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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羅永浩舌戰王自如現場__ (Zealer 評測 Samartisan T1 後的爭論)

ZEALER新闢戰場了
這次攻擊錘子商店裡的APP是盜版軟件
個人覺得這舉動簡直是自取滅亡...
之前測了那麼多手機也沒對任何一家手機廠商的商店軟件有過意見
針對意味不言可喻
擺明為了黑而黑
老羅可能不用再出手ZEALER就被自己搞趴下了




LazyCloud wrote:
我的故事與王自如被指...(恕刪)


L大的故事如果改一下會比較接近狀況...
L大作了專案報告請同事幫忙看一下有沒有問題
同事指出裡面有幾個問題須做修正
L大重新修正後再拿給同事看
同事說沒有問題了
L大很感謝同事幫忙校對
還請這個同事吃飯作為答謝
結果在公司開會的時候
L大的同事指出報告內容錯誤連連
致使L大被釘得滿頭包
請問L大是否能接受?

錘子手機質量我沒使用過
或許真的有很多問題
可是當老羅付錢請ZEALER做諮詢顧問幫忙Debug
然後對手機做了改進
改進後跟Zealer做了確認量產機已經沒有問題
所以開始量產
過幾天Zealer發布錘子量產機的評測
說機子問題一堆
這誰能接受???

icefirer wrote:
ZEALER新闢戰場...(恕刪)


Zealer這種作法也是完全不可取,回去後一樣以老羅的irrelevant argument手法,攻擊對手的道德問題,卻與手機本身無關。

反正雙方都動氣了,看好戲就好了。
.
.

icefirer wrote:
L大的故事如果改一下會比較接近狀況...
L大作了專案報告請同事幫忙看一下有沒有問題
同事指出裡面有幾個問題須做修正
L大重新修正後再拿給同事看
同事說沒有問題了
L大很感謝同事幫忙校對
還請這個同事吃飯作為答謝
結果在公司開會的時候
L大的同事指出報告內容錯誤連連
致使L大被釘得滿頭包
...(恕刪)


請這位大大再仔細看一下我說的故事,那件案子原來就不是我做的。我不需要改故事,因為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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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firer wrote:
L大的故事如果改一下...(恕刪)


如果是我做的案子,他人說沒問題,卻在會議上攻擊我,我當然會不高興。但如果我在會議上進行各種人格暗殺,反而會使我的同事與老闆認為我在轉移焦點,掩蓋我的過失,沒有針對議題,對我反而不利。

這類辦公室政治常發生的,但如果我在會議上像老羅這樣玩,倒楣的反而會是我。
.
.


LazyCloud wrote:
請這位大大再仔細看一...(恕刪)


L大誤會了
我對L大經歷的那件事看法是與L大一樣的
但是這跟這次事件內容是無法類比的
可能唯一相同的是事件中都有沒有道德的人
所以我才說改一下故事內容
非常抱歉造成L大的誤解
icefirer wrote:
L大誤會了我對L大經...(恕刪)


沒問題,也是我誤讀,我也有錯。我已經回覆於上了。

補充一下,如果我碰到你說的情況,我之後會偷偷摸摸找機會,找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在老闆面前幹他,不會在公開場合搞他(畢竟他是老闆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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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Cloud wrote:
我的故事與王自如被指控為不道德,基本精神是完全一樣的:我可以討厭一個人不道德,但這不表示這個人的論點一定完全不可取。

基本上,這個論點我完全同意,簡單說就是「不以人廢言」。
但是我還是覺得大大的故事和王自如程度上差太遠了!

你同事完全沒有任何義務或責任要提報任何缺失給誰,
甚至他在事前可能根本不知道那個企劃案的內容。
就像我前一篇所說的:「藉機修理人」頂多只是「不厚道」而已!

王自如的事可完完全全不是那麼回事!
他收了錢、擔任了有給職的諮詢顧問,他有完全的責任和義務提報手機缺失。
他什麼都沒發現也就算了;
他發現了缺失,卻什麼都不提也就算了;
他同時提報給槌子、又同時對外發佈也就算了;
但是他甚至不是「沒提報什麼」,而是「提報沒問題」給槌子,
然後過沒幾天卻發佈一個滿是嚴重問題的評測出來。

這兩者之間的差別,我相信應該是非常巨大而明顯的吧?




LazyCloud wrote:
老羅花了很多時間進行人格暗殺,無論如何「正確」,都是irrelevant argument:以所謂的道德去全盤毀滅他人,使其論點也跟著毀滅。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對這種作法太習以為常,也就覺得沒有甚麼不可以了。

我前面我也表示過,基本上我完全同意這個論點:「不以人廢言」!
但是某些純粹完全以「公信力」為基礎的範圍可就不一定適用囉!

如果他賣的是「實質商品」,我們可以直接去評判他的商品優劣,
老闆的個人道德可能就可以稱為irrelevant argument!
他賣的是某個「實質商品」,老闆的個人道德並不是買賣交易的標的物!

但是他賣的根本就是「公信力」,而他的「公信力」被發現是有問題的,
那麼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去衡量的?這怎麼會是irrelevant argument呢?
他並沒有其他「實質商品」,「公信力」本身就是他的交易標的物啊!

這和一般用人格暗殺去模糊事實焦點,是有實質上的不同的!




LazyCloud wrote:
如果是我做的案子,他人說沒問題,卻在會議上攻擊我,我當然會不高興。但如果我在會議上進行各種人格暗殺,反而會使我的同事與老闆認為我在轉移焦點,掩蓋我的過失,沒有針對議題,對我反而不利。
這類辦公室政治常發生的,但如果我在會議上像老羅這樣玩,倒楣的反而會是我。

如果我能證明,同事的拿了敵對公司的好處,對本公司的忠誠度有嚴重瑕疵,
那麼他對我提案的批評,是不是可信度就大大的降低了?

前面說過了,這裏再強調一次:
在大大的這些例子中,沒有一個同事有任何義務或責任要提報任何缺失給誰,
後來在公開場合大肆批評,頂多只是「不厚道」,或是職場上的「勾心鬥角」而已。
這和王自如的「拿錢不辦事」實在是差太多了!

LazyCloud wrote:
全場沒有主持人居中,使議題聚焦在手機本身,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看你想看的是什麼?

老羅和王自如兩個人,分別代表兩個公司,賣的是兩種不同商品。
老羅賣的是「手機」;王自如賣的是「公信力」。

你想看老羅的手機問題,就會希望聚焦在T1的評測內容上;
你想看Zealer的公信力問題,就會覺得這次的對談有談到重點。

王自如想從客觀事實數據來談老羅的T1手機問題;
老羅想反擊的是Zealer的整體公信力問題,他的重點本來就不在T1上。
(只是老羅成功的主導了議題走向~)

你可以說他策略成功,也可以說他老奸巨滑,只是立場、角度不同而已!

前面也有網友提過的,我非常認同:這場對談真的是雙輸。
T1被證實許多缺失,老羅無法正面回應,甚至直接承認;
Zealer的公信力受到嚴重的打擊,王自如完全無法自圓其說。
尼采:一個有強烈決心的人,將無所不能!
我只想知這個是隻好手機還是爛手機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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