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g158 wrote:
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
案件編號 0001****49
申訴日期 106/11/1
受理機關 新北市
申訴請況 已向企業經營者申訴。
申訴人基本資訊
姓名 張**
出生年月日 ******
行動電話 0958****28
市內電話
電子郵件 T****58@gmail.com
戶籍地址 新北市**區復興路******
通訊地址
身分別 本國人
性別 男
年齡 45歲以上未滿65歲
職業
企業基本資訊
企業類別 電腦及周邊產品類
企業名稱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賣家帳號
分店
企業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50號4樓
負責人姓名 施崇棠
電話 02-7736-0456
產業別 服務提供者
申訴內容
申訴要旨 消費關係要旨:手機產品保固
申訴處理經過:手機主版有受潮,不接受保固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正常使用手機,在保固時間內.有問題asus就必須免費維修手機.
請求內容:2017年1月21日購買ASUS手機ZE520KL(4G/64G/月光白)
2017年九月中旬-陸續出現沒插入耳機而手機顯示(耳機模式)其他功能都正常.
2017年10月30日送板橋皇家俱樂部維修! 工程師告知:手機主機板(受潮)需換主機板,因受潮的關係所以不保固,需自費維修.
本人經營家電業近30年,維修過的各式家電無法用數字統計.現在退休了.
經驗告訴我,手機屬單純耳機座的接點部分損壞,更換耳機座既可,為何要更換主機版.
原因有二:1.耳機座直接打死在主機板上,這屬重大瑕疵,耳機座與耳機插頭是屬接觸型通訊, 有其壽命,asus當然要負責.
2.工程師便宜行事,換主機板比較快,用(受潮)為藉口,又收費可能也有獎金,
換耳機座比較繁複,這也屬asus訓練的問題,asus內部要檢討更需要負責.
本人對asus工程人員毫無信心,為了我的權利,也能證明我的論點是正確的,
我希望asus工程師在我們面前拆開手機,測試耳機座,更換耳機座.
若我的論點是正確的!我要求asus公司必須用(書面)向我道歉!
因為我又新添購一支手機了!
總結:只要是正常使用手機,在保固時間內.有問題asus就必須免費維修手機.
終使主機板有(受潮)的狀況,也是asus手機密封度不好所產生,asus更要為手機的瑕疵負責
坐等結果
上面紅色字體就先輸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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