在特價為18000元,原價為26000)。

當時我請求試穿該鞋款,店員拿出US6號的右腳給我試穿,我穿了之後感覺鞋子太小,穿起來太緊,實在不舒服,我告訴店員太小後,他拿出US6.5號給我試穿,因當下我沒有穿襪子,我穿起來之後向店員反應好像偏大(不只是穿起的大小,還有整個人的比例,腳也偏大)。

於是我向店員進一步詢問:若以你的經驗來看,我穿這個尺寸是可以的嘛?會不會太大?因為我沒買這種皮靴的經驗,現在也沒有穿襪子,怕抓不準尺寸。該店員肯定地跟我說:你穿這個尺寸是可以的。

因為陪同前往的友人要將此鞋當生日禮物贈與給我,所以在店員的積極建議下,友人就決定刷卡結賬(隨後店長也回到店裡),店員在結賬前告知了「特價品不得退換貨」,雖然我不是類工作鞋的專家,也不懂太多鞋子的細節,但是基於對該店家的專業與建議,我毫無保留的信任並確定購買,所以當下我也沒有對「特價品不得退換貨」這句話多想。返家後我便穿了襪子穿了鞋子試穿,發現穿了襪子後鞋子還是太大,完全不合腳,並不是像店員所說的會剛剛好。

於是我在2014/6/9號致電萬事威,接電話的正是該名店員。我告訴他鞋子太大不合腳,我想要換小半號,他表示特價品是不可以退換貨的,他當初也告知這點,而我也試穿過了。我強調重點是我根本不能穿,在我的要求之下他打給店長詢問,但是毫無音訊,於是我再致電萬事威,該名店員說:店長說不能退換貨,不過…你還是拿來沒關係,我幫你換,我再告訴店長就好。

所以當晚我就將鞋子拿去萬事威做更換,店員從鞋盒拿出US6號雙腳給我試穿,我當下就發現兩隻腳大小不一,右腳明顯偏小,但我還是試穿了,穿上去感覺右腳非常小,完全不能穿,左腳則是剛好。

我問了店員:這兩隻腳不一樣大…這是同一雙鞋嗎?店員則回答:對啊,這是同一雙鞋沒錯。店員也無多做解釋,我說:這鞋我完全不能穿,你們6.5號跟6號都各只剩一雙嗎?店員回答:恩,都各剩一雙。我說:那意思是我根本也沒辦法換到我正常能穿的,你們6號這雙大小差這麼多,我應該是要穿6號才對,你們只剩大小腳這雙。店員回答:是啊,我覺得你穿6.5號不會太大啊,看起來比例也不會太大。因為我也非這方面的專家,所以我只好摸摸鼻子,又將6.5號這雙我帶去的鞋子再提回家。

幾天之後,我試著將新鞋子穿出門試看看,走沒太久,就發現鞋子完全不合腳,套起來已經不舒服,實際穿出門走動的不適感更強。

於是我將鞋子寄給一位在網路上頗具名聲的網友看,在他收到鞋子後,他將鞋子拍了照,做了分析,也仔細的看過,他告訴我鞋子本身的左右腳大小不一,左右腳實際差了一公分以上,除此之外,鞋子右腳的鞋身重心整個是歪的,鞋子的鞋帶孔也是車歪的,所以我把鞋帶綁起鞋帶是歪的,網友把照片跟文章分享在論壇上,眾多網友也給了許多評論之後,我才知道原來穿起來會這麼不舒服除了大小是不對的之外,鞋子的結構瑕疵也是造成穿著不適感的原因之一。

於是我在2014/6/18再次致電萬事威,接電話的是店長,我告訴他鞋子我真的無法穿,而且有明顯的瑕疵問題,也可能導致我受傷。店長說請我把鞋子拿去店裡,他會幫我解決,隨即我拿去店裡,店長則是拿出一樣的鞋款,6.5號跟一雙不同款,較高單價的6號,我穿起了6號是剛好的尺寸,但穿6.5一樣太大,我告訴店長我上次穿六號結果大小腳不一樣的問題,他則回答:因為有時候客人試穿很多雙,都會亂放,店員也沒多檢查注意就收起來了,大小腳那雙6號是因為上次有個馬來西亞的客人拿錯了,所以那雙其實是不能賣的,而且我們這鞋款不是只有一種楦頭,所以是不一樣楦頭的六號。

