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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件國外購物包裹寄回台灣,關稅化整為零,關稅法,有人中過嗎?

買A&F同一天隔了幾小時下了兩筆訂單
其中一筆訂單包裹總數沒有超過需要課關稅的金額
但另一筆訂單包裹就要課關稅了

最後兩個包裹一起在同一天到台灣
詢問快遞公司,居然變成要兩個包裹加在一起課稅

請問有人遇過這種狀況嗎?
還有辦法跟快遞公司溝通,處理成分開課稅嗎?
2013-01-26 17:05 發佈
你收件是同一個地址 同一天收到 就會加在一起算

不想這樣的話 你同一天下單 就改寄其他地址吧 這樣就算同一天到也不會加在一起課稅了

而且我覺得跟快遞公司溝通是沒用的 海關說要課他還是得跟你收錢 不可能他自行吸收吧
如果是同地址
但是收件人不一樣
例如寫女友或朋友名字
也是算在我身上嗎
會把兩包裹加總課稅嗎
這樣就只能一次買多點 只是有時候東西限量
要趕快結帳 不能等阿

謝謝
哈哈,以為只有我遇到

真是太衰了啦~~~



現在開始來這樣了嗎?還是行之有年了?

所以只能分地址寄了?
不同日期寄到家也會合併課稅,本人身受其害喔!其實只要貨物是同一班飛機就會算在一起課稅,A&F都是兩三天出一次貨,要避稅就要隔幾天,但打折期間就會很容易沒尺寸,我個人覺得特賣期間就給他課吧,反正運費才20美金,分好幾單還不如合單課稅,親朋好友一起買,只要衣服超過300元合單就划得來,如果不是外套更少的金額就划得來了,花得更少又可增加國庫收入而樂而不為呢?
例如:外套的稅是15%-17%之間 ,以下用外套16%來算
拆成3單
80+20=100
100*3=300
衣服是240元

合單 240+20=260
260*1.16=301.6

-------------------------------
拆成4單
80+20=100
100*4=400
衣服是320元

合單 320+20=340
340*1.16=394.4
-----------------------------
拆成5單
80+20=100
100*5=500
衣服是400元

合單 400+20=420
420*1.16=487.2

所謂的合併關稅有夠搶錢
一開始還以為是兩個包裹直接加在一起報關稅
沒想到是更誇張的方式~分開加稅
居然是把其中一個原本不需要報關稅金額的包裹使用需要報關稅的金額去課稅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是同個地址不同收件名,會被課稅?
還是不同地址同收件名,會被課稅?
還是都要不同姓名住址?
(兩件分別3000元以下的話)
樓主是用DHL的嗎?

我比你幸運一點

從美國寄兩箱回來 這兩箱分別差一兩天寄 都滿大箱的

結果給我同時到台灣

比較晚寄的那箱 已經收到 沒課到稅

結果早寄的那箱 跟我說要課稅

DHL還直接跟我說 海關說這箱價值15000(就海關隨變估的) 看你接不接受

就是用15000的包裹價值 下去課稅

不接受就是提供商品訂單 看價格多少就課多少

後來自己算一算 還真剛好裡面約15000 就讓他課了

不知道是不是要過年了 都會抓比較緊

還有人說 快遞業者會假用海關名義跟你課稅金 不過就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必免早成不必要的麻煩 還是乖乖繳了

而且晚寄早到那一包 整箱都被開過 箱子外面的膠帶都是DHL的膠帶 整個被重新包裝過

反正整個很詭異




一定要說 wrote: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是...(恕刪)



問了N遍使命必達主管

同出貨同收件"地址"就會被合併計算


居居歪歪的客服主管鬼打牆

怎麼argue就只會回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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