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半年的鞋了,即使樓主不常穿,也不建議以「八成新」形容。2.如果只有自己在穿(加上樓主又不常穿),半年就換鞋實在算是挺浪費,一雙些正常狀況下三五年都不成問題。(還是考慮交替穿為佳)3.現在的誠品人聲鼎沸、龍蛇雜處,頂多是稍斯文些的「生活空間」「連鎖商業空間」,說「高級」是真的言過其實。真不想留他,就捐(有很多公益活動收受舊鞋)、上網賣(通常必須是大品牌或有收藏價值的二手鞋才賣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