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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jb還算錢~真好賺.....

chubbybear wrote:
這句話好愛妹(曖昧)說

如果把大大所有文中的"JB"

改成"自慰"的話...


是很曖昧啊~但事實上就是如此...

簡單的說,JB的適法性有一定的條件,
不是『使用者』角色的JB營利行為通通都是不合法的。
但實際情況卻得視每一個個案而定,
例如商家如果有事前告知(示意)使用者可以自行免費方式JB,
卻仍被客戶要求代為JB且願付若干服務費用時,
當然了,這就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真要定罪還有一段距離...
(所以才說...奸商啊~[商:你告我啊~])

樓上有人用『嫖妓』來形容也是滿貼切的,
例如目前的法律也是『罰娼不罰嫖』(以不觸犯其他罰則的前提下)
造就許多光怪陸離的怪象。

JB要花時間,且人家曾經辛苦作功課學來的!

你不會,請人處理就要給錢,天經地義!

天底下沒有你旁邊喝咖啡打瞌睡,人家耐著性子幫你處理手機!



不然就自己慢慢研究...


會甘心花這種錢的,基本上就是連為什麼要JB都不曉得的人吧。

Nick Yang wrote:
會甘心花這種錢的,基本上就是連為什麼要JB都不曉得的人吧。

會說這種話的人,基本上就是連為什麼有人沒時間研究 JB 都不懂吧。
避免資源浪費 , 歡迎加入 Taiwan Give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Taiwan.Give/
照這個邏輯大家都要自己蓋房子,自己修車子,自己換機油,自己逢衣服來穿了不是嗎

不是大家都有時間花好幾個小時在那邊上網找資料做自己不擅長領域的事......

所以供需法則使用者付費很合理阿

或許有人工作6小時可以賺好幾千塊,他何須浪費那6小時省那800塊呢??
我深深體會到
現在的人皆以金錢來衡量價值
完全不懂得感恩,一副花錢是大爺的鳥樣
別人幫他弄好像都是應該的,
若是有收錢那就更該死了,在一旁嫌東嫌西的
講到錢就完全變了個樣,真的是ooxx
你可以袖手旁觀選擇不幫忙,但請你千萬不要成為幫兇

benjenq wrote:
JB跟盜版的確是兩碼...(恕刪)



這大大論點我大大贊成

別以為人家不提告就表示同意你這麼作

供需法則說
800如果還是有很多人要去花
就代表這個價格還在合理範圍吧

個人認為

各行各業賣的不就是經驗

修車、電腦重灌....等等..都是

自己不願意花心思跟時間去研究JB

去外面花錢給人家用,沒有什麼不合理


jb 前-是台刷卡機
jb 後-變成提款機
我是覺得收費是應該的 小弟沒時間去研究需要的功能 又很多 想爬文 又不知道該如何搜索
小弟在光華 一間JB 收費六百 還有教學 教到我會 小弟認為很直得 服務又好 自認很划算
不用熬夜在那研究 上班賺錢咖實在
照那些正義魔人所說
老師教學也不該拿薪水了
孔子有答應他寫的東西可以給其他人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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