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星期五的深夜,
當多數的人,要不早早回家洗澡睡覺,要不在外聚餐的流連之際,
我卻是一如往常般地,提著一個裝滿了髒衣的洗衣籃,
在樓下巷口的投幣洗衣店裏,洗著我一個人,一個星期來累積的髒衣,
時間,是晚上的九點到十點半。
至於為什麼是這個時間,其實理由也很單純,因為人少,
不會有太多的人,會在這個不早不晚的時段裏,刻意地粉碎自己連續的生活時段,
只有像我這種中年又離了婚的大叔,才會有這種無謂的殺時間的舉措,
當然,那也是因為打從上個月初,用了六年的洗衣機終於因寒冬濕氣而壽終正寢,
所以,我才有這個機會,又再度做起二十年前學生時代時,所幹過的活。
那台LG洗衣機,是在我離婚時,從公寓搬出來的唯一的大型家電,
前妻離開時,只帶走了屬於她的個人用品,
至於還剩十五年房貸的公寓,最終還是賣了,把錢還給了銀行,
多出來的一百多萬,一人一半,倒是乾乾淨淨,沒有孩子,
四年的婚姻,就此劃下了句點,
那一年,雖然沒有孩子的我,LG,卻也四歲了。
除了LG,我把所有的大型家電,全作價包給了新的屋主,
冰箱太大台,又耗電,一個人的生活只是累贅,
但洗衣機卻不同,因為可以替我分擔日後的惆悵,特別是在濕冷的寒冬裏,
所以,我才把LG給一併帶走了,反正都是一趟車。
這一年多來,LG也算盡責,洗脫烘,幫我搞定了穿著的問題,
直到兩個月前,LG終於出現了DHE的錯誤求救訊號,宣告她無法替我烘衣了,
然後,一個月後,又無情地秀出LE告別訊號,告訴我她與我的永別,
維修人員告訴我說,那是電機燒毀的訊息,
加上之前我看到的DHE,建議我不要再維修,因為很不划算,
也因此,LG就此離我而去,如同兩年前,前妻離去的背影一般,
雖然從頭到尾,我都不知道什麼是DHE,什麼又是LE,
但是,也許,LE就是Love Ending吧。
離婚後的這一年多來,我一直租著間簡單的套房窩著,
套房沒電視,有冰箱,也沒有洗衣機,所以就便宜了點,
但在LG離開之後,我每個星期五晚上的行程,就被打亂了,
因為,我得提著一個星期的髒衣服,去巷口的投幣洗衣店,洗我的衣服,
在那裏等上一個半鐘頭後,再把衣服給拎回家。
雖然我也曾經想過再找另一個LG,但是,卻猶豫不決,
因為我的套房租約已經快到期,也在想著是否乾脆換間有LG的套房,省得麻煩,
也因此,那一段時間,每個星期五的晚上九點鐘,
我就會出現在巷口的投幣衣洗店裏,洗衣服,殺時間。
從九點到十點半的這一段洗脫烘的一個半小時裏,
一開始,我都是無聊地翻著洗衣店裏的八掛雜誌打發時間,
水果系列,壹系列,商周系列,多是過期的爛雜誌,
但我想,大概也沒有人會去在意所謂過不過期的問題吧,
畢竟,填補寂寞罷了。
這一段時間,來洗衣店的人真的不多,
或者應該說,會停留在洗衣店裏的人真的不多,
就算有其他的人來,也都是把衣服丟了,就離開了,
等時間到了才會再回來取洗好的衣服,畢竟是黃金時段,
吃飯的黃金時段,電視劇的黃金時段,打怪的黃金時段,約會的黃金時段,
只有我這個失婚的中年大叔,才不把黃金時段當作那麼回事。
而洗衣店裏的那張桌子,就彷彿順理成章地變成了我的時段專屬,
角落洗衣籃裏的那一堆雜誌.也變成了我的約會對象,
水果系列是專櫃,壹系列是特種,商周系列的話,大概就是OL了吧,
其實我也不明白倒底是誰把這些雜誌丟在這裏的,
也許是品味不怎麼高的洗衣店老闆吧,雖然我從來沒有遇到他過,
但我能想像得出來,他大概是穿著短褲,夾腳拖來登場的吧。
雖然洗衣店裏也有投幣衣洗粉,但是我沒用過,
因為自從LG離開後,卻留下了一大包新買的洗衣粉,
讓我不得不想辦法善後,所以我都是自己帶洗衣粉去,一大包,
有時候,還會遇到貪小便宜的學生跟我要洗衣粉,
而我也沒有回絕,反正用不完,分個幾匙也能用上好幾個月,
畢竟我一個星期只會用上兩匙,還是濃縮的白蘭,
有些第一次來的人,還把我誤認為是老闆,
因為我的身旁有著一大包的洗衣粉,
實在是很可笑。
我在洗衣店裏光顧了一個月後,終於看完了所有的八掛過期雜誌,
認識了許多我從來都不認識的演員,歌手,與素昧平生的場所,
還有她與他,他與她,甚至於他與他的各種桃色誹聞,
那一年的聖誕節之前,我才又想起,我離婚已經快兩年了…
之一##
因為,我再也聽不到她在運作時所發出的聒噪聲響,
洗衣時的沙沙聲,脫水時的吱吱聲,與烘乾時有點像鴿子叫的咕咕響,
但最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是她與我訣別前時,所迸發而出的叮叮叮哀號,
只不過在一切歸於平靜之後,卻又讓人倘若所失。
原本放LG的位置,只遺留下她腳下的水漬,
泛黃水漬的上頭,是個白色塑膠的洗衣籃,和裏頭一把的晒衣架,
每次我提著那個洗衣籃要出門時, 我就會想起逝去的LG,
每次我拿出晒衣架時,也會想起前妻曾經拿著要和我對抗的往事。
其實她並不是要和我打架,
她只是習慣性地拿著晒衣架指著我,爭執著一些意見的不合,
雖然我早就記不起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但卻還能記得那持續了有快一年的日子,
而在她放下晒衣架的同時,卻也是我們同意離婚的時刻。
在LG離開之後.我再也用不到那些晒衣架了,
因為衣服都是在投幣式洗衣店烘乾之後,才帶回來的,
也因此,一個多月來的遺忘,晒衣架也就生鏽了,
脆化而剝落的彩色外皮下,可以看見露出的暗黃泛紅的鐵鏽,
一旦遇上了冬季的東北雨滴,更像是滲著血淚一般,
讓我不得不把所有的晒衣架,全從洗衣籃裏取出,以免災情擴大。
聖誕夜的前一天是星期五,
雖然我根據無味的八掛雜誌,想像著洗衣店的老闆是個品味不高的人,
但他卻在洗衣店裏放了一棵還算有品味的聖誕樹,
說實話.我不知道他這麼做的用意何在,
是在暗示聖誕老人也是在這間店裏洗他一年一度的大紅外套的嗎?
不過有件事他卻是暗示對了,
因為那讓我想起我也得把我的冬季外套給拿出來洗一洗了,
雖然我的外套根本就不是紅色的,是灰色和咖啡色的。
而那一個星期五,也因為如此,
我第一次在洗衣店裏待到了午夜,只為了多洗兩件大外套。
在我走回家去拿外套時,
也順手拿了本書要到洗衣店裏去消磨,
因為洗衣店裏的那一堆八掛雜誌加漫畫,早就被我全看完了,
我並不知道當時自己隨手拿了本什麼書,但至少不是雜誌,
那是我僅有的十幾本書,十年來買過區區十幾本書中的其中一本,
而且,每一本書,我從來都沒有真正看完過,
甚至,只閱過幾頁就從此被我所遺忘。
鬧哄哄的洗衣店,嚴格來說並不是適合看書的場合,
特別是看散文之類的書,真要看的話,也該看小說,
但偏偏那一天,我卻帶上了一本張曼娟所寫的散文集,緣起不滅,
說來或許有些許的諷刺,因為買這本書的時候,
正好是兩年前,和前妻正式辦完離婚手續的隔天。
我記得那不是一本店面暢銷書,也不是新書,
是在書架的最角落裏,被我偶然看到的一本書,
我不是書迷,當然更不會是張曼娟的書迷,
當時離婚的我,只是單純地想知道,如何作到緣起不滅,
不過更可笑地,書是買了,但最後我卻從來沒有去讀過,
也許是當時的我,害怕去發現自己所未知的真相吧,
只不過些許無奈,
離婚兩年過後,當我無意中再翻起這本書想打發時間時,
才發現當年張曼娟在寫這本二十年前出版的書時,
竟然還只是一個二十幾歲的女子。
在把兩件外套給丟進洗衣機,開始運轉之後,
我就在洗衣店裏那張慘白的桌子前,翻起了緣起不滅,
白色的桌面,讓人不易注意到桌面上些許灑落的白色洗衣粉,
每一次我總是要仔細地,把桌面上的那些洗衣粉粒給清乾淨後,
才願意在上頭看書看雜誌,
因為我有手汗的毛病,汗水一旦不小心沾上洗衣粉的話,
就會沒完沒了,洗不完的手。
我翻了翻那本散文的目錄,想看看有沒有能吸引我的標題,
那是我的習慣,從來不會從主文的第一頁去看一本書,
因為我不是書迷,沒有讀完整本書的熱情,
但我依然會購書,通常是在我人生出現挫折的時刻,
雙親過逝時,中年失業時,離婚時,大病住院時,
想從書中,從別人的經驗裏,去了解自己究竟是遭遇了什麼,
因為總有些疑惑,無法對一個活生生的人,問得出口。
不過才剛翻出目錄的那一頁,我就馬上猶豫了,
因為在目錄裏,又分出了兩個小目錄,
作者把她的「緣」,又給分成了「情緣」與「塵緣」,
一下子讓我不知道自己與前妻之間,究竟是屬於那一種類別,
是以婚前婚後為分界嗎?
