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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為政—民免而無恥

C.楊 wrote:
上面解釋有沒有比較好(恕刪)


您好,

請問您這本書的繁體字版本在那裡買到的?
我查了一下博客來書店,沒有找到楊伯峻教授的繁體本的論語,還是我看到眼睛花了?

預先謝謝您的提示

DandelionJack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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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nyang wrote:
孔子的意思不就是認為,[齊之以刑,人民因畏懼(外力)而守法,但並不會產生羞恥心(=不以犯罪為恥)],這做法是不夠好的嗎。
孔子並不是以傳播[齊之以刑]來教化人心啊,他是在傳播[齊之以禮]啊。(恕刪)

「孔子的意思不就是認為」,「孔子並不是以傳播」這兩句話,讓我認為你是在代表孔子說話。
但!我們都不是孔子,無法代表孔子表達其意思。
所以我認為你那話兒應該修飾為︰「本人從孔子思想中了解到……」

你說的,我完全感覺不到好,我對該詮釋的了解只認為有負面因子,如下︰
「百姓雖不敢犯罪,」這話有想犯罪,只是不敢而已之涵義。
「但不以犯罪為恥;」這話有縱容他人犯罪之嫌!

我認為在詮釋原文的基本概念之中,詮釋要清晰,不能存有負面思想。
因為我察覺到你沒有查覺到的負面因子,我感覺不到你說的好,所以咱倆永遠也不會有交集。

我不了解為什麼「人民因畏懼(外力)而守法」?是在畏懼什麼?外力又從哪裡來?為什麼不是為了和諧而守法?為什麼「並不會產生羞恥心」不是因為百姓生活在安和樂利的環境中?

孔子的那些原文讓我領略到,皆是在教化人心,並沒有區分哪些是教化,那些不是教化。
cckm wrote:
孔子這句話並非教化人心,
他是在教導學生要用教化人心替代刑罰.(恕刪)

孔子的那些原文,我都自以為是在教化人心。
不過經過他人詮釋後,我就不知道咯。
然而,我們都不是孔子,你怎麼知道「他是在」做什麼?

cckm wrote:
孔子如果是「傳播不以犯罪為恥」,
很顯然是不對的做法,絕對值得批判,
但是該文句並無此意,
不需要因此加以特別解釋.(恕刪)

孔子的原文並沒有「傳播不以犯罪為恥」,是他人的詮釋在傳播,你不要模糊焦點。

孔子的原文確實「並無此意」,然而他人的詮釋、我認為有此意。

我在談負面的詮釋,你卻當成我在談孔子的原文,你是在雞同鴨講?

之前你說︰「套用在現代社會,就是沒有警察巡邏的地方,超速/闖紅燈/蛇行樣樣來..........」
讓我感覺你認為「不以犯罪為恥」「沒啥大問題」。
所以我必須回應你的文,用來表示不認同。

然而,我需要特別解釋?或不需要特別解釋?是由你認定的?

之前你說的︰「這兩句解釋應當沒啥大問題,」。這話好像老師在為學生的作業眉批。
這裡你說的︰「不需要因此加以特別解釋」。這話好像老師在強壓學生住口的口吻。
因此我感覺到你以己為尊的主觀好強喔!

cckm wrote:
研究古代文句思想,
要以古籍為本,參考當時其它論述,
而非以「我認為這種想法是對(或錯)的」來硬解古文,
因為那是您的想法,不一定就是孔子的想法,
孔子也會犯錯,沒啥好迴避的..............(恕刪)

古籍皆是文言文,文言文不一定是古籍,但!只要不是文言文,就夠不上當古籍。
所以任何白話文,肯定不是古籍,其中不乏以古籍內容為主的二手思想,不純了,我這麼說,你如果無法體會『不純了』是怎麼回事,那也就算了。

我的詮釋皆具有共識的依據,並以理性為方向,判別對錯!是必須的!不然就亂了,然而判別過後也是有出錯的可能,何況不判別對錯!所以「認為這種想法是對(或錯)的」這話「不需要因此加以特別」提出。

然而你認為的「硬解古文,」是你的強烈主觀硬是認為該怎樣解才對,所以是你硬,不是我硬喔!

