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則是,有價值可以反覆閱讀的書,不賣,重要的工具書,不賣,加上不讀沒閱讀價值的書,所以基本上我的書都不賣,我的藏書大約四五千本,算是個愛閱讀的人,別人如果跟我借,我通常來者不拒,但很可惜,我的藏書沒幾個人愛看,就算要借也不知借給誰?如果問我將來怎麼處理這些書,很簡單,等到我讀不動了,我會把書全部捐給偏鄉圖書館,一本不留。書本是公共財,只有更多人閱讀才有價值,否則就是儲物癖,只是收集,一點意思也沒有,拿來換錢,能換幾毛錢? 不如全部送給想讀的人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