後來店長給我試穿的鞋,不是太大,就是價位太高,所以在我的要求之下,店長同意退款給我,店長並補充說:你那個時候要換尺寸,我就有跟小魯說過,看你要怎麼處理都幫你處理,店員就是因為有抽3%抽成,所以他那時候才不讓你退,其實你要退貨也可以,想退就直接說,不用特意去挑一堆鞋子的毛病,如果真的要挑,這種鞋子可以挑出一百個毛病。

因當時是友人刷卡付費的,需要刷卡單跟發票才能刷退,所以店長請我隔天帶著朋友再來店裡刷退,明天是該名店員值班,他會再跟他說讓我退款,於是我就先把鞋帶回家,打算明天在前往刷退。

隔天下午(19日),我接到店長的來電,他明確告知我,因為他看到網友在論壇上發表的文章,表示除非我要求該網友修改文章中的兩點內容:一.鞋子並無大小腳的問題,也不是瑕疵。二.鞋頭前方的皺摺是我穿過之後才形成的(網友在鞋頭皺折上並無多做討論)。否則將無法讓我刷退,也無法退費給我,並表示因為公司內部現在看到文章後,把收銀系統鎖起,他沒辦法幫我刷退。

對於他的說法我感到不可思議,我將鞋子寄給網友是6/12號的事;第一次致電去給萬事威店員小魯的時候則是6/9號,說法明顯有出入。但我沒多說什麼, 掛了電話後,萬事威再也沒與我聯絡,令我不解的是,店長跟店員的說辭都相互矛盾,從頭到尾避重就輕。我當初相信店員、相信萬事威,但是鞋子本身的瑕疵也是確實存在,網友發表的文章也無不實,店長卻出爾反爾,甚至要求網友修改他敘述事實的文章內容才給予退貨。

一雙鞋子18000元並不是平價的商品,但卻換來這樣的不對等的購物經驗跟服務品質。


目前已經交由相關主管機關來維護我的權益

><秋殤~ wrote:

2014-06-23 19:50 #5

店內當時有一名自稱“小魯”的男店員幫我們服務。我試穿了萬事威自有品牌

恩 ....我就是您指名道姓到的小魯

US6號的右腳給我試穿,我穿了之後感覺鞋子太小,穿起來太緊,實在不舒服,我告訴店員太小後,他拿出US6.5號給我試穿,因當下我沒有穿襪子,我穿起來之後向店員反應好像偏大

照我的經驗來女生通常得要拿出店內最小的尺寸給你試穿,
照理說工作靴有做到4號,
JULIAN代工的我們家只有進貨到6號,
所以照我的常理推斷當下應該使拿出最小的6號給您試穿,
您試穿後說6號太小, 所以依常理應該拿出6.5號給您試穿。

於是我向店員進一步詢問:若以你的經驗來看,我穿這個尺寸是可以的嘛?會不會太大?因為我沒買這種皮靴的經驗,現在也沒有穿襪子,怕抓不準尺寸。該店員肯定地跟我說:你穿這個尺寸是可以的。

並且當下我有說可以提供您襪子試穿, 您自己說不用。
依照我平常給客人試穿的經驗來看, 我幫您手測的尺寸OK!
但是主觀認定還是需要交給客人自行決定, 畢竟還是自我感覺之後才知道什麼尺寸最適合客人您自己。

於是我在2014/6/9號致電萬事威,接電話的正是該名店員。我告訴他鞋子太大不合腳,我想要換小半號,他表示特價品是不可以退換貨的,他當初也告知這點,而我也試穿過了。我強調重點是我根本不能穿,在我的要求之下他打給店長詢問,但是毫無音訊,於是我再致電萬事威,該名店員說:店長說不能退換貨,不過…你還是拿來沒關係,我幫你換,我再告訴店長就好。

當初是從6號開始試穿的, 說太小雙也是客人自行認定, 所以我覺得我有做到讓她取的正確尺寸的流程, 當下也有告知售出不能退換貨, 這是公司規定的, 我也是領人家薪水的, 只能盡我告知的義務。 接到電話,在這位客人的懇求之下我也幫他跟店長請求過讓她換貨, 而且電話中沒有非常強烈的指出不適跟尺寸非常大。 當天客人來換貨的時候也無明確表示, 我記得只有她說她穿起來看起來鞋比例有點大, 當下沒有想太多, 因為小弟我176, 腳大小只有25公分靴子尺寸(7E 7.5D), 照理說應該要更大, 腳卻很小, 我也欣然接受, 只是想說可能是客人覺得不想要穿起來覺得腳太大罷了!