我的想法只會是自以為對孔子思想的理解,永遠不會是孔子的想法,因為我不是孔子,所以「那是您的想法,不一定就是孔子的想法,」這話「不需要因此加以特別」提出,倒是你,你讓我認為你在代表孔子說話。
譬如你說的︰「孔子這句話並非教化人心,他是在教導學生要用教化人心替代刑罰」。
你不是孔子!怎麼說「孔子並非……」和「他是在……」。我們都只適合說︰孔子的思想讓我了解……、認為……,之類的。

然而,孔子是否會犯錯和我有什麼關係?若和我無關就「不需要因此加以特別」提出。

「沒啥好迴避的」你這話是在說什麼?請賜教,若和主題無關,也「不需要因此加以特別」提出。

我羨慕你,你有很多生命可以浪費在我身上。
DandelionJack wrote:
您好,請問您這本書的(恕刪)

您好,引言及翻拍皆有註明出處希望沒有造成誤解,連結給您參考或許還能發掘更合適的
C.楊 wrote:
...還是楊伯峻的《譯注》平實點
這個譯注確實好,簡單明瞭
《論語別裁》則是解釋得詳細,道理講得清楚
xmerz wrote:
這個譯注確實好,簡單明瞭
《論語別裁》則是解釋得詳細,道理講得清楚

你好厲害!能夠看得「簡單明瞭」。
也能感覺「解釋得詳細,道理講得清楚」。
俺則是看得滿腦疑惑!因此無知的我想請教你︰
----------------------------------------------
《論語別裁》該篇的內容是在作文或是在詮釋?
若是在作文,本人不予置評,因為我無知,評不了。
若是在詮釋,無知的我就暈了!
如何將整篇文,分成六個段落,依序和六句文言文互相對照?請賜教,因為我無知,所以詮釋必須用對照的方式,我才看得懂。

該篇文中所言︰「剛才我們提出來,」
疑?這個「我們」有那些人?

該篇文中所言︰「孔子講的為政,不是談政治,……他講的是政治哲學,或說是政治的原理。他說……」
疑?該筆者不是孔子,怎知孔子在講什麼?在說什麼?孔子有用白話文詮釋過自己的文言文嗎?

該篇文中所言︰「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
疑?那麼!是不是法令沒有,犯法的人就沒有?
應該是法令很多,是因為犯法的類別很多,不是嗎?

該篇文中所言︰「中國的政治,向來是道家、儒家、法家合用的。」
疑?這麼多家,是先秦學術思想人物自行定義的嗎?
----------------------------------------------
另一篇,八句詮釋面對六句原文。
你能將八句分成六部分,好讓無知的我方便對照嗎?

該篇文中所言︰「使用刑罰來整頓他們,」
這話,讓我認為他們已受過刑罰,因為有整頓。

該篇文中所言︰「人民只是暫時地免於罪過,」
疑?既已受過刑罰,為何是「暫時地」免於罪過?
是肯定人民還會再犯錯嗎?若是!是如何肯定的?因為刑罰不夠周全?無法讓人民改過?
若不是!哪來「暫時地免於罪過」之說?

「道」的釋義有17種,他人用的,不見得會是自己想用的,這是常態,因此我覺得,該篇文中所言︰「道——有人把它看成……我取後一說。」這些話,是贅言。

該篇文中所言︰「……一般都是"免罪"、……」
疑? "一般都是"不代表全部是,所以也可以單獨將"免"字釋義,不用造詞,不是嗎?

該篇文中所言︰「免於罪過,」
疑?這個"免",是避開(是主動。譬如︰自行避開)?
或是去除(是被動。譬如︰被官吏去除罪過)?

該篇文中所言︰「格……這些不同的講解未必符合孔子原意。」
疑?居然筆者知道未必符合孔子原意,是怎麼知道的?穿梭時空,直接問過孔子?

該篇文中所言︰「……這話可以看作孔子此言的最早注釋,較為可信。」
疑?先入為主的主觀「較為可信」?
只是「較為」而已,為什麼要拿出來當依據呢?
為什麼不用完全可信的共識當依據呢?

文中既然提到「相對成文,」
疑?為什麼詮釋和原文就做不到一句詮釋「相對」一句原文,成為譯文呢?有那麼難嗎?
----------------------------------------------
如果你的回答無法讓我解惑,則會讓我更無知。
aner0119 wrote:
文學這種東西的見解是見人見智,除非你能把孔子從墳裡挖出來叫他用白話文解釋。
另外,你的解釋超多餘,還寫的繞來繞去,意思還不是差不多,
解釋還硬要對齊句數,又不是在寫對聯。
人家的字數還不到一半,這才叫簡潔。


順便講一下,孔子算 " 子學 " 。不太算文學。
論語在漢代被尊為經。
( 以下是維基百科的介紹,但是用縮網址的方式貼連結在下方。)

https://pse.is/45vy6m
諸子百家


你遇到的那個會員是一個似乎 ?? 沒讀過幾本書,但是又自認為自己很有學問???
所以他自認寫的東西都很對的一個會員 ??

