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6m4 wrote:http://paper.wenweipo.com/2014/12/03/GJ1412030022.htm剛剛找到一個類似國外的案例, 不太一樣,但是廠商也很阿沙粒。 這個案例未免也差太多了吧?完全相反耶!你是在舉反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