婚前是情緣?婚後是塵緣?還是相反?因為有情之後才有婚姻?
我又回頭看了看書本的封面,「緣起不滅」四個大大的標題,
離了婚之後,公婆也早去逝了,更沒有小孩,
這樣子,還能不滅?
至少.離婚之後,我們從來都沒有任何的聯繫過,
這樣子,是否也能不滅?
隔著白色的桌面,我看著自己的兩件外套,
開始在透明的圓形視窗門之後,上上下下滾動著,
馬達轉得快時,離心力讓兩外套像在操場上彼此追逐著,
但馬達反轉時,卻又彼此撞在了一起,糾纏著,
我突然覺得,那像極了我四年的婚姻…
但不論如何,最後,我還是決定先從兩個子目錄中,
各挑一篇情緣,與一篇塵緣來閱讀,
反正,兩年之後,當兩年前簽字離婚時的心情早已腿色,
現在不過是殺殺時間的閱書而已,
誰先誰後,是你是他,都已經不再重要了。
只不過我的閱讀速度一向很慢,
再加上那個二十年前的不友善印刷模式,
小小的字,讓已經快有老花眼的我,讀得更加緩慢,
兩篇讀完的時候,洗衣機裏的兩件外套,
早就不知道又彼此衝撞過多少回了,
深夜十一點過後,也終於進入了脫水烘乾的時程了。
也許是聖誕前夕,也許是天氣稍冷,
那一天晚上來洗衣店洗衣的人,寥寥無幾,
但這樣也好,沒有人會來詢問我的洗衣粉,打斷我的閱書思緒。
不過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要分為情緣與塵緣兩個子目錄,
因為講的都是與人,與事,與物之間的緣份,沒有太大的差別,
也因此,我又多看了兩篇,一邊等著烘衣機上的數字歸零,
只不過,半個小時之後,當烘衣機上的數字歸零的時候,
我才發現自己犯了個愚蠢的錯誤,
因為外套又不是內衣襯衫,哪有可能在半個小時內烘得乾,
只好又投了硬幣,再加碼多烘半個小時。
那一天晚上,一直到過了午夜十二點,
也就是聖誕夜的當天,我才有辦法拎著洗衣籃,
離開洗衣店的門口,一個人踏上回家的路,
至於那本沒有看完的「緣起不滅」,
最後被我給留在了洗衣店角落的洗衣籃裏,和那堆八掛雜誌一起,
或許這樣子會對不起張曼娟,
但誰叫它的書名就叫「緣起不滅」,
那就留給有緣人去拾起那份緣份吧,
畢竟,我已經從那裏頭,得到了屬於自己的答案了。
我的前妻,是我的情緣,
我的婚姻,是我的塵緣,
能勉力為之的是情緣,而終於無能為力的,是塵緣。
之二##
明明原本我早就戒了幾年了,
雖然當初戒菸,動機不純,是為了挽救我瀕臨破碎的婚姻。
當初前妻說等我戒了菸後再來談,
因為那才能代表我真的有那個決心,
最後,花了三個月的時間,也終於真的戒了,
只不過,無濟於事,
因為我最後卻連老婆也一起戒掉了,
還是放手簽字,讓人離去。
連著兩個星期五的晚上,我一樣地,
都在晚上九點,到投幣洗衣店去報到,洗洗我的菸味,
其實原本,我是感受不到自己身上的那股菸味的,
是自從來到洗衣店洗衣服後,我才真的明顯嗅得出洗衣籃裏,
從那堆髒衣服裏所飄散出來的菸味,
那大概就是所謂鮑魚之肆與芝蘭之室的差異吧。
邊聞著我髒衣上的菸味,也一邊一件件地把衣服給丟進洗衣機裏,
不自主地,就讓我把洗衣粉給多加了一匙,
也許我是認為,那能把菸味去除得更乾淨吧,
反正那一大包洗衣粉多得是,也用不完,
而且洗衣粉有著淡淡的檸檬香,
讓我頓時覺得自己像是在泡一大鍋檸檬茶似的,
不小心之際,就又多加了一匙,變成了平時的兩倍,
但卻也擔心起到時候會不會溶解不良,
脫完水之後,會變成白蘭檸檬糕。
雖然聖誕節早就過了,但新年還沒到,
所以洗衣店老闆並沒有把聖誕樹給撤了,
那一棵應景的塑膠聖誕樹,依然聞風不動地被樹立在大門的一旁,
不過和上星期我所見到的,似乎有點不太一樣,
後來仔細看了看,才發現是哪裏不太一樣,
因為,不知道是哪一個頑皮的屁孩,
竟然把洗衣店裏無人認領的襪子,給當成了裝飾掛了上去,
一隻白色,一支粉紅色的,
第一次見到不知情的客人,大概不會覺得很違和吧,
要不是前一個星期我在店裏待了三個多鐘頭,
把那一棵聖誕樹給看遍了,我也不會察覺到那種差異。
本來那一晚,我是打算繼續讀上星期沒看完的「緣起不滅」來打發時間的,
只不過沒有想到,那本書竟然不見了,
我翻遍了洗衣籃裏的書堆,就是找不到我上星期所留下的「緣起不滅」,
雖然不滅,但它卻真的消失了,
不知道是被哪個沒良心的人,給佔為己有了,
早知道如此,我應該在上頭寫下「公眾所有請勿攜出」,
但消失是事實,沒辦法之下,
我只好又只能重看無味的過期八掛雜誌,
雖然早就月底了,但老闆沒有補上新的舊雜誌,有夠偷懶。
我一邊亂翻著雜誌,也一邊看著我的洗衣機,
因為我一直在擔心剛剛加了太多的洗衣粉,會產生不良的後果,
等到洗衣粉發泡,泡泡塞滿了洗衣機,讓我完全看不到裏頭滾動的衣服時,
我也才驚覺事態的嚴重,
最後連看雜誌的心情也沒了,一直站在洗衣機前不知所措,
不知道是否該按停止,還是該讓它一路洗下去到停機,
但最後,我還是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時間倒數至零,
然後,悲劇就實現了,
因為拿出來的衣服,真的變成了發泡檸檬糕,
根本就完全沒有把泡泡給沖洗乾淨,衣服就直接被脫乾了。
無計可施之下,我只好又重洗一遍,不加洗衣粉,
結果就因此又多耗了快一個鐘頭,
連著兩個星期,一直搞到了午夜。
但也因為發現自己又要重頭開始再洗一次衣服,
所以,後我就又跑回了自己住的公寓,再去摸了本書來看,
當年搬家的時候,我曾經想過要不要把那幾本書給丟了,
畢竟,我根本就沒有在看,也沒有那種閒情逸致,
但後來卻反而是前妻主動地把那些書,全幫我堆到了一個紙箱子裏,
也就順理成章帶了出來,
但這兩年來,卻從來沒有再動手去拿出來看過。
其中,唯一的一本我拿出來看過兩次的,
是一本龍應台寫的「目送」,
第一次,是母親過逝火化後的一個星期,
而第二次,是在兩年前,與前妻簽定離婚的一個月後,
至於當時為什麼會再拿出來看第二次,
完全是因為我想起了前妻離去的背影,
和母親火化前的背影,有著一股形似的模樣。
那本書,我大概有看完四分之一左右,
所以比較有印象,
不過,並不是對其內容有什麼深刻的印象,
相反的,卻是對其難讀與難懂的內容,有著深刻的印象,
因為裏頭有很多作者自身時空下的描述,
與基於此時空下的一些回憶與思緒感受,
上海,香港,倫敦,乃至於最近的陽明山上,
對我來說都太過遙遠陌生,更不用說是幾十年前當地的回憶,
也因此,我難以讀得懂,體會不了作者筆下想要的傳達,
又或許我根本就不是作者的目標讀者。
但其中一段有關龍應台對她母親,與對她兒子的描述,
我卻真的印象深刻,因為彷彿就在讀我自己的母親。
和作者的母親類似,我的母親在生前最後一段日子,
有著中度的阿茲海默症,常常會忘了一些人事物,
甚至連她自己逐漸走向死亡的癌症,也一併忘了,
在她離開之後的一段時間,
我常在想,她是不是有什麼話想對我說,卻常常忘了記不起來,
因為那一陣子在醫院時,她常常在精神稍好清醒時,
告訴我說過一陣子有些重要的事情要跟我講,
但過一陣子之後,她又總是講著同樣的話,過一陣子…
到最後,她卻什麼重要的話也沒說過,就這樣子離開了。
當年,為了這個心裏的放不下,
所以我才會找了這本書來看,全因為書名就叫「目送」,
只不過因為內容離我有點太遙遠,我沒有看得太多,就擱下了,
當然,也就沒有找到我想知道的答案。
一直到兩年前與前妻離婚後,
我看著她只是短短地對我訴說保重,對我沒有其他的要求,
然後就轉身離去的背影時,
我的腦袋裏卻突然莫明其妙地,
浮現了母親的遺體,被推進火化爐前那一段幾十秒的影像,
她彷彿在沉默地訴說著和前妻離去時,一模一樣的一句話,
「你保重,不用送了…」。
龍應台看著小孩子長大成人,獨立,脫離母親而去的背影,
小孩子甚至有點焦急的模樣,想要趕快離去的背影,
一樣地似乎也在傳達著相同的一句話,
我想,當年的龍應台,心裏頭一定是五味雜陳的吧.
