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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2 更新,告王司令詐欺的不起訴處分書。踢爆超爛訂製西裝店 MIRROZm 米洛斯 IZMwang

你說的是沒錯啦

所以啦~~~這就是也是服務業
雖然不希望花錢的人當自己是老大
但希望每個服務業的可以稟持自己的專業
提供專業的建議
而不是說客人說好就好
或許有時候是客人不了解
也不知道該如何提問提出來問

就像買電腦
請老闆幫你組一台
老闆量身打造了一台
開單給看
都說好好好
但使用後發現這不行那不對
這該怪客人還是店家
我認爲兩個都不對

老闆,身為服務業,要以自身專業,以簡潔的方式告知客人,
什麼樣的需求可能會用什麼樣的電腦,就算客人說都好,
還是要盡量去了解客人平常用電腦習慣等等,然後盡力的去組一台符合的電腦

客人,身為消費著,不能覺得,老闆是專業的他知道我要什麼,
然後什麼都不說,就一個勁地認為老闆開來的是完美的,符合自己的需求,
如果老闆沒有問,消費者也要主動告知,如果認為其專業度不夠,
沒有做到服務業應有的態度,那大可換間店服務

所以了喔
就您說的

就算是好店家
遇到不會溝通的客人也沒用
師傅問啥都說好,沒問題
結果做好之後猛說怪,說店家不好的
其實大有人在(不過米洛斯是錯在店家)
訂製需要磨合跟溝通
不做這些的人自然覺得花大把鈔票買名牌成衣實在
而他們對這事的要求也就只停留在那
這是很常見的消費現象


我認為不是光眈眈
客人問題
也不是師傅的問題
是兩個人的問題

這樣也服務業要修的課題
溝通~~~
您覺得呢?
電腦一(WorkStation) cpu:i7-3820 RAM:16G(DDR3) mb:p9x79 gpu:AX6670 HDD:SSD128G+

j90s5520 wrote:你說的是沒錯啦 所以啦~~~這就是也是...(恕刪)


雙方都有責任
店家有責任好好說明
客戶有責任先做功課
連買台手機都有人爬文爬半天
上班甚至人生大事用的衣裝
卻隨便找一家就算了
這邏輯我是想不通

溝通是雙向的
挑好店家固然是重點
但如何挑店家,細節如何溝通
要是有把這當成一回事的人
肯定會事先做一輪功課的
今天在東區看到這間世界冠軍,

還掛紅布條賀喜,我外行看熱鬧,金旺覺得強大

jimwang01 wrote:
今天在東區看到這間世...(恕刪)


看不到細節,但綠的那件造型不錯
法院公文怎麼還沒出來!!


MIDAP wrote:
前言:讓大家久等了因...(恕刪)
Mr.So wrote:
看不到細節,但綠的那件造型不錯...(恕刪)

肩膀沒有誇張凹陷,0分!

袖長沒有長過下襬,0分!

沒有比克魔王大墊肩,0分!
12/18更新 調解結果 同步更新在1F

收到公文通知17號早上9:40在台北市政府一樓進行第一次調解
我到的時間大概是9:35分左右吧,一到報到處就看到前方站著的兩個背影很眼熟
原來是大名頂頂的IZMWANG先生,和他的老婆

雙方無語直至進會議室,消保官先確認雙方身分之後
要我大略先提一下我願意接受和解的條件、和原因
我表示:很簡單,全額退費、以及賠償我額外去G2000購買成衣的金錢損失(我有保留發票^_^)

我要求全額退費的原因,就是因為MIRROZm直到我結婚前三天才約試穿,又無法在結婚之前把衣服處理好交給我使用,所以我要求全額退費! 並補償我因為無法穿著我訂製的西服,而另外購置G2000成衣的所有金錢損失!


消保官問MIRROZM老闆娘徐小姐,接受我的條件嗎?
她表示:經過計算,扣除她們店家為我們服務所耗費的人事成本和時數工時,無法全額退費。另外我也對她們造成「商譽上的損失」 所以她不能接受這個條件。

而且衣服會延遲交貨,是因為我們有跟他們的IZMWANG說,18號之前我們都沒空,所以才延後到23號約試穿!
衣服的「樣式」都是我們自己選擇的! 他們還為了我們在「1公分」之內的誤差,做了修改!?



根本滿口謊言阿~我真的覺得很無語!
在我保留這麼多對話紀錄、錄音檔、和實體證據的情況下還可以空口說白話....



反正我LINE對話都有,有興趣的可以自行往下拉,看我跟IZMWANG的對話圖片就知道!

我明白跟消保官講什麼證據其實沒啥意義,反正雙方的認知差這麼多那講在多也沒用!
就直接跟消保官表示,我看還是宣布調解失敗吧,證據留到法院再講比較有意義!


IZMWANG頭一直低低的一聲不吭,從頭到尾都是他老婆再說話,他連看都不敢看我!


消保官問我要不要在約時間調解一次?
我覺得是不需要拉,反正我覺得他們沒有誠意要解決事情
就上法院吧



把調解結果告訴律師之後,律師也說,給台階下不要的話,就開始提告吧





對了!
MIRROZm徐小姐,我可是幫你們這個名子大大的發揚光大了
原來你們並不是西裝同業公會的會員阿~
不過沒關係,台北市西裝同業公會的師傅應該都認識你們了
連你們做的這幾件垃圾,真是讓他們印象深刻阿,這些老師傅都當奇珍異寶傳來傳去呢......




唉....不想好好解決問題,想上法院
我陪妳玩到底

今日新聞,明日歷史嘛




說我破壞你們商譽? 不要笑死人了
傳幾張西裝的照片到各大論壇上,全世界都看得出來這東西有多爛!
你們跟本就沒有商譽可言!

不要以為每個人都像之前你們欺騙的客戶一樣,因為只做一件
損失個一兩萬,沒空跟你們上法院只好摸摸鼻子算了!

gfdeet wrote:
生日快樂~王先生只會...(恕刪)

MIDAP wrote:
12/18更新 調解...(恕刪)
\

好想給大大+1000分,可惜連5分都不能加

給臉不要臉,給台階不下

法院上就好好酸酸他拉


給大大一個



這種店家,不能姑息,

以免又有其他人受害~

MIDAP wrote:
12/18更新 調解...(恕刪)


持續關注 接下來的法律程序會很累人的 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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