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支持國貨,支持台灣品牌的心態,台灣人的要求已經很卑微到只要同規同價就好了。
這樣卑躬屈膝的請求,華碩竟然沒有從HTC的事件得到啟發與教訓,真令人覺得行銷高層的薪水是領假的。
以下的分析,是很少人提及的,用以佐證我說的同規同價只是個很卑微的請求,而其中的關鍵,就是兩岸的加值型營業稅的差異。
1. 大陸的加值型營業稅是17%,台灣很幸福,只有5%。
2. 假設大陸的未稅售價為A,則消費者看到的定價是A*1.17。
3. 大陸生產貨品出口是零加值型營業稅率,與台灣相同。
4. 運送成本其實送到大陸廣大各地與從大陸送到台灣,只要不是坐飛機,基本上沒差多少。資訊用品台灣的進口關稅為零。
5. 假設華碩很佛心的訂出台灣的未稅售價也是A,則台灣消費者看到的定價是A*1.05。
以上的狀況,就只是加值型營業稅的差異,與服貿真是一點關係也沒有。
依據以上的分析,即使含稅同規同價,華碩在台灣還多賺了12%!所以請不要再欺騙消費者說在台灣賣是虧本的鬼話。這也是小米的雷軍所說,其實台灣的定價還可以比大陸更低的道理。
如果華碩不是台灣公司而是外國公司,有差價,低規等等,你愛訂價貴些,愛規格閹割些,國人的反彈還不會這麼大,反正市場上可選擇的手機很多,沒差你國外品牌這一支,喜愛你品牌的還是會下手,Sony就是一例。但是,華碩錯就錯在,又讓國人先發揮無比的愛國情操來下單,然後,又被抓到台灣人只會欺負台灣人的鐵證。在情何以堪的狀態下,當然出現大反彈。
各大公司的高層,真的不要再犯下台灣人專門欺負台灣人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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