送君千里終須一別,然而送行人卻是想一步向前,也無能為力,
真的是只能,目送。
那一天晚上,是十二月三十日,
又是一年即將盡了的時刻,
流去的日子,一樣也只能目送,對所有人都一樣,
不過偏偏我的生日就在一年的最後一天,
讓我不只要目送一年的逝去,也得眼睜睜地目送逝去的自己。
一樣地,我也把沒看完的書,又留在了洗衣店的洗衣籃裏,
誰叫他的書名要叫「目送」,
生來就註定了要把它留在一個只能目視的角落裏。
之三##
不知是幸,或也不幸,
因為獲得的祝福,往往就只是一聲口頭祝福,
也因為那一天所有的人都另有安排,
沒有人會真的去在意的,
但至少,很容易被想起…
離了婚後,少了前妻的祝福,
會特地打電話給我,祝我生日快樂的,
也只剩下我那個早已嫁到南部去的傻妹妹,
既然已為人婦,想當然,就不會有空來替我這個笨哥哥祝賀。
生日當天,一直補眠睡到快中午才醒來,
想起了昨夜從洗衣店拎回來的衣服還沒有摺,
就只好在床上,一件件地從洗衣籃裏拿出來,摺好收好。
老妹早在上個月,就送了我三件襯衫當作生日禮物,
不過我卻是從中華郵政的手中所收到的,
她怕老哥自己一個人過活不會整理上班要穿的衣服,
所以就送了我三件抗皺免熨襯衫。
母親過逝前,最記得住的人就是老妹,
她常常問我妹妹在哪裏,是不是去上課打工,
而我也只能耐心地告訴她,老妹早就嫁人好幾年了,
她聽了一臉錯愕,但半分鐘過後,臉上卻又顯露出一副安心的臉,
口中喃喃地唸著,
「那很好那很好,讓人安心…」
老妹送我的三件抗皺襯衫,老實說來有點太年輕了,
難道她不清楚,老哥過完今天就是四十歲了,
那一天,在我摺衣服時,她打了電話來祝我生日快樂.
我也就趁機問她知不知道她老哥的年紀多大了,
結果,她竟然故意地跟我講說是二十歲,整整地少了一半,
令我聽了感到既欣慰,卻又唏噓。
不過後來講完電話,把剩下的衣服全摺完之後,
我卻發現老妹送我的襯衫少了一件,連衣櫃裏也找不到,
心裏一驚,馬上就想起可能被我遺落在投幣洗衣店裏了,
所以連早餐也沒吃,就馬上跑去洗衣店裏找了。
本來,我以為要花上一番功夫找的,
因為我一直認為白天的投幣洗衣店裏一定有很多人,
特別是例行的休假日裏,
不過也許是因為那一天剛好的一年的最後一天吧,
店裏頭居然只有兩位來洗衣的客人,
一左一右地坐在桌子前看書玩手機,像是在等衣服洗好。
我在遺落物的衣籃裏翻了一下,卻沒有看到屬於自己的襯衫,
於是又回頭想去昨晚的洗衣機與烘衣機裏找看看,
不過很不巧地,其中的一台烘衣機正在運轉著,
隔著那扇小小的透明圓孔,我根本看不清裏頭是否會有我的襯衫,
但一回頭,店裏的那兩位客人,卻同時地望向我,
讓我一陣慌張,馬上忙著解釋我不是怪人,我只是在找遺失的襯衫,
因為我不想被認為是怪叔叔,
畢竟兩位客人都是看起來很年輕的女性,
只是我好像是愈描愈黑,多講了多餘的解釋了,
因為沒有人想理我。
後來,我又在其他的洗衣機看了一遍,怕自己記錯了機台,
不過最終仍然無功而返,心想該不會被順手牽羊拿走了吧,
畢竟是蠻貴的一件襯衫,
雖然我真的是懷疑在那一台運轉的烘乾機裏,
但又不能厚著臉皮開口問人,要她們待會幫我檢查一下有沒有混在裏頭,
所以只能默默地在一旁等待,因為烘乾機只剩不到十分鐘就會停止運轉了,
反正都被認為是怪叔叔了,也不差再多忍個十分鐘了。
但說到順手牽羊,我卻真的找到了偷書賊了,
因為其中的一位小妹妹,手上正拿著我昨晚留下來的「目送」在讀著,
況且,「緣起不滅」也又重新回到洗衣籃裏了,
一來一往,擺明了讀書人就是偷書人,
當然,我也不想揭穿偷書人的行徑,畢竟她有把書給還回來,也不算偷,
我只是覺得有點好奇,那個小妹妹倒底看不看得懂手上的那本「目送」,
連我這個四十歲的大叔,都覺得難懂了,
她一個看起來只有二十多的人,真的看得懂那麼深沈的書嗎?
「緣起不滅」就算了,畢竟當年張曼娟在寫那本書時,也不到三十歲的年紀,
但龍應台在寫「目送」時,她的人生早就過了五十耳順之年,
更何況那是一本在寫人生經歷與回顧的內容,並不是小說,
小女生真的能體會四五十歲的人,對於「目送」所抱持的感受嗎?
我在店門口和老妹講電話講了十分鐘,
向她報告老哥的不幸遭逢,順便訴訴怨氣,殺殺時間,
等到我注意到時間時,烘乾機早就停了,
那個小妹妹早就在摺衣服收衣服了,讓我錯過了最佳時機,
只能探頭探腦地,在空空如也的烘乾機前左瞧右看,
最後,她終於不耐煩於我的暗示,
直接就跟我講明她沒有看到我的襯衫,看得出來她臉上的些許不悅,
而我,也只能客客氣氣地跟她道謝,
看著她把我的「目送」也一併地收進她的包包裏,揚長而去。
說實話,我真想回敬她說書是我的不要帶走,
因為我可以向她証明,書中所夾的那張書籤,是一幅大千水墨,
而書底的那一行難看的筆跡,是大叔的名字與購書日期,
但是算了,我想她看完後應該是會還回來的,
再不然,就是看不完而自動還回來了,
至於我的襯衫,我的生日禮物,就真的是緣淺了,
我只穿了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就不見了,
應該沒有人會把誤取走的衣服,再專程拿回來的吧?