我問了店員:這兩隻腳不一樣大…這是同一雙鞋嗎?店員則回答:對啊,這是同一雙鞋沒錯。店員也無多做解釋,我說:這鞋我完全不能穿,你們6.5號跟6號都各只剩一雙嗎?店員回答:恩,都各剩一雙。我說:那意思是我根本也沒辦法換到我正常能穿的,你們6號這雙大小差這麼多,我應該是要穿6號才對,你們只剩大小腳這雙。店員回答:是啊,我覺得你穿6.5號不會太大啊,看起來比例也不會太大。因為我也非這方面的專家,所以我只好摸摸鼻子,又將6.5號這雙我帶去的鞋子再提回家。

尺寸我幫她確認過兩隻腳都為6號, 也告知事實真得只剩下各一雙, 看起來比例真的不會太大, 當下有問客人穿起來什麼感覺? 是否會造成不適? 也有加了鞋墊給她試看看, 但是客人說太緊, 後來沒加鞋墊, 客人也只是說大一點點。 也沒特別說其他什麼感覺,所以也判定尺寸應該可以的!

接電話的是店長,我告訴他鞋子我真的無法穿,而且有明顯的瑕疵問題,也可能導致我受傷。店長說請我把鞋子拿去店裡,他會幫我解決,隨即我拿去店裡,店長則是拿出一樣的鞋款,6.5號跟一雙不同款,較高單價的6號,我穿起了6號是剛好的尺寸,但穿6.5一樣太大,我告訴店長我上次穿六號結果大小腳不一樣的問題,他則回答:因為有時候客人試穿很多雙,都會亂放,店員也沒多檢查注意就收起來了,大小腳那雙6號是因為上次有個馬來西亞的客人拿錯了,所以那雙其實是不能賣的,而且我們這鞋款不是只有一種楦頭,所以是不一樣楦頭的六號。

6號被拿錯我也是後來才知道, 我也是5月才到萬事威打工, 所以這件事情我也不知道, 不然也不會拿出大小腳的鞋給客人試穿!

店員就是因為有抽3%抽成,所以他那時候才不讓你退,其實你要退貨也可以,想退就直接說,不用特意去挑一堆鞋子的毛病,如果真的要挑,這種鞋子可以挑出一百個毛病。

這個跟抽不抽成沒有關西, 因為公司規定所以當一個店員是必須要遵守的, 而且我也沒有那麼大的權限可以違背公司的規定, 所以你當初打電話來← 我也盡力的幫您詢問了, 不要因為您的交易不愉快, 就抹滅掉店員當初的替您服務! 小弟住淡水, 到大安來上班, 每天也是很敬業的來上班, 當天還為了您是否購入此靴而晚了一個小時回家, 犧牲自己一個小時的下班時間, 並不是為了多賣一雙靴子, 而是希望您可以買到一雙您喜愛的靴子, 認識我的人知道我很愛靴子, 不然我也沒必要跑大老遠的來替您服務!

在這我覺得我對每位客人都抱持著可以有更多人愛上工作靴的在替每位客人服務, 當然並不可能滿足所有人, 也希望大家可以多多體諒, 至於如果造成客人的不愉快, 我也盡力了 !

靜觀後續
引用 : 他則回答:因為有時候客人試穿很多雙,都會亂放,店員也沒多檢查注意就收起來了,大小腳那雙6號是因為上次有個馬來西亞的客人拿錯了,所以那雙其實是不能賣的

............光這點在國外就店家就道歉不完了.......員工訓練出了問題?

不過我知道我現在在台灣...

H連打 wrote:
本人在2014/6/...(恕刪)


H大可真是完全解讀, 完全破解, 正反兩方思考, 中肯中的中肯
kevinwei7 wrote:
引用 : 他則回答:...(恕刪)

台灣根本沒有什麼員工訓練吧
都是拿本型錄叫你看看就上陣阿
只有身在外商才知道什麼叫做員工訓練

鋼之魂 wrote:
以最近鞋靴版發聲的事...(恕刪)


大大遇到願意好好處理的店家算是很幸運了...

