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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酒駕撞傷了她。後來,竟受邀參加她的婚禮

Daisy怡君 wrote:
看完覺得這段最難得的...(恕刪)


謝謝你讀懂我想說的。

這篇我最不希望的,就是讓人看完反而覺得,酒駕也能「撞出好緣分」。

後來那家人願意跟我往來,我很感謝,但她受的傷,不會因為後來成了朋友就不算數。故事有了溫暖的後續,跟當初我做錯了事,是兩回事。
默默阡自 wrote:
看到最後那句「朋友,...(恕刪)


那句話,也是我回頭想這件事最真實的感受。

能成為朋友,我當然珍惜;但要是能重來,我寧可那天沒有這場事故,就算彼此從來不認識也沒關係。

總比讓人家先受傷,再來談補償、談交情好。謝謝你注意到這一句。
Emily.chang wrote:
我反而覺得這篇最有重...(恕刪)


你提到「贖罪券」,這個說法很貼切。

賠償是我本來就該負的責任,不能因為付了錢,就覺得人家應該原諒,更不能要求人家把事情忘掉。

她們後來願意把我當朋友,甚至邀我參加婚禮,那份情分不是賠償的一部分,更不是我應得的,所以才格外珍惜。
n3a7btza wrote:
可以拍成電影了(恕刪)


真的,當年哪想得到,後來竟然會受邀參加她的婚禮。

這種轉折,自己寫劇本可能都不敢這樣寫。不過真要拍,可別把我拍成什麼英雄,這段往事裡最讓我感謝的,是那家人的寬厚。
knift wrote:
犯錯後的處理方式,更...(恕刪)


謝謝你的肯定。不過該負責的本來就不能推,談不上多了不起。能被那家人接納,後來還成了朋友,是我很珍惜的事。

至於最後那句……你跟二樓是不是約好來幫我加戲的啊!前面看得我很感動,最後突然又歪樓了啦!😂
changwei.9001 wrote:
酒駕造成的傷害真的不...(恕刪)


你說得對,賠償處理完,不代表對方受過的傷,就能當作沒發生。

到了這個年紀,回頭寫自己的往事,總不能只挑好看的講。不能只寫後來交朋友、參加婚禮,卻把自己當初怎麼傷到人家的部分藏起來。

大家願意給我鼓勵,我很感謝,但這件事我做錯在先,這一點不能含糊。
tw5127 wrote:
那年,我酒駕撞傷了她...(恕刪)


我信你個鬼!!!
m3power343 wrote:
我比較好奇之後變成朋...(恕刪)


你問得很實在,我補充一下那段時間的相處。

她當時是在成大醫院住院、接受手術。住院期間,我幾乎天天去探視,也從來沒有空手去。說真的,人家的女兒因為我受傷、住院開刀,我心裡很愧疚,總想去看看她恢復得怎麼樣,有沒有好一些。

我想,可能就是在這樣一次次的探視與接觸中,她媽媽慢慢感受到我的歉意與誠意,彼此才逐漸熟悉,後來成了朋友。不是賠償談好了,隔天就突然變成朋友,中間是有一段相處的。

不過,這是我回頭看的理解,她們心裡真正的轉折,還是只有她們自己知道。我能確定的是,自己當時確實發自內心地懊悔,也是真心關心她的狀況,不是賠完錢就當作事情過去了。

你說換成自己,即使對方賠一百萬也不想往來,我完全能理解。賠償是我該做的,原諒卻不是她們的義務,更不用說後來還邀請我參加婚禮。

所以我珍惜這段交情,不是因為它證明我是什麼好人,而是我做錯了事,她們後來卻願意這樣待我。這份寬厚,到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感謝。
法客 wrote:
我信你個鬼!!!(恕刪)


哈哈,後面是不是還少一句:「你這個糟老頭子,壞得很!」😂

不過這段還真是我的親身經歷。說真的,當年要是有人告訴我,後來會受邀去她的婚禮,我大概也會回他同一句:「我信你個鬼!」😄
記取教訓就好,這故事單純敘述整個事件及後續的發展,謹以此文章紀錄人生的一個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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