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專賣店店長的說明,現場開箱驗機若遇到瑕疵,依照正常程序,在還沒離開門市前,是應該立刻換新機的
專賣店今日也已協助幫我更換一隻新機
所以這件事情算是圓滿落幕
日後有遇到相同情況的人,要記得捍衛自己的權利
以下為原文
因為越來越常需外出參加正式會議,手上的Rog 6外觀實在太中二,一直有想換掉的念頭,但還是有玩手遊的需求
Rog 8 pro完全精準命中我想要低調但又不想捨棄效能的需求,於是16號18:00立馬準時預購8 pro edition版本

本來已經開開心心準備要把新手機帶回家,結果到專賣店現場開箱驗機發現,背蓋的右上角有很明顯的刮傷

我想說沒關係,那就再開一隻就好
結果專賣店說若是七天內非人為因素之新品不良,僅能送回原廠判定後換新
於是這隻手機開箱不到1分鐘,就立馬被送回原廠了,連開機都還沒,就開始解子龍任務(1/7)


然後還需要7-14個工作天,等換新的手機到貨才會再通知取機
這個做法我實在無法理解,手機瑕疵是一開箱就發現的,明明現場就還有未開封的新機,為什麼消費者必須被迫去承受等待的時間
買新手機的喜悅感馬上蕩然無存
回家立馬被老婆唸了一頓:華碩這什麼品質啊!新機到了要是再有瑕疵你就給我去買別牌
嗯,下一隻手機我一定會聽老婆的話
不管是手機的品管,或專賣店的處理方式,第一印象真的太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