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調查,仿冒品一年就能讓時尚產業銷售蒸發10%。所以面對山寨商品,國際精品一點也不手軟,光近期就完成三例的台商仿冒精品的判決。創立近140年的知名靴鞋製造商CAMPER跨海來台提告主張,MONTOYA四款鞋類高度抄襲CAMPER,未經同意使用近似商標圖樣,依公平交易法規定訴請禁止MONTOYA製造、販售相關鞋款。每雙鞋應以單價1500倍計算損害賠償數額,向對方請求給付667萬元,最後獲得最高法院判准CAMPER獲賠6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