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陣子也很迷勃肯 大概買了5,6雙後來越穿越反感:(1)他大拇指那邊作凸出來,缺點, 我寧可他沒有還比較舒服(2)很快就髒了,除非你always穿襪子(3)避震性沒有很好,幾十年前的做法跟現在越差越大,穿懷舊的而已(4)耐穿性普普, 鞋面與跟鞋子兩側的黏膠很快也就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