而且他好像還提倡一招,看古書要看 " 原始的文獻 " ,
用自己一個人的想法 ( 自己的幻想 ? ) 作思考的基礎來解釋古書的意義,
別的學者作的注釋,他沒什麼興趣看的。
換句話說,他自認為他的學問比其他作注釋的學者好,
以前跟這個會員提過一次楊伯峻的論語注釋,他說他不會去看的,
按照本人的想法是這人自以為比楊伯峻教授大牌不知道幾千倍以上。

最近還為了他根本不了解的西洋 " 有理數 " 的翻譯跟本人大吵特吵。
吵架的方式使本人感覺這是無理取鬧的方式。

你看這個連結就可以知道。

https://www.mobile01.com/blacklist.php
有理數 的 " 有理 " 是什麼意思? ( 數學翻譯名詞的休閒讀物 )


然後這傢伙吵鬧以後,被本人拉黑名單,禁止討論,
結果他自開一樓來吵鬧 ( 連結放下面 ),有夠無聊的。

如果用討論的觀點看,這被本人認為是一種猥褻的 ?? 討論方式。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94&t=6547203
回應【有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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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km wrote:
這種解釋似乎變成孔子(恕刪)


不用跟那個會員浪費時間,推測 ?? 那個會員書沒過幾本書,但是他自以為他的解釋最好,
這個不就叫作賣弄學問嗎?

而且,你有空可以看看那個會員的一些解釋性質的文字內容,
有時候,會跑出前言不對後語的情況。
他對於他自己寫什麼內容,有時候是搞不清楚的。

他吵鬧的截圖放下面,你點開他的會員發文紀錄可以找到那些非常無聊的連結。



那種方式按照本人的主觀看法是不懂得尊重自己,也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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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an wrote:
你自己開心就好..千(恕刪)


那個會員的解釋方式是一種個人幻想?
此外,還跑來本人開的樓吵鬧。
大家會不會認為這是是一種低級的? 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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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Jack wrote:
孔子的論語算 " 子學 " 。不太算文學。(恕刪)

你一開始就暴露出摸不清是非的劣根性,所以你的主觀會扭曲很多事實。

文學︰廣義泛指一切思想的表現,而以文字記述的著作;狹義則專指以藝術的手法,表現思想、情感或想像的作品。

依共識而言《論語》確實是文學。

"子學"不在詞條之列,屬私人主觀的二手思想而已,無法存在於遵循共識者的領域。
DandelionJack wrote:
最近還為了他根本不了解的西洋 " 有理數 " 的翻譯跟本人大吵特吵。
吵架的方式使本人感覺這是無理取鬧的方式。
然後這傢伙吵鬧以後,被本人拉黑名單,禁止討論,
結果他自開一樓來吵鬧 ( 連結放下面 ),有夠無聊的。(恕刪)

你是告不實之狀來的?這不是小孩子才會有的行為嗎?

你至今還執迷不悟地將我談的詞意,轉移至翻譯, 你跳針跳那麼久,怎麼還沒好?對齁!好了就沒有藉口來此。

你將正常的釐清事實扭曲成「大吵特吵、無理取鬧的方式、這傢伙吵鬧、他自開一樓來吵鬧」,不正是你現在正在吵鬧的行為嗎?

黑名單不是你用來放話後的保護傘。喜歡逃避現實的人是不會明白的。

黑名單的正確使用法,是在與對方沒有言語上的糾葛時,默默使用的。會跳針之人是不會理解的。

使用黑名單後,更不能挑釁對方,若要當成挑釁後的防護罩,也只有執迷不悟之人會錯用。

你完全不了解黑名單存在的意義,是因為你以為黑名單能進行損人利己之事。

你黑了我,怎麼還進得來?黑名單是開開關關這樣用的嗎?果真你是為了進行損人利己之事。

在公共論壇,你我皆在他人屋簷下,你沒有資格說出「禁止討論」這麼狂妄的言語!
DandelionJack wrote:
如果用討論的觀點看,這被本人認為是一種猥褻的 ?? 討論方式。(恕刪)

對阿 !你進來討論的方式,確實是「一種猥褻的 ?? 討論方式」。

你自己說出你這缺點,是在告訴我離你遠點,不然你會繼續現出「猥褻的 ?? 討論方式」?

