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受害者的損失(實質+精神)或是還要找律師,上警察局或是法院,請假,薪資/考勤/考績損失,車馬費油錢都不只了,如果更慘還要被刑案有案子或是訴訟有紀錄,影響個人的各種信用評等
台灣大目前新聞稿內處理的還真爛
樓主大大
針對陸續有其他熱心網友們回文加入台灣大哥大手機有木馬這篇
個人有小小建議,不知道這篇是否願就直接在標題的A32就直接加註成台灣大哥大
這樣其他網友也比較能聯想,和知道是哪裡哪個品牌廠出包,或是更有機會併樓處理
vqs13458 wrote:
甚麼幾千元,那個一千(恕刪)
震旦之光 wrote:
不管誰做的,台哥大接收了就是台哥大的責任。中共國小廠的3C産品有問題,台哥大的人爲什麽找他做?消費者要找台哥大,台哥大覺得是中共國的事,讓台哥大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