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對我的詢問不理不睬
實在沒有見過這麼惡劣的商家
根據消保法,預購的訂金除了可以索回外,是可以像店家要求賠償的
有沒有受害者想要一起去找消基會或者蘋果呢?
以下是消基會網站的資料:
*消基會呼籲
一、對消費者:
消費者於業者推出「預購」活動時,應抱持理性的態度,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就支付定金,因為誰也無法預料該業者會不會哪天就無預警歇業了!萬一果真如此,消費者將面臨求償無門的窘境。
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根據《民法》第248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因此假設展開預購的業者未於約定交貨期限交貨,可依照同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並且由於此一契約之不能履行,屬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消費者可依249條第三項,要求受有定金的業者加倍返還定金!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