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浪子西門慶 wrote:你賣的是仿冒商品嗎?...(恕刪) 麻煩請看清楚那是第四條如果你是仿冒品 要看第四條就算你是正品 請看第三條...都寫得很清楚其實不管哪個牌子 應該都是不能2手賣吧??只是他們公司不計較... 應該是...
lakers3208 wrote:我看到也是這樣......(恕刪) 這要看你跟代理商怎麼講吧,如果有制約 說不能在網路上賣,妳還是不能在網路上販賣,但是到消費者上,沒有此約定吧,不然所有二手全部死光光, 這樣經濟秩序 會大亂吧....
刑法第253條是這個耶...第 253 條(偽造仿造商標商號罪)意圖欺騙他人而偽造或仿造已登記之商標、商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81.82條前面有人貼過了...他要用這三條來告二手...根本不合邏輯阿....
嗨!北鼻 wrote:麻煩請看清楚那是第四條如果你是仿冒品 要看第四條就算你是正品 請看第三條...都寫得很清楚其實不管哪個牌子 應該都是不能2手賣吧??只是他們公司不計較... 應該是... 可是前面39104005大也有貼阿...也寫得很清楚...假使不能賣二手...那法拍是不是也要禁止...
類似問題以前好像就有人討論過了?產品國內有代理商的,好像未經許可不可公開販售(意思是可以私下交換?)但是有購買證明的正品,廠商要告訴好像會告不成,但好像也有判例是小朋友賣二手父母賠錢的,以前還有網友舉法院判例出來,但是都不知道去哪裡了。其實我覺得代理商這樣告對形象很傷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