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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2 更新,告王司令詐欺的不起訴處分書。踢爆超爛訂製西裝店 MIRROZm 米洛斯 IZMwang

米洛斯怎麼那麼久都不出來澄清一下

難道真的心理有鬼嗎?

還是想等過鋒頭過了後再弄個新品牌出來賺錢呢?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kidd9876 wrote:
米洛斯怎麼那麼久都不...(恕刪)


這種事怎麼澄清阿
板主照片都太清楚的交代一切了
應該越講越黑
Reinforcing Ring wrote:
這種事怎麼澄清阿板主...(恕刪)


幫高調!
無恥的本丸又來了~還是一樣那麼噁心,比以前更玻璃XD

大言炎炎 wrote:
幫高調!...(恕刪)


也來持續推一下....
持續關注一下⋯⋯樓主加油!!!
1515151515
樓沉了
用力幫頂!!!!!!!!!!
151515151515
搞不懂???

為什麼要"做西裝"!!!

為什不"買西裝"!!

試穿時好看就好看

不好看就不買!!!

就不會有糾紛了!!!

我當伴郎 和 新郎時都用買的!!!

一件 E Z 一件 G A

多少年了 還是很棒!!!

給樓主做參考!!!

羅賓溫度拉 wrote:
搞不懂???為什麼要...(恕刪)


理論上 訂製的還是比較合身啦
當然遇到不好的店家風險也不小
羅賓溫度拉 wrote:

搞不懂???

為什麼要"做西裝"!!!

為什不"買西裝"!!

試穿時好看就好看

不好看就不買!!!

就不會有糾紛了!!!

...(恕刪)


一般人對西裝的需求不大,只在某幾個重要場合穿(本例:婚禮)

平時根本不會穿西裝更別說要買來積灰塵,甚或乾脆租一套供正式場合使用而已。

一套得體的服裝能夠替自己加分許多,乾脆在人生最重要的其中一個時刻,

落下本錢定做一套現在與未來都能夠得體展現自己的服裝。

當然每個人對服裝的需求及態度不同,如羅大您的觀點是"買現成就好了不用量身訂做"
(這樣解釋應該沒錯吧?)

樓主既然有訂做的想法,想必是考量未來不管事業上工作上及交際間的穿著需求,

所以樓主選擇"做西裝"而不"買西裝"的概念在此。



當然訂製下去,通常商家也會要求下個訂金,落訂的金額由雙方達成共識後支付的同時,

買家與商家就構成了契約關係,商家就有義務履行契約中的項目並於約定日前交件,

經買家驗收後完成交易,這契約關係在買成衣的時候是一瞬間達成的,差在你可以先驗收(試穿)

接下來這點就跟買成衣有差別了,落訂後說不好看我不買了因可歸責於買家,則商家不需返還訂金
(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這邊是導火線,因買家礙於落訂後訂金不能返還,而商家一直掛保證讓時間一再拖延卻達不到要求(擺爛)

但若因商家無法履行而不能支付(交件)則買家可提賠償。 ←時間重點在這,而樓主忽略了。



樓主的情況很特別,因為結婚有時效性不能因為西裝做不出來而改期,而商家一再保證沒問題,實際商品卻與樓主觀感有落差(花二十萬買到比克西裝,完全不合身等等…),且樓主在商家的話術下乖乖地付了尾款,這代表契約已經履行(商家交件且買家驗收取貨),事後才來補刀(提告)導致這邊的灰色地帶非常多,但是我比較相信法律的公正能夠還樓主的一個公道,且揭開無良商人的醜陋真面孔。

bulibi wrote:
十幾年前我因為喪禮需...(恕刪)

羅賓溫度拉 wrote:
搞不懂???為什麼要...(恕刪)


這只證明了你對這事不講究
或說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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