那一天中午,在離開洗衣店後,
我去了MosBurger,吃了一團米漢堡,
當作是我的早中餐,也當作是我給自己,小小的四十歲生日禮物,
也許老妹說得對,我該去買台洗衣機給自己,當作生日禮物,
因為她不認為老哥有那種心情,會想再去搬一次家。
那一天是2016年的12月31日,天陰不雨,
民生東路圓環,依舊是車水馬龍,路燈上依然殘留著聖誕燈飾,
我一個人在家電門市的櫃窗前,默默地看著裏頭一台台的洗衣機,
也看著玻璃窗上映射著我頭上雜生而斑駁的亂髮,
猶豫不定,惋惜著那一天已然失去的三分之一。
之四##
眼鏡,是八年前的寶島鈦合金鏡架,
而手錶,是六年前結婚時的新婚天梭對錶,
不知道,是不是隨著年紀,一切都將宿命地老去,
又或者,不再執著與最新與最好。
整個年末年始的連假,我看了幾十台的洗衣機,
把它們全給當成了我生命中的一趟輕旅行般的執行,
但最終,卻還是沒有去買任何一台的洗衣機,
反倒是去房屋仲介,認真地看了幾間出租的公寓,
雖然老妹斷定地說,我不會有那種心情,
但至少,轉換心情的心情,還是有的。
而在經過珠寶店前時,
下意識不自覺得,自己的姆指,會跟自己的無名指打起架來,
雖然我早就取下婚戒有兩年的日子了,
我還記得,那一天要取下婚戒時,差一點還拔不下來,
因為手指頭變胖了,
最後雖然是拔了下來,但卻在指根處,留下了一圈的印子,
那圈白白的印子,一直到兩個星期之後,才消失無蹤。
遮遮掩掩地,怕身旁的同事發覺了,問起事來,
但那卻已經是一個月以後的事了,
不是怕被問起離婚的事,
卻是怕被安慰起離婚的事,
怕自己非得要強裝豁達,言笑之間,
卻又怕自己裝得不夠自然,辜負了安慰,
離婚竟然比結婚,還要辛苦。
連假過後的第一個週末,也就是新年的第一個星期六,
因為我最終沒有買洗衣機,所以還是捧著髒衣服到洗衣店去洗,
其實,當時之所以沒有買洗衣機,
也有著一個很白痴的理由,
因為我想看看偷書小偷,最後有沒有把書給還回來。
而為了這個有點無厘頭的好奇心,
我竟然把原本固定洗衣的日子,從星期五的晚上,給延到了星期六,
中年失婚大叔,雖然早已經不太會被新奇美好的東西所吸引了,
但是,卻常常會對自己無法理解的事情,感到好奇。
因為我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把不是屬於自己的書,給帶回家去,
而且還會規規矩矩地地還回來,
雖然把書擅自帶走,早就已經是不規矩的事了,
況且,我丟在那裏的兩本書,又不是小說,是散文,
完全不會有那種閱讀過程中,情節中斷的問題,
隨時來看都是可以的,
短短一個星期,死命讀完作者半年一年,甚至十年的回顧,
這究竟又是一個什麼樣的道理,不懂。
當然,我其實心裏也是有點不滿的,
因為我把那兩本書留在那裏,也是想要自己之後去洗衣服時,
能在那裏拿出來看看,一個星期看一點,慢慢消化,
結果卻冒出來一個小妹妹,給我一個星期看完一本,
把原本該是的歲末臘肉,給作成當季生魚片來吞,
那讓我實在是覺得有點顏面無光。
不過後來那一天,我卻比較早到了洗衣店裏,
其實我也不知道偷書小妹,是不是有特定的日子來洗衣,
我單純地只是猜測,會還書的人,應該會再來的,
況且,一般女性基於安全考量,比較不會在晚上來洗衣服,
但如果是在白天的話,也只能在周末假日了,
畢竟平日白天得要工作。
但後來,一直到我的衣服烘乾,小小偷卻也一直沒有現身,
該還的書,當然也就沒有被物歸原處,
也許,那本龍應台寫的書,真的是太難讀懂了吧,
相對地,張曼娟所寫的,真的是輕鬆平易得多了。
那一年的農曆春節是在一月底,
老妹雖然有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南下去她婆家一起過年,
我當然知道她是怕老哥孤單,
因為去年春節是我離婚後的第一個過年,
老妹就拖著我去她婆家過年,
但是,其實也算是被抓去湊麻將桌的角色,還輸了七八千塊,
不過我也是有放水的,畢竟不想搞壞老妹的婆媳關係,
吃人家的三餐,也是該有些付出,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不過今年我就沒有打算下去南部了,
而是打算到舅舅家過年,因為我討厭塞車,
反正初二時,老妹也是會北上來舅舅家拜年,當作是回娘家,
至少,也露個臉給老哥瞧瞧,
不然,我們兩個一年裏頭還真的是見不到幾次面。
而我也老實地告訴老妹,說她送給我的襯衫,
在洗衣店裏遺失了一件,
結果被她抱怨了一頓,說那是很貴的襯衫,一件就是她一天的薪水,
而且,是她瞞著老公的私房錢買的,
但後來扯到妹婿時,我就又白白地聽了她一堆的三八經,
不過也只能奉勸她不要把事情搞大,因為我不想她步上我的後塵,
特別是她有小孩,離婚的話會很麻煩的。
自從開始來投幣洗衣店洗我的衣服之後,
我發覺自己好像變得比較常打電話給老妹聊聊,
因為真的沒有事做,看書的話也沒辦法持續看一兩個鐘頭,
反正吃到飽的網路電話,想打就打,
順便也視訊一下看看老妹變形的大餅臉,讓我笑一笑,
她也快要變成中年婦女了,雖然當年曾經自稱是大學裏的系花。
但老妹說的也沒錯,她要我放假就去上健身房,
要不然就去參加什麼高爾夫練習俱樂部,
心情沉澱夠了的話,最好也去報名個婚友社,
不然一個中年失婚大叔的生活圈,會變得愈來愈窄,
但她講得可真直接,讓我聽得心如刀割,
換作是小時候,我早就一腳給她踢過去了。
提著洗衣籃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剛剛在洗衣店裏讀過的張曼娟,
她好像在她的書裏,從來沒有提起過手足之緣,
手足兄妹之情,或許,就真的就稱得上是「緣起不滅」了吧。
之五##
更遑論她會把我的「目送」給歸還回來了,
她該不會發現沒有新書可看,所以就不打算歸還交換了吧?
後來,我就乾脆丟了一本小說在洗衣店裏來測試看看,
其實那不是我買的書,是前妻的書,
我想,她大概是沒有注意到,所以就把幾本小說給一併裝箱了吧,
再不然,就是她刻意送我的離別之禮,
那是一本翻譯小說,叫「質數的孤獨」。
發現這本書已經有一年的時間了,
不過我卻從來都不太想去翻它,
因為光是看它的封底的簡介,我就覺得自己如果讀了的話,
可能心情上會變得很灰暗,
早個五年十年,我或許會想看看,
但離了婚的我,實在是沒有那種勇氣去看有關人性的東西,
或許中年人的脆弱,往往是出現在很令人意料之外的角落吧。
後來春節前的那一個週末,書還真的是不見了,
而且,目送也的確是跑回來了,
我看著洗衣籃裏,消失了兩個星期,終於又出現的龍應台,
心裏覺得有點既荒唐又好笑的感受,
但也不禁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被監視了,
不然怎麼會是一本換一本?