但我不都已經離你很遠很久了嗎?難道很久不夠,要永遠才行?好啦,就這樣囉。
DandelionJack wrote:
不用跟那個會員浪費時間,推測 ?? 那個會員書沒過幾本書,(恕刪)

那為什麼你這位有大學文憑的人,且開口閉口都能讓一些學者的名字在你身邊圍繞的人,會為了我,來此「浪費時間」?

且!常理中應該是我這個沒讀幾本書又無知的"高職"者去咬你這個"大學"者,若咬得住,我才能自以為我的高度與你相等,但怎麼反常了?怎麼反常了?現在是我正被你從其他三處追咬至此是第四處,你四處咬我這個"高職"者,是否表示你讀到"大學"畢業也是「浪費時間」?

原本又笨又重的我在井裡爬不出井外,看到井口烏煙瘴氣,輕吹了幾口氣,想將之吹散。結果你怎麼帶著滿身怨氣,並咬牙切齒地下來井裡咬我,且拉著學者一起下來,這是你尊重學者的方式?

啊!難道你不是向下咬!是向上咬?因而你依賴學者撐腰,將你往上頂,才咬得到我,若摔下去還能有個墊背的?若是如此,這也是你尊重學者的方式?

如果是向上咬,就表示你與某些學者在井裡的更深處,咬得住我,才能提升你的高度?以上是否屬實,就看你是否會繼續追咬而論囉,若非如此不如笑一笑,一笑嘴就開了,心就寬了。

再說學者的光環終究是他人的,不論用多少學者的光環來裝飾外表,最終那些別人的光環一定會成為枷鎖,枷鎖產生後,不怨也難,怨氣一生,心胸難寬也。因而……

吾言︰睚眥必報,腸腦糾結,難逃夢魘。

俺曰︰人生不長,怨意捨棄,愉悅自來。

突然想起,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

激起俺思,台道之:女身無交,子何從生?
(我說此:你我沒有交會,你從何處生怨?)

莫非依附存在著︰忌妒?恨不成器?因心態不平衡而怨?
忌妒他人能創作?恨寫不出合宜的文章?"大量"轉貼他人之文洗版,還無法緩解不平衡的心態,必須來此發洩情緒才能紓解怨氣?

然而將他處的怨氣蔓延至此,並接續亂咬,不只是脫序而已喔!
DandelionJack wrote:
那種方式按照本人的主觀看法是不懂得尊重自己,也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一種方式。

當你不斷地轉移焦點、扭曲事實時,是在逃避現實,逃避現實是不知道尊重自己的現象之一。
你不懂得尊重自己,不夠格談尊重。所以就由我談點尊重之事給你聽︰

名人放屁,會說是香的,是不知道尊重自己。

不敢讓自己的言論比名人之言更具有共識,是不知道尊重自己。

將可轉貼之文,拿來當洗版工具的人,是「不懂得尊重別人」。

將頂文當成洗版工具的人,是「不懂得尊重別人」。
DandelionJack wrote:
此外,還跑來本人開的樓吵鬧。(恕刪)

四處告不實之狀?都幾歲的人了!

將正常的釐清事實扭曲成「跑來本人開的樓吵鬧」,事實是在掩飾你以人廢言的行為。
DandelionJack wrote:
大家會不會認為這是是一種低級的? 行為?

你於此的發言當然是「低級的」!

你這個"大學"畢業者面對我這個"高職"混畢業者,所進行的追咬,也是「低級的 」。

你進來討論的那種「猥褻的 ?? 討論方式」,也很「低級 」。

你逃避現實的慣用手段︰轉移焦點、扭曲事實、跳針、拉靠山……等等,都很「低級 」。

再說子依賴余之名,用來在他人面前發洩情緒、想取暖,即表示小生在子心中相當重要,否則子如何有機會發洩情緒並取暖呢?

鄙人在無意中能讓子發洩情緒並有機會取暖,也算是做了好事,子不用謝小可。

此帖貼上後,朕定不再與子接觸,免得將生命浪費在踹渾水。

故!爾後儂將無視於眼前之子,因今才看清女不夠料。

且!會用「猥褻的 ?? 討論方式」之人,今後不配讓阿拉理睬。

下走之論︰劣行止於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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