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msbnims wrote:
在英文中能以文法規則來表達正確意思,中文卻無法正確傳達其意義的句子
想也知道,不會有這種事情!!!

意思一定能表達,只是如何表達。
而且通常不嚴謹表示沒有需要。

我舉兩個例子:
一是反過來中文比較「嚴謹」, 如親屬關係,
sister, uncle, cousin, 你怎麼知道是姐姐還是妹妹?爸爸的哥哥還是媽媽兄弟?是堂哥還是表妹?
這叫不嚴謹,你問老外為什麼?
通常是一聳肩: who cares?(沒需要)
當然還是可以表達,
my younger sister, my dad's elder brother, my mom's brother's daughter who is older than me(我的天呀

所謂中文不嚴謹也一樣。
吃: eat / ate / eating
I eat bread. (表示每天吃或餐餐吃.., 族繁不及備載)
I ate break yesterday(昨天吃)
I am eating bread (現在在吃)
說中文的「吃」只有一個,實在不嚴謹。
就我看實在無聊。
我常吃麵包(有了often這個時間副詞,當然就是現在式的eat)
我昨天吃麵包(都已經是昨天了,當然是ate)
我正在吃麵包(常然是ing進行式)。
吃是eat, ate, eating 那一個? 我也想聳聳肩,說who cares?


中文加上了「常」,「昨天」,「正在」還會搞不清楚?

本來說兩個例子,興緻來了, 再一個好了

中文: 以鞭鞭之!
就是用鞭子打他。第一鞭是名詞,第二鞭是動詞。
就英文來說動詞名詞不分,實在是亂來。
但英文動/名同型的也不少。
也不會看不懂call ca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