洗衣店裏的牆上,張貼著老闆的公告,
公告著春節期間不營業的日子,從小年夜一直休到初五才會開門,
我一看大驚,
就趕快又跑回公寓裏,把所有該洗的外套也拿出來洗,
不過一想到春節期間的一個星期不營業,
於是就又順手拿了另一本前妻留下的小說,
一併地丟到洗衣店的那個洗衣籃裏,
感覺有點像是在餵養小鳥一般,先把飼料給準備好。
但我也同時發現,兩本小說居然都是國外的翻譯小說,
我真的從來都不知道,前妻是從哪時候開始迷上這類小說的,
雖然我是知道她愛看小說,但一直以為是華文小說的,
類似千江有水千江月這一類聯合文學之類的東西,
只是那也情有可原,
因為在離婚前的一年多裏,我幾乎都把心思放在母親的身上,
沒有什麼多餘的心思去了解她有了些什麼樣的改變…
舅舅的家,是在桃園,
自從十多年前父親過逝之後,
我和老妹每年都會陪母親回她的娘家,十多年來不曾間斷,
不管是過年前或過年後,或者就在過年期間,
一定會想辦法回去看看,除了最後一年,她病得太重沒能離院。
至於老妹,她也的確是在初二的中午就現身了,
她的那張大餅臉,好像有消風了一點,
但是她卻堅稱說那是因為手機視訊是16:9的比例,所以看起來才會比較胖,
不過她們一家三人都是胖胖的身形,
依我來看,三個人站在一起,也只有16比9能容納得進去了。
"那是你的手機有問題!現在的手機都嘛是有超廣角的功能…"
幫她們一家三人拍個照,她也在鏡頭裏,囉哩囉嗦地講個沒完,
不過我的手機的確是落伍了,
要不變形又能有寬廣的拍攝角度,還真的只能是廣角鏡頭了。
老妹一家人在舅舅家過了一夜,
隔天下午,她們還另有行程,說是要南下去台中她大姑家拜年,
那也幾乎是她嫁人之後,每年過年的固定行程了,
只不過離開之前,她又囉嗦地跟我提起了去參加婚友社的事情,
雖然是好意,但聽起來就是有點刺耳,
反倒是我提醒她,對她的先生好一點,因為她太強勢了。
老妹的個性是個男人婆,又不愛認輸,
小時候我常和她打架,雖然她比我小了三歲,
但自從她上了小學之後,打架我卻從來都沒有佔到太多便宜過,
兩個人一直打到我國中畢業,讀五專住校後才告一段落。
連舅舅也說我們兄妹小時候很愛打架,
小時候每年跟著母親回娘家時,連誰先從外婆手中拿紅包也要打架,
不過打了三年之後.第四年開始,紅包就被母親沒收了,
至於打架的理由,是因為老妹總是懷疑我的紅包比較大,
於是就搶著我的紅包要檢查,我不給她看,兩個人就打了起來,
她就是那種堅持要求兄妹待遇要公平的那種妹妹,
也因此,就會常常時不時地打場小架。
我在舅舅家住了四天,不過,卻打了三天的麻將,
而且,都是被那些表兄弟給抓去打的,
因為我離了婚,沒有老婆大人會在一旁囉嗦,就成上等人選,
老實說,實是在很累人,也沒有贏到什麼錢,
只夠加滿油把車給開回台北。
提早初三回家,主要是因為我在隔天有個同學小聚會,
說是小聚會也沒錯,因為稱不上是同學會,
只是幾個在北部發展的國中同學的聚會。
國中以前我是在中部就讀的,
但國中畢業後因為搬家到北部,所以我幾乎沒有參加過大型同學會過,
我還記得當年升學聯招時,全班只有我一個人報考北區聯招,
因為當時家裏早就決定要搬到北部來,
所以那一年的聯招,我是自己一個人搭著火車到新竹考北區專科的,
也因此,第一次,第二次的同學會,我都沒有參加,
一直到出了社會,有些當年的國中同學也到北部來工作,
才又想起我這個失聯成員,開始了五六年一次的北區同學會,
每一次都是在過年尾段的初四初五初六。
只不過,上一次同學會,我才剛結婚,
但這一次,卻離婚了…
我在公寓附近的月租地下停車場停好了車,
身上有台車也真的是一筆額外開支,
因為明明就很少開,卻還是得付停車費,
當初離婚時,對於這台車我可是很頭痛的,
想賣也沒值幾個錢,想留又得另外租車位,
租了車位平常又不常開,實在是有點無奈,
也就打算等下次輪胎要更換時,就直接幾萬塊出清省得麻煩。
一路上,我鑽著巷子,越過了民生東路時,
又再次見著了年初時,曾經駐足想買台洗衣機的那間店面前,
雖然因為是過年期間,店門被拉了下來,
但我還是不禁地停了下來,看著一旁貼著的的促銷傳單,
想起了我的住處,一樣地也沒有電視,
本來以為沒有電視會難以生活,覺得寂寞,
沒想到,就這樣也過了兩年的日子。
而現在連洗衣機也沒了,日子卻也還是一樣順利地過了兩個月了,
後來又路過了投幣洗衣店,果然如老闆所公告的還在休店,
我第一次看到24小時營業的自助洗衣店拉下鐵門的狀況,
很安靜很安靜,因為少了機器的運轉聲音,
不過也許是個幸運的好兆頭吧,
因為我竟然在拉下的鐵捲門前,撿到了一枚十圓硬幣,
不知是哪位客人掏錢時所遺落的吧。
洗一次衣服加烘乾要100塊錢,
一個月算洗五次要500塊錢,一年就要6000塊錢,
三年左右就可以買到一台洗脫烘的洗衣機,
路過洗衣店後,我邊走著邊在腦中計算著成本效益,
但到了公寓的樓下時,我就打消了念頭,
因為我想到了自己的那輛破車,
誰知道我三個月後還會不會住在這裏,
現在好不容易擺脫了洗衣機,就不要再給自己增加困擾了,
有些東西,真的要失去了之後,才能判斷需不需要。
之六##
用以區別中部的國中同學會,
當然名如其實,是服務人在大台北的幾位同學們,
四五年一次,是第三屆了。
這種超小型同學會的好處,就是不怕流會,
幾個人稍微挪一下時間,就能開辦,
不過開了三屆以來的經驗,
最大的問題就是每一屆來參加的人都不盡相同,
有的人調職離開了台北,有的人嫁人離開台北了,
當然,也會有因為相同的理由,而加入的新進成員,
人數大概就是六七八個人左右,變動很大。
至於第三屆,聽主辦同學所通知,是六個人,比上屆少了一個人,
不過少的模式卻是走了兩個舊的,加入了一個新的,
但他的說法很奇怪,明明就是同一年同一班的,
竟然還有分新的和舊的,明明就是一起畢業的人,
但至少,還留下了三個創始元老。
舉辦的地點是在兄弟飯店樓上吃港式飲茶,
早在兩個多月前就訂了包廂.因為是過年期間,
日子一向都是過年連假的最後兩三天,是默契,
但這種模式有個風險,那就是如果來的人只有兩三個人的話,
那麼,那兩三個人就得自己吃下包廂的費用,
但也因為如此,被通知而且答應出席的人,
通通都會排除萬難而來,因為怕讓出席者無辜破費,對不起人。
那一天來的六組人馬,三個結婚了,也有人帶了家人小孩來,
兩個還是單身,再加上一個離了婚的我,十個人一桌,
算起來是熱烈出席的情況,因為第一屆只有五個人。
上菜之前的喝茶時間,免不了就是自我陳述時間,
五年來有人轉職了,有人結婚了,有人生小孩了,
當然,也包括我離婚了,
不過因為在先前的聯絡郵件上有先告知,所以也不會太尷尬,
至於新加入的女同學,雖然我也記得,不過卻記不起她的全名,
卻反而記得她當年的綽號叫「鞋子」,是個不太雅的綽號,
也因此,我也不敢當著面叫出來。
那個綽號是有點不敬的,當年不知道是誰取的,
因為她是天生的長短腳,鞋底的左右腳有著不一樣的厚度,
再加上她的名字裏有個「諧」字同音,就被頑皮的同學所作弄了。
雖然我努力地想要回想起郵件中所提到的名字,
但因為是兩個多月前的郵件了,我實在是記不起來,
只記得是叫某某諧的名字,那考驗著我腿色的記憶力。
每次當有新成員加入時,都要我來作正式介紹,
因為我是第一屆的主辦人,是最早來到北部的同學,
其他人說那算是懲罰,誰叫我那麼早就搬家,
畢業之後就從來都沒有參加過中部的大型總會,
而我也只能認了,因為他們講的也是事實。
"子諧子諧,是趙子諧,不是趙鞋子喔!"
我還來不及從記憶裏摸索出痕跡,她就自己先報上名來了,
我想大概也是不想讓我為難吧,
不過聽見她自己報上名來之後,我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想不起來,
原來連我自己也是一樣,當年也把她的名字給搞錯了,
畢竟綽號與真名,是如此地近似,讓我當場還是只能苦笑以對。
我記得當年的她是個很低調的女同學,
外表不出眾,個性不顯眼,成績也是一般,
唯一讓人印象深刻的,真的就只剩下綽號了,
"啊!對對對,這位是子諧同學,雖然我還是記不起她的座號,
不過我記得她家是開小吃店的,就在學校的後門,對吧?"
