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shengchih wrote:
直到今天才有興趣看此...(恕刪)
重點在於國稅局通銀行
你刷的卡,會先查店家有開 發票嗎?
刷國外就算了
他刷了26筆大條的,
喔!看起來刷卡買東西給別人,但是賣方沒開發票給樓主
賣方沒開但又找不到.................那找誰?
認定在於26筆一模一樣,如果去向不同,就沒那麼大的意向
那當然認定有賣的事實(直接當你事實)
linshengchih wrote:
直到今天才有興趣看此討論串一遍,因為有些重點。
這麼說來,
1.『現金 存入 支付寶』和『paypal』的角色 一樣。 此時,未必購物。
2.『信用卡 經過 支付寶』和『paypal』的角色不一樣。 此時,必有購物。
請問我的觀念正確嗎? 謝謝!
linshengchih wrote:
敢問另一問題:
由上述條件應該要加上『物品曾經從大陸寄送給你的紀錄』,才能請購買者繳稅吧? 為何有此一問,假設我在淘寶使用信用卡,但物品寄送給大陸(或其他國家)朋友當禮物。 這時也會被課稅嗎?
不知道 michang 兄的理解為何? 謝謝!