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ntia_L wrote:
一、本所歷年來尚未進行過「藍光對於眼睛之危害」相關研究,故無相關研究報告資料可以提供。
二、有關於藍光接觸眼睛之防護,建議應避免眼睛長時間近距離接觸螢幕等危害來源,以減低暴露量。相關健康保護資訊,建議可洽詢眼睛專科醫師意見,以保護個人健康。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敬啟
我在給衛福部的信中也講得很明白,
正是因為台灣政府對「藍光對於眼睛之危害」無所認定,
所以讓鏡片廠有漏洞可以鑽,有騙錢的噱頭可以搞。
鏡片廠想拿濾藍光做文章,不用他們舉證藍光是否對於眼睛有危害,
但要拿出他們的產品能遮蔽甚麼波長、甚麼%數的證明,
不然叫甚麼濾藍光? 濾除的成績總要跟消費者交代一下嘛,是不是?
我信中也講到一點,遮蔽率僅7~13%的垃圾鏡片也敢打著"濾藍光"的名號在騙消費者,
我就問問衛福部是否知道這種情況? 以及是否想處理這種弊端。
。
================
人類社會的廣告有個常理:
『凡是宣傳內容中沒有明確數據,僅大量的文字或圖片描繪概念或理念,
那麼該宣傳絕對是參雜大量誇大成分的廣告,且意圖規避法規與消費者檢驗。』
屢試不爽,沒被推翻過。
=================
眼鏡開箱文如果沒附光譜圖或檢測機構的數據,對我而言都是垃圾文,
毫無參考價值;
這種文章無法介紹鏡片良莠,頂多是展示鏡框外觀。
如果文中照片的攝影技巧很棒、文筆間又充斥著奉承,
那很可能是花錢請來的寫手。
這種文章更不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