那幾個老同學,每一屆只要有新成員加入的話,
就老是喜歡懲罰我,非要我介紹,得要講出一些有關新成員的背景,
當年搬家又不是我能決定的,根本就不是我的錯。
那一天我們是中午用餐,一直吃到下午快三點才結束,
然後彼此交換聯絡方式或是互加Line之後,
有家人小孩的兩組人馬就先離開了,一個要回去娘家接老婆的也離開了,
剩下的兩男一女,就轉戰去喝下午茶,
三個人三種身份,還真有趣,
一個是女朋友還不想結婚,一個是離了婚的人,一個是單身,
剛剛好就是婚姻三部曲,連話題也圍繞在婚姻的話題上。
小馬,就是那個女朋友還不想結婚的男同學,
還問我這個有過結婚經驗的人,要怎麼求婚才會有效,
但我哪裏會知道這五年來,在他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連他的女朋友還是不是同一個女人都不知道,
但我想,女主角應該是早就換人了吧,畢竟都過了五年了,
要不是鞋子也在場,我還真想直接告訴他懷孕了就有效了。
至於鞋子,她好像沒有什麼結婚的打算,
因為她覺得不想結婚就不要勉強,結婚也不一定會更快樂,
"喂喂喂!妳不要指桑罵槐意有所指喔,這裏可是有一個離了婚的人喔~"
"啊!對喔!我都忘了有人已經離婚了,你的確比我更有資格評論婚姻。"
聽了我們兩個人的對話以後,
小馬終於醒悟,覺得他問我們兩個老同學根本就是問錯人了,
"不會啦小馬~五年後你如果想找我諮詢離婚的話,我可是Pro的喔~"
"吥吥吥!和你們兩個談婚姻,根本就是雞同鴨講,找鬼開藥單…"
那一天下午,我們三個又喝了下午茶吃了堆甜點,
一直到傍晚快五點才離開兄弟飯店各自回家,
小馬是住在木柵,而鞋子是住在長春路上,
所以我們三個人剛好是在完全不同的三個方向,
在飯店前的南京復興站上,就各自搭著不同方向的捷運分手了。
那一天是初四,
台北的街頭,在唱了五天的空城計後,開始出現了人潮,
晚上我就把過年期間所有的髒衣服給拿了出來,放進洗衣籃裏,
準備明天晚上等自助洗衣店開門後,要一起拿去洗,
但那一天晚上,在我洗完澡後,
我卻在Line上,收到了兩封新訊息。
一封是小馬寄來的,問我他結婚的話,是否可以邀請我出席,
我一看還真的是大吃一驚,
因為下午才在抱怨說女朋友不結婚,怎麼才幾個鐘頭後就同意了,
後來才知道是他的小女朋友,在過年期間被父母唸了,
結果就同意結婚了,
人生,還真的是變幻莫測,
而我也只能恭喜他,要他不用客氣記得把帖子寄給我,
再怎麼說,十幾年前,就是他把我這個失聯人士給找到的。
至於另一封訊息,是鞋子寄來的,
一方面是馬上也告訴我小馬驚人的結婚宣言之外,
另一方面,卻也跟我道歉,
說她下午講話一時之間,沒有顧慮到我這個離婚人的心情,
無意中講了結婚並不一定代表會幸福的發言,
並不是刻意要針對我個人的。
但是老實說,她的那一番話,當時的確是有點刺傷我的心,
不過那也只是一瞬之間的感受而已,
況且,她講的也是事實,婚姻的確不是幸福的保証,
所以我一點也不會對她的發言有什麼怨言的,
我們都活到這個年紀了,早就沒有什麼好介懷的了。
我看到子諧在她的名字後頭,又括號多加了「鞋子」的標註,
讓人看了不禁也莞爾一笑,
其實我不只記得她家是開小吃店的,
我也記得,當年她是一個有點自卑的個性的同學,
自卑來自於她生理上的與眾不同,
當年我當了兩年的康樂股長,每次運動會時,
她都會私底下主動來要求我,不要把她排入大會接力的名單裏,
所以我都是把她排入道具組裏,就算她不說,我也會去問她的意願的,
這二十幾年來,十年,可以河東,十年,也足以河西,
不過,要完全改變一個人的個性,似乎卻還是遠遠地不足夠。
「不會,我不會介意,也不需要安慰,但妳也沒有說錯,
結婚不代表一定會幸福,但離婚,也能愈來愈幸福,
脫下不對稱的鞋子以後,反而覺得舒服。」
之七##
*文中所述之事件情節,存在人物之姓氏名諱,與現實或有相同雷同純屬巧合,勿作過度之臆測。
那就是工作的領域非常地多樣化,
專科大學的同學,因為是同一科系,所以就業大多是同一產業,
而高中的同學,因為有分工科與商科,
所以一樣地有著類似的狀況。
但是國中同學就真的很多樣化的,
有人是工商業的上班族,有人殯葬業,有人開加盟店.
各式各樣的職業都有,
像小馬就是家裏自己有開燒烤店,
他抱怨女朋友不想和他結婚,最大的理由就是女方不想到店裏幫忙,
所以那一天同學會時,鞋子才會對小馬說女方不想結婚就不要結婚,
因為結了以後將來一定會有問題。
雖然鞋子講得比較直接,不過我倒也是贊同她的看法,
但是我並不像她直接在小馬面前說出來,
畢竟,離過婚的人實在是沒有太多的立場,
婚姻能兩廂情願當然是最好,退而求其次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最下層的就是不情不願的狀況。
過年假期的最後一天,初五傍晚,
我照著預定的計畫,到自助洗衣店去報到,
第一次當面見到了洗衣店的老闆,
和我原本所猜測的完全不同,竟然是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那一天他開了店門之後,就一一地在檢查著所有的設備,
打開電源確認所有的機器都功能正常,
還把頭探進洗衣機和烘乾機裏檢查,像是在查看遺落的衣物,
本來,我早就已經忘了自己遺失的那一件襯衫,
但一看見他的探頭的模樣,不禁就開口向他詢問是否有看到我遺失的襯衫,
沒想到他居然就從後門裏拿出了一大籃的失物讓我去找,
說來也太神奇了,我的襯衫竟然就在那堆衣物裏頭。
而且,那一天我還遇見了那個一個月不見的偷書小妹,
她也正在洗衣店裏,看我過年前丟在洗衣店裏的兩本小說,
那兩本小說其實都很有份量,其中一本還超過一千頁,
我看到她手上拿著那本「質數的孤獨」認真地在讀著,
已經看了大概有三分之二左右吧。,
不過當我告訴老闆找到了我遺失的襯衫時,
小女飛賊聽見了還轉頭默默地看了我一眼,
像是在抱怨我之前把她給當成嫌疑犯似的,
我也不敢多說什麼,只是默默地把剛尋回的襯衫。
也一併放進洗衣機裏去洗,然後拿她還回來的「目送」繼續看著,
只不過連我拿書來看的動作,也被她斜眼看了一眼,
我真不明白她倒底是在看個什麼意思,
大叔就沒有資格看書嗎?就沒有文化素養嗎?有那麼稀奇嗎?
讓我一時之間真想直接告訴她,那幾本書都是我分享出來的。
半個小時後,她就先離開了,一樣地帶走了手上的小說,
反倒是那個老闆,看到我拿了洗衣籃裏的書來看,
還問我知不知道書是誰放的,
因為剛剛那位小姐有問他能不能把書借回去,
但因為不是店裏的書,所以他也不知道能不能借出去,
他怕是客人不小心忘了帶走的書。
而我,也只是告訴他我不知道,
反正書看完我會物歸原處,我不會帶走,
老闆聽了之後摸了摸自己的頭,也沒多說什麼,
他可能覺得我是在暗諷有人把不是自己的東西給帶走吧,
或者是以為我也想看那本被帶走的小說,所以不高興吧。
不過我還是跟老闆抱怨,我每個星期都來光顧,也兩個月了,
但他都沒有放些新的雜誌,這樣我會很無聊,
他聽了倒是笑了笑,說改天他會把他老婆的舊雜誌拿一些過來,
還請我繼續光顧他們家的洗衣店。
"不過我老婆只愛看八掛雜誌喔~像你手上這一種的書,我們家沒有喔~"
"沒關係,是什麼都無所謂,只是無聊時看一下而已嘛。"
"對啊!我都不知道是誰放這麼貴的書在我店裏,我都不知道要不要收起來,
要是不見了,哪一天客人來找我要,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聽見老闆這麼說明之後,
我才明白原來我擅自把書留在店裏.
