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不可 wrote:
建議樓主繼續寫信和他...(恕刪)
我覺得你這種方式真的很不可取,他寄錯在先是他的不對,但這並不表示你可以 keep the wrong item,你這樣有趁人之危的感覺,通常這種情形他們都會吸收運費,所以對你來說根本沒損失,很多人都用沒時間跑郵局跟浪費時間這種理由搪塞,我相信會網購買衣服的人絕對不會是那種一分鐘要十幾萬上下的。這擺明的就是要佔便宜。
我沒買過a&f的衣服,不過依照他的回信,我想你第二封信的內容應該是argue為什麼你新的的東西還沒收到,所以他在開頭回信時才說 sorry for the misunderstanding (因為你誤解他的意思,以為不用寄回舊的新的就會寄給你,但事實上你必須要寄回舊的)。後面就是教你怎麼寄回舊的,你應該有一張專門換貨或退貨用的smart lable,用這個lable把東西寄回去,你可能要先墊運費,在他們收到後會把運費退回你當初登記的信用卡(或其他付款方式)裡,因為你已經付過一次運費了,所以這一次他們會吸收。新的東西會在他們收到東西後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