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說實話,以我自身打過官司的經驗,我是不太相信台灣司法體系的公正性的。因為當中個人主觀判斷的成分太重了(檢察官/法官),他們要傳什麼證人,要相信哪份資料都隨他們意志,有時你還真的會懷疑,這些不公平的判斷,背後是否有金錢或關說的壓力...
(我自身的經驗:地檢署檢察官只傳對方證人,我方證人即使身分是公正的第三方,仍一個也沒傳;不服提出再議,高檢署檢察官竟然回覆:對方證人都有簽結,代表所言不假...我靠!!有簽結就代表所言不假,那偽證罪可以廢了,哪個證人出庭不需要簽結?)
再加上這種消費糾紛值不值得您曠日廢時、花費時間、精神去打官司,真的該好好考慮,畢竟讓該品牌做不下去的目地已達到了~
我反倒擔心對方會對您提出告訴,也許您該為這部分準備一下!!
真的是,丟臉丟到國外去
拜託請MIRROZm IZmWang不要自稱是MIT好嗎?
真是丟了台灣的臉!

我也是另外一個受害者,真的想不到會在台灣遇到這樣的X店,花了錢也就算了,但問題是婚禮也差點被它摧毀了,雖然說新郎只是配角,但也不能穿得像個小丑一樣被笑吧。這經歷是我在中華民國境內遇到過最不愉快的一件事,完全破壞了我對寶島和台灣服務業美好的印象。還以為他只對外地人作這種事,原來連自己同鄉也是如此。詹先生很抱歉,9個月前所上載的影片沒幫到您。我一直到現在也是覺得很生氣,也很後悔。因為沒辦法退貨退錢,那套完完全全衣不稱身的M西裝我還留著當作警惕自己以後不要再被騙了。台灣法律可以保障消費者嗎?消保法可以幫消費者提集團訴訟嗎?可以的話,算我一個,我馬上買機票回來撐你。您的感受我明白,也經歷過。沒有經歷過的人是不會明白我們當時的心情有多糟,那種失望和憤怒難以形容。我相信受害者可能還有一些人,感謝您花這麼多心力,精神和時間去揭示它的醜陋,我也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
對照之前王司令在自己FB上PO的,孰不知恥的發言



呵呵....
「自由品牌」 「文創產業」 「台灣工廠」
話講的這麼漂亮
結果呢?
毀了MIT這個招牌的就是你! 王閎燁! 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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