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echbang.com/posts/12095-january-26-united-states-unlocked-jb-phones-be-deemed-illegal不知道這個消息是否正確呢?
1.在美國違法不代表台灣違法。2.之前的狀況是把消費者購買的軟體當成「擁有所有權」,新的判決把其視為「只擁有使用權」,所以狀況就不同了。可能有點像是你租房子,或是「買暗黑破壞神3」這樣...3.不曉得對於這種違反使用權的狀況,美國當地會不會罰?罰則怎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