荷蘭仔 wrote:
才剛踏入美式工作靴才...(恕刪)


對我來說,不只是銷售的方式,一直到售後服務其實都是很重要的,精品賣的除了是商品本身的品質,當然還有服務
今天我買的不是一兩千塊的東西..18000算是比很多精品還要高價了
為什麼售後服務卻不到位?


Dadadadadadada wrote:
<<而且...(恕刪)


當時接到電話,店長明確地告訴我,先不用前往退貨
如果我覺得不修改(更正)文章也沒關係,我18000就認了,要把他們罵到臭頭也無妨
更直接地說,沒有修改就不能退,這樣的條件讓我傻眼,之後也就真的都沒致電給我....
可能我比較好欺負吧,我也不喜歡正面衝突,所以才沒直接跟他說些什麼



martx5 wrote:
既然是楦頭尺寸不一樣...(恕刪)


無誤啊

血鬼 wrote:
我只是個路人,但看到...(恕刪)


大大真的是一針見血
十分中肯

angle2000092000 wrote:
突然發現台灣是個挺妙...(恕刪)


大大說的這點,就是要看店家的服務了
就連賣手搖杯的都有sop了...
價比精品的卻....

CEI wrote:
血大的言論相當直接
...(恕刪)



ShihJieIMai wrote:
看戲...(恕刪)


歡迎

teaman2004 wrote:
6.5 6 差0.5...(恕刪)


啊...沒辦法穿才是最慘的..

heavenkings wrote:
+1,我舉個例子
之...(恕刪)


同意
在我接到電話之前,我一直都覺得他們是願意負責的態度
我也確實耽誤到店員下班的時間,鞋子跟皮衣一樣也不便宜,所以才會拖了一點時間
對消費者來說,挑到自己合適的商品,跟令人放心負責的態度,也是關鍵點

你說你害怕在愛中迷途 wrote:
佔位子
記得護貝啊
...(恕刪)


感謝大大提醒
我敢公開, 也進入消保程序, 我絕對不會像其他人被摸頭之後就......
一定會上來更新狀況,讓大家都能參考
那位店長沒什麼事吧
憑什麼叫人刪文章阿
鞋子有問題人家希望你退錢本來就正常
刪不刪文有關係嗎

結論:

1.店長很有事,跟店員彼此默契不足
2.有鑑於最近災情過多,Julian還是別那麼快出手比較妥當
H連打 wrote:
我又仔細看過樓主的原...(恕刪)


關於第二點,對方當時要提供襪子試穿,因為我自己習慣穿的跟他們不一樣
所以才拒絕,回家真的穿上(當然物品也是完整狀況)稍微站起,才覺得不妙,真的大了
但我其實也是沒真的走起來,主要還是怕他們會難賣,所以沒用力折到鞋子
消保法那邊我也不清楚,店員有告知是沒錯,但是若商品本身有瑕疵,當然也不會告知...

第三點,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怎麼回事..當時店員表示請我過去換,我就已經覺得阿密陀佛了

第四點,我也是因為就是想穿,才會買,所以當下去店裡換貨,就是想要換正確的尺寸,也無奈換不到
我沒有當場表達我想退貨,一方面是我也想要穿,另一方面是店員已經是幫我個忙讓我換,更別說退了..根本沒想到那麼多..

第七點,這我就不知道為什麼話要講在前頭...給我感覺好像是因人而異....

謝謝連打大的分析跟支持

HermesParis wrote:
靜觀後續...(恕刪)


感謝護貝

kevinwei7 wrote:
引用 : 他則回答:...(恕刪)




loveusame wrote:
H大可真是完全解讀,...(恕刪)


十分精辟阿~

maxwell316 wrote:
台灣根本沒有什麼員工...(恕刪)


噗...確實也要看公司願不願意培養吧..


H連打 wrote:
我又仔細看過樓主的原...(恕刪)


其實, 這檔事跟錶人的wesco事件, 是同時發生的....

也就是說, 店家原本同一天告知錶人跟W大, 請他們去退換, 然後應該也是同一天(隔天), 店家先是在粉絲團開酸錶人, 然後又通知W大得讓我修改文章才肯給退換....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