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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牌之光~仿冒三層風衣也可以上百貨公司專櫃


wythe517 wrote:
不一定吧,海軍也沒穿...(恕刪)

+1
我也是海軍預官,沒穿過迷彩服。
當年入伍訓時只有綠色的軍服跟黑色戰鬥靴。
雖然這不是衣服 但在多年前大賣場拍到
這也能扯到馬丁?
那穿類似鞋型的是不是都該跳跳樓了
很多穿工裝靴的都要跳了
這幾年迷彩在國外時裝當夯 要不要去笑笑對方設計師沒當過兵之類

迷彩只是種元素 沒必要這樣看待吧

照前幾位的邏輯 那以前做技術勞工出身的 都不用穿丹寧褲或是卡其褲了 不是嗎?

以前當過黑手黨的也不用穿西裝了是吧 畢竟想到以往?


odysseus99 wrote:
心有戚戚焉~經歷過那...(恕刪)

deathofgod wrote:
不能同意更多我後來看...(恕刪)

我替代役都退役多久了,怎麼不會喜歡迷彩??
認識的同梯或學長弟,幾乎都不太玩軍品這類

對迷彩有好感,主要是受到很多層面影響
射擊、生存遊戲、軍中革命情感等等...

加上台灣有很大一部分,都因為之前當兵因軍服耐穿實用
尤其是陸軍,常看不少人,穿了一件國軍褲(黑手職業很常見)
所以,當個流行品就好....
又再次見證了台灣奇蹟...
不過喜不喜歡迷彩跟當兵當多久應該沒甚麼關係吧...
我也當了11個月的乞丐兵,
但好看的迷彩外套軍裝還是會想買你說呢?
迷彩、軍裝、美式工作鞋這類東西感覺是看人穿的,
比較粗曠的穿起來就很順眼,
骨架小的娘味比較重的,
穿這類服飾會很跳痛吧= =
這類衣服就是要撐得起來才好看!
雖然比操是每位退伍男人都會幹的事,但能全身而退的都是幸運兒,沒有必要把自己的軍旅生涯看得這麼不堪,如果你認為自己經歷的是地獄一般的日子,那麼到過地獄的絕對不只你一個人。也不需要因為自己對於迷彩厭惡的原因用「想當然爾」的方式擴大到所有族群。我當過兩年兵、期間弄斷過手指頭、衣櫃裡的服裝配件一樣保有迷彩這種元素。

然後對不起,離題了。
說真的
現在走到哪都看的到


gjackal wrote:
+1我也是海軍預官,...(恕刪)
其實現在才知道百貨公司賣假貨的真相已經太晚了,現在百貨公司只有外觀越來越漂亮,美食街東西越吃越貴,剩下的夏天去那邊吹冷氣而已,因為百貨公司給人一種賣的東西很高級,但是商人往往會賣假貨,讓你不知道,等到買到之後以為自己買到真貨,我以現在賣仿冒品已經不是逢甲一中在賣,百貨公司設專櫃直接賣。


在補充一個點,明明度懶當兵期間,連帶度爛迷彩,可是提到這個話題之後又要開始比操,驕傲的跟啥一樣(例句:當過兵才是男人,替代役吃屎吧)

這不矛盾嗎?


本人消防替代役,本人很驕傲。
回歸主題,很多設計都要尊重原創,雖然說模仿是最好的學習!
但是花一樣的錢,幹嘛不買原創商品要去買這種?鞋類就更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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