無意之中已經替老闆帶來困擾了,那真的是始料未及,
最後,在烘完衣服後,我實在不忍心讓一個市井小民擔這種心,
才對正在清洗設備得老闆坦承,那幾本書都是我放的,
算是我捐贈給大家看的,要他不用擔心我會找他索賠,
客人借走了沒還回來也沒關係的。
"喔是這樣子的喔~那…那我還是寫個牌子好了,
雜誌本來就是要丟的,但你的書那麼貴…"
我不置可否,如果他覺得那樣子他會比較安心的話,
畢竟他是老闆,但也聽得出來老闆實在是個很老實的人,
而且,他還拿了紙和筆出來給我,
告訴我說他只有高職畢業不會寫什麼好聽的話,
要我幫他寫一下,告訴其他客人書可以借走,但要還回來。
老實人真的就是老實人,這麼地直來直往,
我也只好順著他的意,在張一張白紙上寫下借書規定,
「敬告來店客人,本店書籍為善心人士捐贈,供大眾閱讀,
若欲借出,請以一次一本為限,閱畢敬請歸回原位,謝謝」
說實話,除了偷書小妹,
我很懷疑會有什麼人從洗衣店借書出去的,
頂多就是在店裏三十分鐘一個小時看看而已,
所以,一次一本為限的規則,是針對那位小妹的,
因為她之前一次給我拿了兩本回去,害我想看也沒得看。
二月初,新年假期就結束了,
而我也開始考慮自己要不要繼續公寓續約的問題,
因為再兩個月,四月底就要到期了,
房東要我提前一個月讓他知道,要續約的話就是再一年,
房租是三個月一繳,因為我是老租客,他不漲我租金。
小馬知道我的房租要到期時,
還問我要不要乾脆搬到木柵去,因為他家樓上有在出租,
而且很新還設備齊全,
但我馬上回絕,因為我上班是在中正區,
走路到南京東路搭捷運,一路不用換車就能抵達,
木柵那麼遠又要轉車,開車的話又有停車問題,
我可不像他家是燒烤店,中午才開始營業。
反倒是老妹又在跟我囉嗦,
要我乾脆就去買間小公寓或小套房,自住兼投資,
但她當全台都是台南?台北房價那麼貴,她又不是不知道,
之前買的小公寓,要不是前妻也在工作有收入,哪裏付得起貸款,
況且我又沒有打算要結婚,買什麼房子,
等我中了樂透再來說。
我們一家從我國中畢業後就搬來台北,
一直到父親過逝時,都沒有買房的能力,
父親本來是在中部種葡萄為生的農家,
但實在是賺不到錢,後來才跟他當兵時的連長到台北開計程車為生,
要不是連長家裏有幾個錢,還把合江街的老公寓便宜租給我們一家,
家裏兩個小孩的學費根本就繳不出來,
那個地方小巷子裏的老公寓很小,我是住校,只有週末才回家,
回家後還得跟老妹擠一間房間,
每次她要換衣服的時候,我就要到外面罰站。
我們在那裏住了有快十五年的時間,
一直到我後來五專畢業插大,大學畢業當完兵出社會,
父親出車禍過逝之後,才搬離那地方。
我跟老妹講我們當年住的那個破地方,
就算是現在的三四十年老公寓,也要一千五百萬以上才買得到,還沒有車位,
她一聽在電話裏驚呼,但現況就是那個模樣,
她老哥可是連頭期自備款都付不出來,更遑論貸款了。
"還是妳要借我個兩百萬用用,那頭期款就沒問題了~"
"屁啦!我連十萬都沒有,還好我們家住在台南…"
我的人生超過一半都在台北度過,
但是,卻一直不怎麼覺得自己是個台北人…
之八##
他的座號和我只差了一號,座位也在我的後面,
國中三年一直都被分在同一班級裏,
也是十幾年來,唯一的一個一直有在聯絡的國中同窗,
當然,那也是因為後來他們家也搬來了台北。
和他再次碰頭真的蠻戲劇的,因為我跑去他們家的燒烤店吃烤肉,
他在送餐的時候看到我很眼熟,而認出了我,
而且還脫口叫出我國中時的綽號「葡頭」,因為我們家種葡萄,
讓我當場實在是很尷尬。
但後來因為負擔不起市區的店租,店面就搬到木柵去了,
年輕時有一陣子我常去他們店裏吃燒烤,
有一段期間真的是吃到想吐,真慶幸後來店面搬了,
我也有藉口推託說太遠而不去了…
不過第一屆的北區同學會,還是被他給硬拗去他們店裏辦了,
因為我是主辦人,他說打八折送啤酒。
小馬告訴我說他打算在六月時,和他的小女朋友結婚,
還開玩笑地說我現在加緊腳步的話,可以和他一起辦,
沒對象的話,他可以請他女朋友幫我搞一個出來,
但我可是沒有戀童癖,他們那種差了十二歲的婚姻,
我可是完完全全無法接受,真虧他幹得出這種厚顏無恥的好事來,
不過我還是祝福他啦,兩情相悅就好。
只不過我們平常也很少見面,只是通通訊息,
主要是因為他們餐飲業週末假日最忙,根本就沒有空,
所以反而是我每三個月,就會去吃燒烤順便看看他,
反正是他請客,因為我說不是免錢的我就不去。
"好啦好啦~你過來就對了,隨便你點,我就不信你能吃多少~"
也因此,每一次我都是選在周日晚上九點過後才去,
因為店裏的客人在十點結束營業前,會變得很少,
小馬也是那個時候才有空坐下來陪我吃晚餐,
離婚之後的兩年來,我就更常去了,大概兩個月左右會去一次,
兩個人從晚上九點一直吃到十一點左右,才離開,
有時候會更晚,因為隔天星期一是他們店的休店日。
這兩年來,每一次見到他時,他都會跟我抱怨女朋友不結婚的事,
我都聽到不想聽了,也懶得問他到底是哪一個女朋友了,
從上屆同學會以來的五年,我都數不清他倒底是換了多少任女友了,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一次真的是要結婚了,
滿四十歲之前。
二月中剛過情人節的那一個星期,
小馬罕見地直接打電話來給我,還說要跟我聊聊,
問我有沒有半個小時的空,
我一聽到他對我這麼說時,可是雞皮疙瘩掉滿地,
誰想要和他聊聊,他又不是什麼美女聲優,
我還比較情願和我老妹聊聊,至少還算是個女的,
但是卻又回絕不了,因為吃人的嘴軟。
結果,他是來問我有關結婚的事情,
什麼該不該訂婚,聘金要準備多少,婚戒是不是真的要花十萬塊錢等等的事情,
還好,他沒有開口問我小孩要不要洞房當天生,
但原來,連他自己也怕被女方家人當成凱子噱,
所以才會打電話來問我當年結婚時的行情。
最後,我只能跟他講,男方可以出一筆錢給女方,
讓新娘可以用這一筆錢去買自己喜歡的家電設備新人床,當作嫁妝,
這一部分,要他自己和他的小女友講好,
至於婚戒婚紗的價錢,可以套裝化,
一樣地列出一筆金額,統包蜜月婚紗和婚戒,讓女方自己去衡量,
婚戒婚紗貴,蜜月自然就簡單,反之亦然,
"小馬我奉勸你,你千千萬萬不要自己作決定,
不然幾年之後你可是會被照三餐念的喔…"
"唉!真的嗎?!我還以為男方把所有事情安排得好好的,女方會很高興的,
我女朋友也說尊重我的意見的啊~"
"屁啦!這種話你還當真咧~向人借錢的時候你會直接開口說給我100萬嗎?
當然是擺低姿態說盡量盡量,量力而為,尊重對方的決定啊~"
結果後來,那一個星期天的晚上,我又被小馬給叫了過去吃燒烤,
為的是要和我當面詳談他的結婚細節,
我當然也不希望他好不容易要結婚了,小女友卻又婚前落跑,
所以也只能依了約去和他詳談婚前注意事項,
我也不想他被婚姻給沖昏了頭。
那一天晚上,我們就邊吃燒烤邊討論著他的一些疑問與規劃,
一方面要想漂亮的說辭安撫他的未婚妻,一方面又不能讓人予取予求,
雖然我已經盡量克制了自己的慘痛經歷,
因為也不想讓小馬對婚姻產生太多負面的情緒,
但不免地還是多多少少地抱怨了自己的婚姻,
"喂喂喂,葡頭,你該不會就這樣一輩子不想再婚了吧?
