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sirbuy wrote:有某位網友天天想它....(恕刪) 嗚嗚嗚...天底下最幸運的事情發生了剛剛透過朋友連絡, 當年購買這條的老闆(我都當乾姐) 竟然還有留一條34腰.....全新紙牌通通都在(有8年了吧)還好EBAY還沒標Chousirbuy wrote:老是我在這裡貼些不值錢的東西恕刪) 回憶無價, 這才是古著的王道
wingpda wrote:可以講講 neigh...(恕刪) 一共三個案件,毀棒,詐欺,商標法.經過了九個月的台灣司法的折磨...我去了五次以上的地檢署三次的分局,還去保智大隊做了一次筆錄還主動用灌水的方式寫信給日本官網 , 副牌的官網 , 官方BLOG , 和伸介兄連名商品他牌BLOG才取得日本的回應,再要求台灣代理商提供協助 (之前台灣代理商是不回應我的)最後才順利經由台灣代理商將褲子送去日本.取得了伸介兄簽名的鑑定書因此才打敗了對方,沒有鑑定書前,在台灣是沒人管你死活的,任何機關都一樣同時對方則是以我在網路發表的文章..各位的回復,.以及他BLOG被大家灌爆為由告我加重毀棒加民事賠償這部份也累的我半死..最後取得鑑定書後...一位可愛的女檢察官以我在網路上的文章只是陳述事實經過..而對方女生認為回復的網友發言語帶恐嚇,懷疑是我匿名發言但最後沒有證據..所以不被檢方採納民事部份,對方我賠償我律師費加褲子錢.七萬五仟圓,算一算是當初褲子錢的五倍就此結朿刑事部份,女方沒事..不起訴男方以商標法和詐欺罪 , 擇一重起訴再以女方未成年的弟弟賣場販賣非法商品依兒福法加重起訴...經過這次的事件..在我心裡印象最深的,不是對方.不是警方.不是保智...而是那.三個案件的承辦檢察官...那種官的咀臉...叫人痛心台灣...從頭到尾你不會覺得司法有在偵辦什麼..全部的東西都是我自己去找出來的不過最後毀棒案轉到一個女檢察官的手上...那位女士...實在是符合了現在男人在職場上越來越不如女人的趨勢.一整個誠懇.目前對方犯罪集團經過這次事件,大難來時各分飛男女二個人分手了,女的不想再幫男的還錢男的在當兵也在裝死..還了一部份錢後.人就消失了..我也沒什麼心力再去追了..以上為精簡的過程....打了九個月官司..現在仿品還在家裡櫃子裡....
bootcut wrote:LEE這條工作褲年份...(恕刪) 果然高手出現了...年份我也不太會看...我記的當初買的時候他是寫1950'沒有詳細年份請問Bootcut大..LEE JELT的資料那裡可以找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