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號凌晨在y拍得標2件外套,賣家所在地區是:其它地區我是選擇(貨到付款),可是賣家卻在21號今天凌晨被停權我只有賣家的帳號沒有其它任何資料..這時如果東西到了,我該付款嗎? 還是可以先檢查東西是否為我要的如果不是,可以拒絕付款嗎..不知道各位大大會如何處理? 因為第一次在拍賣遇到這種事
停權有很多原因..不一定就是要存心詐騙有時候可能被盜用也是會先停權處理如果東西很想要那就東西來的時候先驗貨沒問題再付款...如果這東西沒買也不會怎麼樣或是不給開箱驗貨(應該不會吧!?)那就不要給錢囉...我記得得標後應該都會有顯示電話才對(很久沒碰拍賣了..不太清楚)
根據法律 (現在在念)任何非實體商品 (包括郵購、網購、電購、拍賣、傳直銷、代理經銷)只要沒有事先用手、眼睛、鼻子、耳朵等感覺去判斷沒有感覺到的東西經過買賣契約成立 算是一種詐欺罪 (欺騙你沒看過 聽過 聞過 摸過...)法律上規定都可以在七天內退貨EX...你訂便當 便當來了 發現菜色很爛 不是你預期的 你可以退貨 (只是你會臭名)EX...你訂飲料 飲料來了 你發現太小杯 或是 杯子不環保 不是你預期的 你可以退貨 (小心被潑飲料)另外所以在宅即便到你家的時候 因為你只是看到網路上的照片你有權力拆開來看 並且確認商品後才付款否則是一律可以退貨的當然= =台灣人很多商家 商店 不接受拆封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