好歹也找個一樣離過婚的女人,這樣子彼此的要求就不會太高了吧~"
"哈哈是啊~最好找個離過婚有小孩還領有身障津貼的對吧?算了吧,
我現在才沒有那種心情,我累了,需要好好地休息…"
我當然只是開開玩笑而已,
並不是真的有任何歧視離婚或身障人士的意味,
畢竟,自己就是個現成的離婚人士,
但對於小馬的關心,我當然也能明白,畢竟我沒有小孩,
以四十歲的年紀,雖然離過婚,只要不太挑的話,還是能有再婚的對象,
他只是好意地關懷而已,就像是老妹一樣的口吻。
"對啊!不然咧~一個人終老?像鞋子一樣不想結婚?對了!她也算是身障人士,
不知道長短腳能不能領身障津貼?"
小馬有時候就是口無遮攔,讓我瞪了他一眼,
要他最好不要在鞋子面前或是Line上頭,脫口而出這一些評論,
人家好歹也是同窗,又不是陌生人,
況且只要鞋子墊高一點,外表上是完全看不出來的,
虧他當年和鞋子一樣,都是運動會上的萬年道具組成員,
因為小馬的運動能力真的很差,
跳高八十公分就掛了,一百公尺跑完超過十六秒,
帶球上籃還會莫明其妙地變成同手同腳,我都模仿不來。
"啊!對對對,當年我超級討厭上體育課的,每次都會被大家笑,
我還真的蠻羨慕鞋子她能夠選擇參加或不參加咧~
哪像我,還沒有上場大家就開始狂笑~"
"屁啦!我的座號在你前面,連我也被提前笑,明明就不是我的錯,
但是每次場邊一笑場,我就會失去水準,分數馬上就會掉個十分好不好~"
那一天晚上,我們吃燒烤吃到半夜,
因為早就關店,所以店裏只有我們兩個人,
一些員工早就收拾完回家去了,所以一些當天剩下來的食材,
全部都堆到我們的桌邊,真的是吃都吃不完,
小馬還給我硬塞硬烤,時隔多年,又再一次讓我吃到想吐。
"啊對了!這麼多吃不完,下次你找鞋子一起來吃吧,反正是免費的~"
"為什麼要我去找?"
"廢話!你是康樂股長啊! 我是道具組啊!道具組當然是只負責提供場地食材的啊~"
那一天深夜,我從木柵搭了午夜前的最後一班捷運回台北,
難得地會以歡樂地氣氛離開,
讓我連坐在捷運上,一想起當年小馬同手同腳的上籃蠢模樣,就嘴角失守,
相對於幾年前,他找我去吃燒烤時,心情上真的是天差地遠,
其實我一直沒有讓小馬知道,
那兩三年裏,我其實一直在吃百憂解,一天兩三顆。
之九##
其實我對連假最沒輒了,因為一個離婚的中年人無處可去,
或許老妹說得沒錯,我該去健身房,或者去學學高爾夫,
再不然就是去學學第二專長,讓自己升官加薪。
其實我們公司裏頭就已經有這種課程了,而且是免費的,
對業務人員提供管理課程,對工程人員提供英日語課程,
公司是日商,所以我也有去參加日語課程,
只不過我總是有一天沒一天地去,三腳貓半瓶水,
但也因為如此,書箱裏就會有幾本一時興起,
買來看不到幾次的日語書籍,被來授課的外聘日語老師所騙了。
因為連假沒事,我就打算把床單被套,拔下來拿去洗衣店裏洗,
三個月洗一次,應該是還能忍受的範圍,
其實也是因為上個星期,看到了有人在自助洗衣店裏洗被單,
所以我才知道原來洗衣店裏的洗衣機也能洗床單被單,
不然我原本是打算送到專業的洗衣店,請人幫忙代洗的。
那一天我終於又看見兩個星期沒出現的偷書小妹,
而三個月來,我也摸清了來店的客人,
基本上就是同一批客人,熟面孔,
各自在不同的時段裏,來洗衣店洗衣服,
當然,我也是其中之一,在星期五或星期六的時段。
小妹看完了質數的孤獨,換看惡魔的眼淚,
我還真想聽聽她對上一本小說的讀後感,
是不是讀完了以後,心情上真的會變得很灰暗,
不過看見她一臉認真的模樣,我也不敢靠近,
反而是拿著一本日語書籍在消磨時間,打算看了就丟在洗衣店裏,
因為我覺得那兩本書在我房裏很礙眼。
床單被單洗完後,我就把它們移到烘乾機裏,
不過卻不知道倒底是要烘多久才會乾,因為是第一次洗這種東西,
於是就在牆上的操作說明上,尋找著訊息有點不知所措,
"那個…先生,你同時烘被單和床單的話,會烘不乾的哦~"
偷書小妹竟然突然地在我背後提醒,讓我嚇了一跳,
但那卻是三個月來,她第一次開口講話,
我聽了也只是簡短地跟她道謝,
然後就聽從她的提醒,把其中一件給分到另一台烘乾機去,
讓兩台烘乾機開始同時運轉,
一台在左耳,一台在右耳,像是立體聲音響一般。
然後就站在洗衣店的門口,邊喝著帶來的罐裝咖啡邊抽著菸,
不過才吸沒兩口,背後卻又傳來偷書小妹的聲音,
"喂,先生,你可不可以不要站在那裏抽菸,門一開菸味就會飄進來啦,
抽菸雖然對身體不好,那是你個人的自由,但請不要影響到別人,可以嗎?"
"對…對不起,對對對,抽菸不好抽菸不好,我馬上熄掉。"
被她一抱怨,害我都有點不太敢再進洗衣店裏去了,
現在的年輕人,還真的是敢於當面指責別人的錯誤,
但她講的卻又完全沒錯,抽菸的確是損己害人,
更何況我早就已經戒過菸了,現在又重新抽菸實在是不智的行為,
也許,應該要趁還未重新上癮前,果斷遠離才對,
畢竟現在連公司裏也全面禁菸了,
我在公司也幾乎不抽菸,因為要下樓實在是太麻煩。
後來我回到了洗裏店裏,拿著熄掉的菸蒂往垃圾筒裏丟時,
不免地又被偷書小妹給看了一眼,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又在暗示我就算是菸蒂,也會有菸味,所以不能丟裏頭,
但一時之間我手足無措,竟然就順手把整包菸也丟進了垃圾桶裏了,
想伸手進去撿回來,但又不敢,怕又被唸些什麼,
"唉?你要戒菸?那很好~"
"對…對,是…是很好沒錯…"
說實話,我真想回她關她屁事,
但也只能硬著頭皮,把手給縮回了口袋裏,
緊緊地握著口袋裏,那個還沒被我給丟掉的透明打火機,
然後默默地坐回我的位置,繼續看書等著烘乾。
我望著面前兩台烘乾機裏的床單和被單,
一左一右地在同步旋轉著,像兩個紅色漩渦,看到我頭昏目眩,
在烘乾剩餘時間由雙位數轉變為個位數時,我才清醒過來,
因為偷書小妹洗完了她的衣服,背著包包,
還走到了我的面前,手上拿著那本惡魔的眼淚,
開口問我可不可以讓她把書借回去兩個星期,
因為她下個星期不會來洗衣服,但她又不想專程跑一趟來還書,
"因為老闆說這是你捐贈的書,要問你才知道,我可以借回去兩個星期嗎?"
"可…可以啊,不過一次只能借一本,看完請還回來…"
"謝謝,還有,你的書上面也有菸味,祝你戒菸成功~"
她說完後,咻的一下就不見了,
讓我不禁地就也把手上的書,給捧到了我的鼻子前嗅了一嗅,
還真的像她所說的,的確是有股淡淡的菸味,
看來,我可能真的不能再抽菸了。
後來,我又看著那兩個紅色漩過轉了一陣子之後,才有所悟,
難怪偷書小妹會這麼好心,告訴我床單被單要分開烘,
原來她打從看到我踏進門時,就已經打算要問我借書的事了,
我還在納悶說,她為什麼那一天會突然變得那麼多話。
那一天回公寓後,我發了訊息給小馬,
告訴他我要戒菸了,要他以後也不要在我面前抽菸,
因為每次和他十點過後在吃燒烤時,
他都把排煙器開到最大,邊吃燒肉邊狂抽菸,
實在是個很沒良心的老闆,明明桌子旁就掛著「本店禁菸」的告示。
結果他馬上就很驚訝地告訴我說,他也正想戒菸,
因為他的小女友要他戒菸,不然就不要嫁給他,
這一下換我感到驚訝了,因為我也是剛剛才被一個小妹妹勸告而已,
這年頭,大叔真的是愈來愈低賤不被尊重了。
之十##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